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政一B陳姿文(12)

姓名:陳姿文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4
【標題】關西機場造謠者找到了,法院認「不足使民眾心生恐慌」判無罪
【內文】
今年94日燕子颱風襲日,導致日本大阪的關西機場關閉,有名網友96日在PTT旅日版發文,指駐日大阪辦事處態度差,台灣旅客靠中國駐日使館派出的巴士才脫困,此文經媒體報導後,對大阪辦事處的批評大量出現,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疑似因為壓力輕生,事後證明中國並未派出巴士,貼文是假消息,警方循線找到發文的大學生後,法院判決其無罪不罰。另由於警方未於時限內提抗告,全案已確定。
《聯合報》報導,網友「GuRuGuRu96日在PTTJapan Travel(旅日)版發文,指他搭乘中國駐日使館派出的巴士從機場脫困後,打電話請大阪辦事處提供住宿、交通等協助,卻被拒絕,冷眼相待。這篇貼文引爆民眾不滿,各界紛紛批評駐日代表處辦事不力,包括駐日代表謝長廷的臉書當時都被批評留言灌爆。61歲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914日清晨於大阪官邸輕生,遺書中提及,「關西機場關閉期間,對滯留台灣民眾的處理飽受批判,感到相當痛苦。」被外界視為因備受批評感到壓力過大而輕生。
事後經過追查,包括連關西機場都出來說明,證實中國使館並沒有派專車到機場接送旅客,PTT貼文是假消息,雖然許多網友要「GuRuGuRu」出來說明,但他沒有回應,警方後續則透過IP位置,查出「GuRuGuRu」是台北大學游姓男大生的帳號並且約談到案。
游男表示,這個帳號並非他申請,但曾在PTT網站租屋版貼文,而文中所留電話是他的,可能是別人看到他的資訊,用這個帳號至PTT網站轉發。但警方不相信,仍依將他函送戶籍所在地的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法官從「GuRuGuRu」前後貼文追查,包括租屋、買手機、埔里地址等資訊,且游姓男大生830日至912日在大阪旅遊,確認游姓男大生就是「GuRuGuRu」。
 「謠言不足以使民眾心生畏懼或恐慌」法院判決不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中央社》報導,法官根據警方提出的相關資料佐證,認定游姓大學生散布謠言,謠言雖引發使用PTT的民眾熱烈討論,並由新聞媒體在電視、網路廣為報導,但對當時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民眾而言,既未身處大阪,謠言自不足使民眾心生畏懼或恐慌。
對於此判決結果,《中央社》報導,刑事局偵九大隊大隊長林建隆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他說明,在案件發生後,因屬社會矚目事件,刑事局依權責,查證貼文者真實身分外和相關網路貼文等資料,經彙整後,依違反《社維法》函送給南投縣警察局查處;刑事局未約談行為人,是交由行為人所在地的警局進行約談,並由當地警局函送法院。
他指出,刑事局蒐集資料後,認定為不實訊息,且可能影響公共安寧秩序,才會依違反《社維法》,把案件函送給南投縣警察局查處,刑事局並無管轄權。他也重申尊重法院判決;至於警方未於時限內提抗告,這部分則交由當地警局決定。
《自由時報》報導,駐日代表謝長廷則表示,他在上月蘇處長過世兩個月的時候,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後來發現對方是一名大學生以後,就沒有再進一步追擊,他自己是讀法律的,要找一個比較重的法條很簡單,但最後以以最輕的罪嫌控告他,只是希望知道他是誰,因為他在PTT裡已被禁止發言,他也都不出來面對,捅了那麼大的樓子,鬧出人命也不出來解釋,經過法院調查確定就是這名男大生。
謝長廷表示,照男大生說法,如果他10日才離開關西,不可能在94日被困在關西機場,被困在關西機場的是4日要回台灣或剛入境的人,男大生也否認打那個電話。謝長廷認為,社會有必要在此事上學到教訓,網路的一篇文章,也不知道這人是誰,大家就生氣攻擊、癱瘓代表處,這是不應該的。不過這也證明蘇處長在過世的前一天,他還去找律師要找出這個人的通聯記錄,現在總算還他清白,因為根本沒有這通電話,這個都是假的。
而立委管碧玲則在臉書上對判決表示不滿,直言這是「輿論殺人」無罪,而且因為游姓大學生涉及的《社維法》,就算判決也僅有幾個月徒刑,因此無法調閱通聯紀錄,至今仍無法得知他是否真的有打電話到駐日代表處尋求協助。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相關法規條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5.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心得評論】
法院認為「不足使民眾心生恐慌」因此判無罪,但我認為已經害死一個人了,就足以使民眾心升恐懼,我認為若此次不罰,大家就不懂的亂散發謠言的嚴重性,可能你只是上網打幾個字花個幾分鐘,卻害一條無辜的生命消失在世界上,而且他還是跟你完全無關,也不認識的一個人。若這次開罰了,就能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告誡他人這是真的會被處罰的,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而其他人也不應該在不確定真假的情況下就轉發並且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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