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姿文 (13)

姓名:陳姿文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4
【標題】還有200名加拿大人被中國拘留,第3位公民被捕後加國發出嚴厲聲明
【出處】12/22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0662
【內文】
自從1日中國科技巨擘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被加拿大拘捕後,目前已經有3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國遭拘捕,其中2人還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理由遭補。加拿大時間21日,加拿大外交部長發出措辭強烈的聲明,要求中國立即放人,這是事件發生至今,加國官方使用過最強烈的外交語言。此外,加拿大《多倫多星報》報導,除了3名事件後遭補的加拿大公民,中國目前共拘捕200多位違反中國法律的加拿大人。加拿大1日逮捕華為技術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後,中、加兩國關係陷入緊繃。中國政府從10日開始,連續以「國家安全」的理由,逮補兩名在中國的加拿大公民,19日,加拿大外交部又宣布,中國逮捕了第3名加拿大公民莎拉.麥克弗(Sarah McIver),理由是她「非法打工」。
加拿大官方首度發表措詞強烈的聲明:中國「任意拘留」3名加拿大人
(中央社)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當地時間21日發表聲明,以強烈措辭指責中國「任意拘留」3名加拿大人,要求將他們「迅速釋放」。美、英、歐盟等盟友隨即公開表態聲援。這是中國10日以來接連逮捕3名加拿大公民後,加國官方使用過的最強烈外交語言。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並指出:「我們與合作盟友一致認為,法治不是一種選擇,它是民主的基石。加拿大不會妥協,也不會將法治和正當程序政治化。」
美國、英國、歐盟發表聲明,聲援加拿大
在方慧蘭公開聲明後,美國國務院、英國、歐盟隨即發表聲明支援。
美國國務院以副發言人巴拉迪諾(Robert Palladino)名義發表聲明指出,加拿大是法治國家,華為科技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的法律程序公平、公正、透明,加拿大遵循與兩國引渡條約、尊重對國際法的承諾。美加兩國同意法治是自由社會基礎,將共同捍衛且維護此原則。巴拉迪諾表示,美國對中國政府在本月稍早拘留2名加拿大公民深表關切,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他們。
國務院的這項聲明是美國第2次公開要求中國釋放遭拘留的加拿大公民。
英國外相杭特則聲明表示:「英國有信心,加拿大正就孟晚舟案進行公平透明法律程序,尊重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際法律承諾。」杭特表示:「英國和加拿大共同致力於法治,這是所有自由社會的基礎。我對中國政府拘留2名加拿大公民可能的政治動機深表關切。我要求他們獲得公平公正和透明方式的對待。」
歐盟則公開質疑中國法律制度的合法性以及在中國經營非政府國際組織的獨立性。歐盟表示,他們支持加拿大政府努力爭取被捕加國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史佩弗(Michael Spavor)獲釋。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言人柯契姜琪克(Maja Kocijancic)聲明表示:「逮捕和拘留康明凱及史佩弗的動機,已引起在中國進行合法研究和商業行為的擔憂。」此外,「拒絕被拘留者與律師聯繫,違反辯護權」。
加拿大媒體:200名加拿大人因為各種原因在中國被拘留
加拿大《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渥太華時間20日報導,目前約有200名加拿大人因為各種原因被拘留在中國。
報導指出,這項數據突顯加拿大當局必須謹慎行事,因為他們正處於中國和美國之間一觸即發的國際貿易與安全紛爭,加拿大即是在美國要求下逮捕了孟晚舟。加國聯邦政府消息人士告訴《多倫多星報》,目前約有200名加拿大人被拘留在中國。但消息人士也説,每週多達3次逮捕是很常見的,時常涉及加中雙重國籍的問題(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或是喝醉酒、吸毒與其他類型的犯罪,還有涉嫌違反簽證規定,只有少數人是政治案件。
中國和加拿大政府將莎拉.麥克弗的狀況,跟前面兩起加拿大人被拘留案件區別開來,指出前面兩人被控危及「國家安全」。然而加拿大應美國要求逮捕孟晚舟後,莎拉.麥克弗被捕的時間點已引起各界關切,擔憂北京當局正進一步打壓中國境內的加拿大旅客。
《法廣》報導,第3名遭補的加拿大公民莎拉.麥克弗,來自加拿大艾伯塔省南部,今年上半年入境中國擔任外籍教師。消息人士稱,麥克弗是在學校被執法人員帶走。此前,她還曾在韓國、馬來西亞當過外籍教師。2017年夏天她回到加拿大打了幾年工,辭職後即前往中國任教。今年上半年,麥克弗入境中國,但她並沒有在最初選擇任教的城市找到工作,隨後去了另一座城市。
據悉,有不少在中國擔任外籍教師的外國人,特別是從事英語教學的人士通常會以「旅遊簽證」的方式前往。據中國1996年發布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對違反規定未申領就業證擅自就業的外國人,公安機關除了可以終止其任職,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限期出境。
【相關憲法條文】
8: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41: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相關法規條文】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
【心得評論】
我認為國民是無辜的,中國不應該因為加拿大逮捕孟晚舟而任意拘留3名加拿大人。
且原因為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及非法打工。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因違反美國國際制裁與伊朗進行貿易,因此加拿大協助逮補。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巴拉迪諾發表聲明指出逮捕的法律程序公平、公正、透明,加國遵循兩國引渡條約、尊重對國際法的承諾,因此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3名加拿大人。
加拿大在逮捕孟晚舟時,也等於選了美國那邊站,因為逮補孟晚舟其實也是中美貿易戰的一部分,加拿大等於幫了美國,中國勢必會做出報復。中國並非法治國家,不同於加拿大和美國,居留及逮捕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我想這也是歐盟及美加最擔心的一點,沒有人知道中國會做出怎麼樣的事,也不知道中國何時會釋放「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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