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鄭晴
班級:政一B
學號:0114235
【標題】
賴香伶遭攻擊案突顯派遣工制度 勞團籲檢討
發稿時間:2018-11-01 16:58 中央社
【出處】
【內文】
男子李明彥疑不滿台北市政府處理派遣工方式,昨天持鋼筋打傷勞動局長賴香伶。世新大學社發所所長黃德北和勞工社運團體今天呼籲公部門應檢討派遣和招標制度。
賴香伶昨天在北市府勞動局辦公室內遭李明彥持鋼筋打傷,賴香伶送醫治療,院方說,賴香伶左臉有約3公分撕裂傷,清創時可見顱骨,需留院觀察,預期復原時間為一週。
曾擔任過賴香伶論文指導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也是左翼聯盟台北市大安、文山區議員參選人黃德北,今天與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等社運團體合開記者會。
黃德北說,跟賴香伶相識20多年,對賴香伶遭攻擊,感到非常不捨,但也不希望整件事變成一名喪失理智的人攻擊勞動局長,其實李明彥和賴香伶都是受害者,李明彥因政府未規劃完善的派遣工制度,在無法做出理性判斷下,才會攻擊人。
他表示,現今派遣制度確實有許多不合理狀況,像李明彥曾在中油擔任7年工讀生,最後卻被轉至派遣外包公司,並被欺瞞相關福利不會縮水,李明彥事後發現有異,進行陳抗,卻未受重視,李明彥後續開始關注公部門派遣勞資糾紛案,也因為李可能認為受到資方、警方不合理對待,造成個性越來越激進,甚至變成社運活動中的孤鳥。
黃德北指出,李明彥也發現許多派遣外包公司已觸犯許多違規事項,向勞動局接獲檢舉,勞動局也派員勞檢,但李明彥無法理解的部分是,已被認定違法派遣公司,為何隔年仍可順利承攬公部門的相關標案。
他說,這次事件希望讓外界知道派遣工制度仍有許多不合理狀況,呼籲公部門應檢討現行派遣制度和相關招標規定,並進行修法,也建議勞動局若發現有派遣公司違法,應向上通報,且限制承攬政府標案,才能保障許多基層派遣工權益。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十六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憲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憲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勞資雙方應本協調合作原則,發展生產事業。勞資糾紛之調解與仲裁,以法律定之。
【心得評論】
這篇新聞讓我第一次看到了派遣工的存在,文中李姓男子使用暴力前,曾多次使用正常管道寄信申訴及向勞動局檢舉,但始終沒有人正視派遣工被剝削的問題。使用暴力固然有錯,但政府機關遲遲未對申訴內容做出實際作為經由此事件後,也難怪李姓男子要採取如此偏激的手段。經過這件事後,也讓更多人開始關心沉寂已久的派遣工問題。
在其他派遣工相關新聞中,我發現派遣工的年資並沒有受到保障。有位在公家機關工作十年的派遣工,看起來像光鮮亮麗的公務員,事實上卻是每年要重新簽訂合約的受剝削勞工。就算在機關內工作了十年,仍無法享有與同樣年資的一般勞工一樣的福利。最明顯的就是在特休及退休金上,明顯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
政府應注重人民的申訴管道,不可忽略任何一位小人物的聲音。也應嚴格取締違法派遣公司,才能讓整體勞工制度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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