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曲芷嫻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0班級:政一B
【標題】平權公投辯論》家長憂「把小孩教成同志」 法律系教師:台灣人學美國音樂,也不會變美國人啊!
【出處】https://www.storm.mg/article/597434
【內文】謝孟穎 2018-11-04 19:12
國中小是否該實行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育,成為24日公投交戰重點,而今(4)日,中選會針對平權公投第15案「性別平等教育」舉行電視說明會,提案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師王鼎棫表示,許多反對實行同志教育者會擔心「後天把小孩教成同志」,但目前主流文獻已說性傾向是潛藏在基因裡的,這樣的擔憂根本沒有科學證據:「漢人去學原住民的故事,不會『碰』一聲地變原住民,台灣人也不會因為學美國人的音樂,變成美國人啊!」
針對愛家公投第11案「國中及國小不應實行同志教育」提案,平權團體以第15案「國民義務教育各階段應實行性別平等教育,包含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作為反制,而對於第15案,提案人王鼎棫表示,支持的理由可以以一句話作為總結:「現在教育現場,有沒有同志的孩子?」
王鼎棫指出,同志孩子在求學期間會做出自我探索的動作,應以教育提供引導,至於非同志的孩子也可能會因為對同志無知而發生歧視與霸凌,雖然反同志教育者一再強調要以「品格教育」化解霸凌,問題是:「品格教育是四維八德、傳統抽象的內容,請各位想想,我們小時候學的倫理後來還記得多少?為何不用科學告訴大家『同志是什麼』?品格教育只能告訴孩子不要霸凌,但不能讓非同志理解『同志孩子是什麼』!」
部份反同志教育的家長憂心「同志教育會把小孩子教成同志」,對此王鼎棫表示,美國心理學會指出性傾向是後天、先天複雜交織的結果,主流文獻也說性傾向是潛藏在基因裡的,這道理就像:「漢人去學原住民的故事,不會『碰』一聲地變原住民,台灣人也不會因為學美國人的音樂,變成美國人啊!」
針對愛家公投第11案「國中及國小不應實行同志教育」提案,平權團體以第15案「國民義務教育各階段應實行性別平等教育,包含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作為反制,而對於第15案,提案人王鼎棫表示,支持的理由可以以一句話作為總結:「現在教育現場,有沒有同志的孩子?」
王鼎棫指出,同志孩子在求學期間會做出自我探索的動作,應以教育提供引導,至於非同志的孩子也可能會因為對同志無知而發生歧視與霸凌,雖然反同志教育者一再強調要以「品格教育」化解霸凌,問題是:「品格教育是四維八德、傳統抽象的內容,請各位想想,我們小時候學的倫理後來還記得多少?為何不用科學告訴大家『同志是什麼』?品格教育只能告訴孩子不要霸凌,但不能讓非同志理解『同志孩子是什麼』!」
王鼎棫又說:「假設孩子可以自己選擇變成同性戀、他如果真的因為教育想自己選,在這個充滿歧視跟誤解的大環境,誰會想變成同性戀?」王鼎棫也質疑,愛家公投主張「青少年不適合同志教育」,這邏輯是否能化約為「同志等於禍害」?為何教小孩一種大自然的東西會成為禍害?
56.7%同志遭霸凌 「同志教育教包容」
王鼎棫強調,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育的意義就在讓孩子學習尊重、多元差異與包容彼此。據精神科醫師顏正芳數據,目前有56.7%的同志遭受霸凌,若按照愛家公投方創造一個國中小沒有同志教育的社會,數據勢必上升。
王鼎棫也說,在教育現場有許多同志孩子自殺,若沒有同志教育去協助孩子認識自己,悲劇也只會再發生;同志教育的意義,就是讓孩子能夠走出來,讓別人知道「我跟別人不一樣,但這很自然」,例如蘋果的執行長庫克為何出櫃,在王鼎棫看來意義就是:「他想鼓勵那些躲在角落的孩子,用世界品牌高度告訴大家:走出來並不可恥!」
幸福盟憂孩子無判斷力
對於王鼎棫所述,反方代表、愛家公投提案人、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澄清,愛家公投提案是「國中小不應實行同志教育」,而對於15案「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的敘述,曾獻瑩批是「用法律強迫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這好比法律強迫大家騎摩托車每個人都要戴安全帽」。
曾獻瑩再三澄清,愛家公投主文完全沒有反對性教育與情感教育,只是:「我們談的是國中國小,如果你說現在教育不會影響一個孩子,那是18歲以上,你教的大學的、研究所的,我可能部份同意你,但我現在講的是7歲、8歲、11歲的孩子。」
「小學生給什麼,就接受什麼」
曾獻瑩批平權公投提案係「剝奪父母對孩子要接受怎樣教育的選擇權」,也拿出課本批評「性別光譜」教材:「性別光譜可以讓孩子選擇做男生、做女生、公的母的,70%男生30%女生──請問這是國中國小該學的嗎?從小說我是女生、我不喜歡我的生理性別、我希望動手術成為真正的男孩子,請問這適合在我們國中國小講嗎?你要提案強迫台灣所有孩子接受同志教育,請問你有養育孩子的經驗嗎?小學生天真無邪,你給他什麼,很多的孩子就接受什麼……」
王鼎棫:研究指5歲性別認同即確立
王鼎棫:研究指5歲性別認同即確立
對於曾獻瑩的說法,王鼎棫回應,雖然下一代幸福聯盟強調自己的公投是「愛家」,問題是:「當這個家沒教任何同志教育,這個『愛家』,是同志孩子敢回去的家嗎?請問你覺得同志是否為『正常人』?如果是正常人,教他們的思想有什麼問題?教他們的想法為什麼是禍害?」
對於性別光譜爭議,王鼎棫表示,研究指出孩子5歲前性別認同就會確立,「一個5歲就確定的東西,你跟我說小學教這個(性別光譜)會改變?那請問上小學後、15歲以後的教育為何會改變他?科學證據在哪?」至於性傾向問題,如同前述,主流文獻皆主張是基因決定,如同教孩子原住民文化不會把漢人變原住民。
對於霸凌問題,王鼎棫強調,品格教育可以輔佐同志教育,但永遠無法取代同志教育、無法深入同志孩子的想法。讓孩子有同志教育,才能知道自己是個自然的人、讓孩子學習理解與接納,而不是單純地「你不要霸凌人」。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相關法規條文】
【相關法規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
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釋字748號: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心得評論】
11月24日的公投,有五件投票案與同性婚姻相關。今天上場的電視說明會,正反兩方都有表達他們的立場。大致上看了一下,也有一些心得。
在國中小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我認為是最適當的時機。可能還有很多「大人」們認為國小,甚至是國中還太小了,不適合學習同志教育。但現在科技發達,媒體興盛,不可否認的是現在已經有很多小朋友人手一台手機,回家會用電腦、吃飯會看電視,難道他們不會接收到相關的訊息嗎?接收到訊息後,還需要擁有十足的媒體識讀能力,不過現在許多大人的識讀能力都仍待加強了,又怎麼要求小學生與國中生可以辨識新聞的真實度呢?
透過網路、大眾傳播,我們都有可能會接收到錯誤的新聞,何不讓專業的老師教導學生正確的情感知識,讓他們學習到社會上不只一種情感的結合,遇到不同的感情也能學會尊重與包容,從一開始就讓他們學會尊重,比起長大後,有了自己的看法,再硬生生的要他們改掉看社會的眼光要好得多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