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 星期日

政三A 諸井未來(6)


姓名:諸井未來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81



【標題】抗議歧視女員工 Google全球串聯罷工

發稿時間: 2018112

出處: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1805



【內文】

為了抗議Google歧視女性雇員,超過一千名員工串聯罷工。



美國加州舊金山Google總部山景城在111號這一天,超過半數員工不在座位上,而是上街抗議。



Google員工 汪達說:「儘管我個人沒有被性騷擾過,但我見到我的朋友受過傷害,並毀了他們的生涯,不只是在Google還包括其他地方。」



Google在新加坡辦公室是全球出走抗議的第一站、倫敦、都柏林也有員工同步聲援。整件事情的導火線,是紐約時報上個月25號報導的一起2014年性騷擾醜聞,被稱為「Andriod之父」的高階主管安迪魯賓(Andy Rubin)被女性員工指控性騷擾,但Google高層選擇以9000萬美元天價遣散費要魯賓離職,以換取他不為競爭對手工作、不公開貶低Google的承諾;魯賓否認所有指控。



Google紐約員工 貝瑞認為,「對人們來說真相仍然很重要,如果真相不被領導階級認同,他們應該自己找到方法尋求真相,我們也可以告訴他們怎麼做。」倫敦的員工 達頓也說:「我跟同事一起走上街頭,是為了支持任何一位在任何職場上曾遭遇性騷擾的人,並確保那些做壞事的人不會被保護並拿著遣散費離開。」



不只這一樁,上個月30號,Google X前任總監德沃爾(Richard DeVaul) 也疑似性騷擾前來面試的女性而辭職;Google首席執行長皮蔡表示,至少有48名員工因性騷擾案件被辭退,也沒有拿到遣散費。



Google員工當中有31%為女性,女性佔主管職的比例低;相關事件曝光之後,越來越多女性員工出面說出自己遭遇性別歧視與性騷擾經歷,更激發對公司管理階層的不滿。Google員工向管理階層提出五點要求,包括停止內部對性騷擾強制處理機制,提高管理階層離職補償的透明度等;皮蔡表示會聽取意見並將之化為行動。



【相關憲法條文】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0 條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心得評論】

從這篇新聞,讓我發現權力與男女差別的問題。這個事件發生的原因是根據高階主管安迪魯賓(Andy Rubin)跟女性員工的立場關係。因爲他有權力,所以讓她做討厭的事情,她也不可以抵抗,然後女性還在弱勢,這篇新聞裏可以看男性可以收到可觀的退職金,但是女性並沒有,怎麽保護,我們看不清楚。我覺得最重要的問題是GOOGLE用怎麽樣的方法保護女性。

爲了這問題解決我認爲像民主原則要素之一的國家決策公開一樣的,情報公開的必要性,無分男女一律平等,而且包括女性。由其情報公開,如果發生不好的情形追及責任,因此得負責自己的行動。我希望爲了弱勢的人保護,用權力好好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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