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姿文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4
【標題】11/2別再「漂」了,來談真正的人口遷移議題
【出處】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7296
【內文】最近台灣掀起一波討論人口遷移的熱潮,然而當中有許多言論逞臆而斷,缺乏科學根據。身為一名研究人口的社會學家與地理學家,自當提供正確資訊,幫助提升公共議題的討論品質。本文依序回答三個問題:南部人口真的流向北部嗎?人口遷移就是「漂」嗎?用勞保資料看人口外移恰當嗎?
問題一:南部人口真的流向北部嗎?
先說結論。南部人口大幅流向北部發生於1970年代,80年代趨緩,到了90年代末期已消失。下面一系列地圖呈現不同時段縣市間常住人口的淨遷移數。常住人口指的是實際居住6個月或預期居住6個月以上的人口,每10年普查一次。普查時,申報義務人須申報5年前的經常居住地。如此,普查資料可分析5年前後的遷移情形。淨遷移數指遷入數減遷出數。若為0,不表示沒有遷移情形,而是遷入與遷出達到均衡。換言之,有多少人遷至某地,就有多少人從某地遷來,互相抵銷。為了呈現主要趨勢,地圖只畫出淨遷移數平均每年大於1000人的箭頭。
第一張地圖描繪1975-1980年間的人口淨遷移。當時除了台中吸收一些彰化、南投人口,高雄吸收一些嘉義、台南、屏東、澎湖人口,全台各地人口都大幅往雙北流動。遷移者主要是正要成家立業的戰後嬰兒潮世代,由於家鄉缺乏就業機會,只好離鄉背井。這些人目前大約60歲上下了。
由於1970年代的遷移潮太恐怖,政府開始廣設工業區,希望把人口留在家鄉。無論有沒有達到預期成效,1980年代的遷移潮有趨緩跡象。第二張地圖描繪1985-1990年間的人口淨遷移。當時從南部流向雙北的人口已大幅減少,不過中部人口流向雙北的情形仍然嚴重,尤其是彰化、雲林。
1995-2000年,人口不再往雙北淨移入,反而出現小規模的返鄉潮。此時雙北的人口移出開始大於移入,只依賴自然增加(出生數減死亡數)維持人口成長。值得注意的是,雙北人口開始往桃園移動了。接下來的2005-2010年,雙北人口持續往桃園移動,台中、高雄各自吸收一些周邊人口。
2010年普查的資訊距今有些時間差了,在等待2020年人口普查之前,暫時只能參考戶籍資料。第五張地圖描繪2014年底至2017年底戶籍人口的淨遷移。因為這個時間段為3年,地圖只畫出大於3000人的箭頭。如同先前的趨勢,雙北人口持續往桃園移動。值得注意的是,桃園、台中升格為直轄市後,吸引力大增。台中不僅吸收周邊的苗栗、彰化、南投、雲林人口,還有雙北人口回流。不過,台中仍不敵桃園,被吸走一些人口。桃園吸力最強,甚至能從高雄吸收3980人淨移入,這樣算是「北漂」(桃漂)嗎?
問題二:人口遷移就是「漂」嗎?
社會學、地理學、人口學都研究人口遷移,但這些學科從來沒使用過「漂」這種術語。因為「漂」不是一般的人口遷移問題,而是在中國特有戶籍制度下才會產生的戶籍問題。中國沒有遷移戶籍的自由。大量農村人口移入都市後無法入籍居住地,淪為沒有戶籍的二等市民。他們得不到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甚至隨時可能被認定為「低端人口」,慘遭清除。以「北漂」的主角北京為例,常住人口中有高達800萬人無戶籍。這還不是最多的,上海有逼近1000萬人無戶籍。最誇張的是深圳,無戶籍人口占了三分之二!
顯而易見,台灣根本沒有這種問題,因為戶籍想遷就遷。在台灣炒作「北漂」,完全是假議題。那麼,台灣各大都市的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差多少呢?常住人口每10年普查一次,上一次普查是2010年,時間上有些差距了。不過如果南部人住台北但不入籍是個長期現象,不是這幾年才突然出現的新興現象,那麼2010年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的比較還是很有參考價值。
事實上,台北市的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只差幾百人而已。這不是說只有幾百人住台北市但未設籍,而是同時有許多人設籍但未實際居住,與實際居住但未設籍的人互相抵銷。已知有16萬多人設籍台北市但常居國外,因此可推論至少有16萬多人住在台北市但未設籍。實際人數可能多一些,但相較於262萬常住人口,實屬有限。更何況,他們隨時都可以入籍,獲得台北市民的權益。
高雄市的常住人口比戶籍人口少2萬多,但戶籍人口中有5萬多人常居國外,因此常住但未設籍的人口反而多於設籍但住外縣市的人口。整體而言,台灣幾大都市的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差異有限。(技術性問題參見附錄)
問題三:用勞保資料看人口外移恰當嗎?
有些人以為戶籍人口與現狀差距甚遠,因此主張用勞保資料分析人口外移情形。信傳媒以勞保投保人數減去勞動力人口,估計各都有多少人「外漂」。但若按照這種算法,全台灣的勞保投保人數比勞動力人口少了150萬左右。顯然,這種算法有瑕疵。
首先,勞動力人口其實包含失業人口,這些人正常情況下不會投保。扣除失業人口後,勞保投保人數仍然比就業人口少了將近110萬。更大的問題是,勞動力人口包含雇主、自營作業者(如自己開店)、農民、公教人員,這些人正常情況下也不會保勞保。甚至有些私部門受雇者,未依法保勞保,使勞保投保人數更短少。因此,勞保投保人數少於就業人口的數量,不能代表「外漂」的人數,只代表沒有投保的就業人數,其中包含不需要投保的人數。至於台北市的勞保投保人數比就業人數多了100多萬,則反映有許多不在台北市工作的人在台北市投保,因為公司地址登記在台北市。顯而易見,用勞保資料推論人口外移,問題更大。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規條文】
勞工保險條例
戶籍法
【心得評論】
從本文的標題就有問題,對於台灣來說根本沒有人口漂移的問題,「漂」這個專有名詞只存在於中國。居住在台灣的我們擁有遷移的自由,就算搬到其他縣市,政府也同樣會提供社會福利,並不會影響自身的權益。但若中國也開放人民擁有遷徙的自由,政府將會更難治理國家,因為人數過多,人民也可能會過度集中於一個地區,導致公共設施不夠,較於偏僻的地區可能就只剩老人與小孩,勞動力人口全外移了。至於台灣是否有北移狀況,在文中提到這是70、80年代的事情,現在移出台北的人數甚至多於移入,但許多人還是停留在人們總是移入台北的印象裡。我們常常相信錯誤資訊,也不查證,甚至利用更不適合的方式論證,並沒有仔細的分析此種方法的利弊其實是破洞百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