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政三B 葉怡彤 (6)


【標題】網上不能「詆毀」蔡總統 國安局緊盯你我臉書
2018/11/1 聯合報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55275


【內文】
國安局長彭勝竹今天在立法院證實,國安局確實監控臉書等公開網路社群,偵蒐包括詆毀國家元首等四大影響國安的情資,「只要是公開的」、「國安局只對公開網路像是臉書的社群才會作蒐集」。

國安局長彭勝竹上午列席立法院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提出「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國安局曾在9月發出新聞稿,證實國安局成立大數據輿情小組,藉由數據掌握輿論走向,同時針對假新聞、爭議訊息進行掌握。

國安局新聞稿指中共藉由爭議訊息對我進行輿論戰與心理戰,國安局遂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15條規定,統合各國安機關針對中共及境外敵對勢力散布足以影響我國家安全或利益、危害社會秩序及扭曲政府政策等資訊,主動掌握、即時通報政府權責機關參處。

曾銘宗質詢表示,國安局偵蒐媒體的範圍,是否包括電視、廣播、網路媒體、簡訊、LINE與臉書?彭勝竹回應表示,公開的網路與社群媒體是包含的,但LINE、簡訊應該沒有,國安局只對公開網路像是臉書的社群才會作蒐集。

曾銘宗進一步質詢說,所以每個民眾或政治人物在臉書上的貼文,都可能被國安局蒐集?範圍是否包括影響國家安全、詆毀國家元首、擾亂社會安定、扭曲政府政策。立委表示,擾亂國家安全他沒意見,但國安局如何定義「詆毀國家元首」?

彭勝竹說,汙衊領袖元首部分,國安局從各個公開網路上去看,確定是不是在作詆毀的動作,國安局看到的是爭議訊息,再由各部會一起作檢討,包括今天出席委員會所有相關情治部會機關。

曾銘宗說,如最近行政院的能源政策,選前不缺電,選後說不建三大電廠會缺電,「這有沒像你講的扭曲政府政策?」在野黨抨擊蔡總統的能源政策是「選前一套選後一套」,算不算「詆毀國家元首」?國安局連在野黨攻策辯論都納偵蒐範圍?侵害國會議員與言論自由。臉書在台有幾百萬用戶?國安局顯然侵害在野黨權益,他要抗議。

彭勝竹澄清,這不在蒐報的範圍。針對這樣的訊息是掌握了解,不會鎖定、監控。沒有將曾銘宗列為偵蒐範圍。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世界人權宣言】
第 3 條:生存的權利。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第 7 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第 8 條:你的人權受到法律的保護。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第28 條:自由而公平的世界。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第30 條: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心得】
國安局長在立法院證實了國家的確有在臉書與公開網路平台進行蒐證與監察,他們發表聲明,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15條規定,認為所謂「影響我國國家安全或利益」、「危害社會秩序」及「扭曲政府政策」等將被蒐證與掌握了解,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大家都知道台灣與中國大陸有甚麼不同,我們擁有自由與民主;這是中國大陸人民無法享有的權利,他們的一舉一動被黨政府監督並且會被干預及糾正,甚至有所謂的「被失蹤」,導致中國大陸民眾不敢亂發言,講到較為敏感的議題便人心惶惶。大家都知道這是非常不民主甚至專制的做法,台灣也一直以我們的自由民主為傲,但是,國安局今日表示會在公開網上空間監督大家不當的言論,雖說並沒有實質採取懲處或者進一步干涉的行為,但是我認為「被監看」這件事情就足以讓人心裏不舒服。尤其他們所說的國家情報工作法第15條規定,我們該如何去判別「危害社會秩序」及「扭曲政府政策」等的言論是否是惡意抹黑而非事實呢?我認為政府尤其總統,身為在位者,除了擁有權力之外,也該有被監督的責任;如新聞媒體第四權的監督、或者權人民的監督與想法等,若是政府只是一昧地擁有權力而不用對大眾負責,更不接受批評指教與負面言論,這樣我們的政府是否真的還可以稱為「民主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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