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廖禹翔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9
【標題】空氣汙染-歐洲最大的健康殺手
【出處】葉宣/苗子(德新社、歐洲環境署)
【內文】
在歐洲,空氣污染問題仍十分嚴重。歐洲環境署公布的《2018歐洲空氣質量報告》顯示,在許多地方,空氣中的一些有害物質的濃度長期超標。
(德國之聲中文網)設在哥本哈根的歐洲環境署(EEA)在報告中指出,在歐洲41個國家中,空氣污染是造成居民過早死亡的主要原因。報告的依據是歐洲各地2500多個監測站在2016年搜集的測量數據。盡管情況在漫漫好轉,但在許多地方,空氣污染程度仍超出歐盟和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指標。
研究人員估算,2015年歐洲有44.2萬人因與空氣污染有關的原因過早死亡,其中有39萬人生活在28個歐盟成員國。報告稱,致病主要原因是微塵、接近地表的臭氧和氮氧化物。這些有害物質能引起和加劇呼吸道不適、心肺疾病及癌症,造成人的過早死亡。
道路交通是元凶
報告指出,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是道路交通、能源產業、工農業生產和家庭生活排放。歐洲環境署主任布魯恩寧克斯(Hans Bruyninckx)表示,通常來說,道路交通排放的污染後果比其他源頭更加嚴重,因為車輛排放接近地面,集中在城市,因此處在人們最貼身的環境中。
空氣污染會對國民經濟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例如居民預期壽命縮短、醫療支出上升以及由員工病缺造成的生產率降低。此外,污染也會破壞土壤、森林、河流湖泊,危及生態系統,甚至造成農業減產。
歐洲環境署指出,1990年以來,更嚴格的空氣質量規定以及能源、工業生產和機動車排放標准已產生了積極效果,因空污提早死亡的人數幾乎減半。
報告稱,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從簡單的肺炎到因各種疾病導致的死亡。歐洲環境署在評估健康風險時,將死亡率作為可確證的健康後果。死亡率和暴露於空氣污染的程度之間的關系反映在"過早死亡"和"失去的生命年數"這兩個估算數字上。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57條 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相關法律條文】
環境影響評估法
空氣汙染防治法
空氣汙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相關國際公約】
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二、管制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類(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FCCC)
一、抑制溫室氣體排放。
二、公約強調對應氣候變遷是世界各國責任,但因各國發展狀況不同,容許各國負有不同的責任。
赫爾辛基宣言(Helsinki Declaration)
一、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要求氟氯碳化物在2000年前全部停用,儘可能迅速廢除海龍。
二、擬定防止地球溫室效應惡化的必要措施。
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al
一、管制氟氯碳化物(CFCs)排放量,明訂CFCs及海龍(Halon)的削減時程。
二、1994年1月全面禁止生產海龍。
三、1996年1月1日起,除了部份開發中國家外,全面禁用CFCs。
四、成立多邊信託基金,援助發展中國家進行技術轉移。
【心得評論】
雖然這篇新文是在講歐洲的空氣汙染,但是空氣汙染造成的影響絕對是不分國界的,台灣的空氣污染雖然有改善,但是效果仍然有限,我認為最大的原因還是在產業結構,台灣國土狹小,重工業的比例卻相當高,還有火力發電廠燃燒煤炭、也是重大元凶,政府如果無法透過有效的立法來管制空污,我們只好從自己的生活作起,例如,多利用大眾捷運系統、不要使污染物進入空氣中,在汽車內加裝觸媒轉化器或在煙囪前加裝洗滌塔等,最好的方法還是要趕快找到替代能源, 因為煤炭有一天遲早會燒完,而且燃燒煤炭帶來的影響太劇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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