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佩穎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4
【標題】:
7月男嬰遭虐開腦救命 狠保母坦承施暴畏罪改口
發稿時間:2018/12/09 20:14 高鈞麟、林媛玲、塗豐駿、黃子騰/台北報導
出處: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9/1480653/
【內文】:
台北市文山區驚傳疑似虐嬰案,一名7個月大的男嬰今天上午被送至萬芳醫院急診室,醫師見男嬰疑有受虐情形,而且頭部有嚴重傷害,緊急為男嬰做開腦手術,院方也立即通知警方及社會局介入調查。晚間近7時,三重分局警方將印尼籍保母莎莉帶回偵訊,莎莉一開始坦承因男嬰半夜不睡覺,吵得她也沒辦法睡才動手,後又改口今凌晨男嬰突無呼吸,用手壓男嬰臉頰是要急救,絕對沒有虐待。但警方發現男嬰後腦顱內出血、臉頰及大腿都有瘀青,認為莎莉涉有重嫌。
警方調查,男嬰父母都是印尼籍,父親是工地工人,母親則是逃逸外籍移工,兩人住新北市土城區,夫妻均會說中文,育有的1名3歲大兒子,但今年9月已被安置在台北市關愛之家後就不曾聞問。
警方表示,本月2號,男嬰母親在印尼同鄉的LINE群組裡發問:「誰會帶小孩?」31歲印尼籍逃逸移工莎莉私訊男嬰母親,雙方約定每月育嬰費用14000元,並要求每天要視訊看小孩。雙方談妥後,約在台北橋捷運站,男嬰母親將兒子交由莎莉照顧。不過男嬰母親僅本月5日有視訊看到孩子,其餘時間都只有看孩子的照片,夫妻倆將要子託付給保母後就幾乎不聞不問。
警方說,今天清晨5時,男嬰父母接到莎莉來電:「你兒子好像有點問題,趕快過來看看。」男嬰父母急忙從土城趕到三重正義南路莎莉住處,發現男嬰昏睡且叫不醒,男嬰父母與莎莉立即再搭計程車將男嬰到萬芳醫院急救。抵達醫院後,醫師診斷男嬰顱內出血,身上多處瘀青,沒有其他明顯外傷,緊急將他送往開刀房進行開腦手術,術後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但情況並不樂觀。詭異的是,莎莉隨即失去蹤影,不知去向。
台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興隆路派出所中午左右接獲醫院通報,由於案發在新北市,目前先由台北市警方先製作逃逸外籍移工筆錄,再將男嬰母親移交給三重分局調查是否涉及虐嬰。男嬰母親原本向警方謊稱,與莎莉約在台北橋捷運站見面後,再一起搭計程車到醫院。但警方調閱捷運站周邊監視器後,卻驚見男嬰父母親走到三重正義南路一棟建築物,三重分局偵查隊長鄭偉豪立即詢問男嬰母親:「你兒子都快要死了,妳還在這邊騙警方。」男嬰母親此時情緒崩潰大哭,坦承是到莎莉住處接兒子,因為莎莉是逃逸移工,擔心她被警方查獲才會說謊。
三重警方今天下午前往正義南路保母莎莉住處查緝,但莎莉卻已不見蹤影,警方逐一搜索後,在隔壁套房內查獲躲在另一名印尼逃逸移工家中,立即將她帶回偵訊。警方一開始問莎莉:「為何男嬰後腦勺會受傷?」莎莉:「男嬰因半夜不睡覺一直哭鬧,吵得我也沒辦法睡。」警方追問:「妳是怎麼虐待的?」莎莉先是一驚,然後就矢口否認虐待男嬰。
莎莉向警方供稱,男嬰身上的傷勢是今天凌晨發現男嬰突然無聲息,急著幫男嬰急救,才會壓男嬰臉頰及大腿要做人工呼吸及按摩,絕對沒有虐待男嬰的情形。警方認為莎莉供詞避重就輕,將深入偵訊釐清案情。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156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相關法律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心得評論】:
最近虐嬰事件頻傳,每次看到這些新聞,總覺得於心不忍。面對幼小的嬰兒,居然會有人能痛下毒手,令人感到傷感。但看到這些消息,也要好好檢視政府對兒少的保護措施,是否有不完善之處。
兒童是社會中較為弱勢的族群,他們無法為自己爭取基本的人權保障,因此政府應該要花費更多心力在他們的人權保障上。這個社會事件不僅是單純的虐嬰事件,還牽涉到了外籍勞工的問題。
外籍勞工對法律上的知識較為匱乏,因此也較不會向外界尋求協助。如果是逃逸外勞,由於害怕被遣送回國,就更不會向他人求助了所以政府應該要讓他們了解那些法律能保障他們的權益,才能夠減少這些社會案件的發生。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未來對於外籍勞工的需求,是有增無減。因此,政府對於外籍勞工,應該要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才能因應越來越多的外籍勞工,也能減少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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