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 星期日

政一B 李泳臻 (2-14)


姓名:李泳臻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6

【標題】立委憂長照經費減少 呼籲加熱菸、電子菸應課稅       
原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03434     
自由時報 2019-05-27 15:15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
【內文】
     民進黨江永昌今天立院財委會表示,加熱式菸品多次闖關進入我國,衛福部過去態度都認為,以菸草製成,應屬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所稱的菸品,但財政部國庫署卻立場反覆。江永昌建議,財政部應針對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制定獨立的菸稅規範,將其列入課稅範圍,以免稅基流失。

我國18歲以上吸菸人口約14.5%,換算下來約287.2萬人,其中加熱式菸品越來越多,由於加熱式菸品是以「菸柱」替代一般菸草,目前未納入菸酒稅法規範,現在是免課菸稅情況。

江永昌今天質詢時表示,目前對於加熱式菸品,衛福部和財政部沒有共識,主要是國庫署立場反覆,使我國不僅沒課到菸稅,連要不要納管目前也尚未有結論。

江指出,國庫署在2016年認為加熱式菸品不是菸酒管理法所稱的菸品,但今年又改口,稱依菸酒管理法,無法禁止加熱式菸品輸入,認為國庫署立場反覆。

江永昌認為,過去菸稅和菸捐挹注長照金額約290億元,電子菸和加熱菸課不到稅,恐影響到長照的收入。他建議,財政部應針對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制定獨立的菸稅規範對其課稅,將其列入課稅範圍,以免我國稅基流失。

財政部長蘇建榮澄清,國庫署的態度並無反覆,並說財政部尊重衛福部的意見,並與衛福部研商,依法辦理。

【相關憲法條文】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72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73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心得評論】
    電子菸和加熱菸不僅在實體店面和網路唾手可得,甚至在校園也流通已久。除了課稅問題,電子菸已被不少研究指出其對人體危害更甚香菸,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具有成癮性或致癌之可能,但卻毫無法令可管制電子菸,甚至可在吸菸區吸食電子菸,而其販賣在網路稽查也很困難,且業者將電子菸零件拆開販售也增添查緝難度。關於電子菸流通在校內情形猖獗,民主進步黨籍市議員戴瑋姍便指出,校園對新興菸品的防治與輔導成效不佳,電子霧化器、加熱式菸品在學校周邊就可發現,造成學校生活輔導人員及教師困擾。日前針對新北市電子菸校園流通情形,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將要求衛生局盡速提送新北市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至新北市議會審議,各機關在相關法令未完備前,應更積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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