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刑事局擬定防制群眾鬥毆草案 將在下周院會提報
【出處】2019-03-10 02:01聯合報 記者巫鴻瑋╱即時報導
【內文】
日前全台各地因相繼發生多起群眾鬥毆、私刑暴力甚至擄人勒贖等事件,造成民怨四起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長蘇貞昌已下令各級警察機關上緊發條,確實做好治安維護,昨晚警政署長陳家欽就親自率隊到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視察,並且特別實施擴大臨檢,要遏止社會不良風氣蔓延。
新北市警局為強化整體警力從9日晚間9點開始威力掃蕩,儘管入夜雨勢加大但行動毫無打折,更由刑事警察大隊派遣警犬隊、緝毒犬、保大霹靂小組及交通大隊,配合新莊警分局支援,在轄區執行封鎖式擴大臨檢,周邊警分局也因轄區接壤,同步適當規劃區域聯防路檢,以防止不法分子流竄。
警政署長陳家欽則在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及市警局副局長李漢卿的陪同下,於晚間9點半前往新莊分局參加勤教聽取簡報,並宣誓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同時針對新莊警分局於2月10日破獲吳姓嫌犯為首等11人聚眾滋擾案,頒贈獎勵金,以肯定警察弟兄勇於任事,維護公權力的努力。
對於蘇院長在治安會報中的指示,警政署長陳家欽也表示,刑事局已經完成草案的研擬,將在下周行政院會提報,會儘速送立法院審議,這將是最有效且釜底抽薪的辦法,他期勉所有警察同仁都能團結而全力以赴,也呼籲各界支持立法,相信政府改善治安的決心。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57條: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第58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十七、警察制度。
第109條: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十、省警政之實施。
第110條: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九、縣警衛之實施。
心得評論:暴力事件在全台各地相繼發生,民眾對於治安問題有頗多憂慮,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如果特種店再發生鬥毆事件,警察局長就要負責,而住在大台北地區的我們多少聽聞中永和及新莊等新北市地區,常是不良份子及八大行業的聚集地,因此也看到新北市中和分局前晚、昨晚也連續規劃「擴大臨檢勤務」,實施「閉鎖式威力掃蕩」,於各治安顧慮地點、重要聯絡道路、橋梁,共同執行區域聯合路檢、盤查勤務。新北市警察局臉書粉絲專頁昨晚11時也貼文表示:「警察無法讓人不打架,但是我們會保證每個打架的都會被抓去處罰。」
我相信此舉於近期會使暴力犯罪預下降,等風頭過依然會有不肖份子出來鬧事,畢竟依目前警力的調度,實在無法長期密集施行擴大臨檢,因此也如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侯友宜所述:「治安不是光靠警察就可以扛得起來,是所有市府各單位,以及中央地方協力來合作,」,望刑事局研擬之草案能於行政院會提報時通過,並於立法院獲得完善的立法,以提升社會治安。
而其中也有人提到蘇貞昌此舉是為了參選2020總統大選,才出此政策望能贏得選民青睞,我認為就算是為此原因,也無不好,至少治安變好,人民的生活品質提高,但希望各界能持續注意治安的問題,讓民眾能保持安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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