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 星期一

政一B 吳仲喆 (2-11)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7
【姓名】:吳仲喆
【標題】: 司法院的憲法水平 陳師孟譏:像「驚悚片」
【內文】: 監委陳師孟在最新的「尖尾週記」表示,他去年底提出的「監察權與司法權行使界面爭議」一案,監院副秘書長與司法院副秘書長代表兩院進行雙邊會商,沒想到司法院竟認為,「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法律見解」。
司法院認為,「憲政機關基於『機關忠誠原則』,彼此之間負有相互扶持、尊重與體諒的義務。因此,任一憲法機關於職權之行使,應給予其他憲法機關適度的尊重,不宜公開表達其他機關的職權行使是否妥適。審判獨立是司法權的核心,其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的法律見解。」

陳師孟說,他以老粗的口吻來重述一遍:「五院應該要相親相愛、你儂我儂,今天你監察院怎麽背離相互忠誠的義務,老是找司法官行使職權的毛病,而且還大聲嚷嚷,唯恐天下不知,太不給人家面子了!」

陳師孟表示,他覺得驚悚的,不是因為被發現沒有尊重別人、品德欠佳,而是司法院做為憲法的守護者,其高層對憲政機關的瞭解竟是如此這般,這不只會嚇到尖尾,而且會嚇死創立五權憲法的孫文、還有最早主張權力分立的孟德斯鳩與麥迪遜兩個老外。

陳師孟認為,一言以蔽之,「機關忠誠」就是「官官相護」的同義字。試問這與專制極權政府有什麽差別?人民的權益由誰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也有許多所謂的憲政機關,它們奉行的倒像極了「機關忠誠原則」,不僅互相包庇掩護、霸凌百姓,而且一律向習皇帝效忠,不是嗎?

陳師孟指出,如果依司法院高層所見,孫文實在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只要各機關間「互相扶持、尊重、體諒」,三個院和五個院反正都是「一家親」,有什麽差別呢?只能夢想下一位新總統會任命一位夠格的司法院長,讓目前這部「驚悚片」早日回歸「推理片」。
【相關憲法條文】:
90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97
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
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
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心得】:當初在看到這篇新聞時,我真的是無法去相信這些說詞是出於司法院長的口中,的確,五院之間是應該互相扶持,互相尊重,以維持一個國家的運作,但這與互相包闢完全是不同的概念,監察院對機關或公務員實行監查知全本是天經地義,怎麼在司法院摳終究變成了唯恐天下不亂的大嘴巴了?作違憲法的守護者的司法院,有欲以憲法當作為所欲為的擋箭牌,確實是十分驚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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