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姿文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4
【標題】國安局長不愛來立法院?國防召委蔡適應宣戰
【出處】
【時間】5/13
【內文】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排審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草案,但國安局長彭勝竹未出席,國安局發新聞稿強調曾請假。但排審此案的召委蔡適應細數彭未出席立法院的紀錄,指彭勝竹本會期到立法院備詢僅一次,缺席四次。對彭勝竹未經同意請假就缺席會議,他表示遺憾。
委員會排審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草案,內容研議提高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因工作人員在台從事情報工作的刑度,但局長彭勝竹未出席,被批評逃避監督,不尊重立法院。召委蔡適應因此停開會議,堅持要彭出席備詢。
國安局下午為此發出新聞稿表示,一向尊重並遵照立法院規定,皆由彭勝竹親自出席國安局業務報告、預算報告及預算朝野協商等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的議程。
國安局還指出,國安局尊重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所安排的專案報告及考察行程,但彭勝竹因重要公務及專案任務等奉核定行程而未能親自出席,皆按規定提出請假申請,並指派專責副局長出席,絕無不尊重國會的情事。
針對國安局今日發表的聲明,蔡適應表示,今日排審情工法與特勤條例修正,都有行政院版本,因此首長出席會議是義務,也是慣例。本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連續四次邀請彭局長前來備詢,但「不巧」都無法出席,曾經更改為考察、請副局長代為出席,甚至更改議程,彭勝竹本會期真的到會備詢僅一次。
蔡適應說,議程安排的慣例,都會口頭先請部會首長預留時間,若真有重要公務,在議程安排上都不會勉強,此次議程安排也是循往例辦理,上週一就有請國安局預留局長時間,但直到上週五下班前,才接到國安局臨時以電話告知局長出國。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蔡適應針對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排定的議程,國安局長彭勝竹未經同意請假就缺席會議,蔡適應表示相當遺憾。對今日未進行的議程,蔡適應表示會再擇期排審,希望彭勝竹能妥善安排時間,履行到立法院備詢的義務。
【相關憲法條文】
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66條: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第67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第71條: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第76條: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2條:
各委員會審查本院會議交付審查之議案及人民請願書,並得於每會期開始
時,邀請相關部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時,邀請相關部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第6-1條:各委員會召集委員,應於每會期共同邀請各該委員會委員擬定該會期之立法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相關院、部、會人員列席說明。
第7條:各委員會審議案件,須經初步審查者,由委員若干人輪流審查,必要時得由召集委員推定委員若干人審查。
第10條: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設下列委員會:
一、內政委員會。
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經濟委員會。
四、財政委員會。
五、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交通委員會。
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
一、內政委員會。
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經濟委員會。
四、財政委員會。
五、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交通委員會。
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
【心得評論】
立法委員本就可以邀請行政機關出席審查法案,因為行政機關可能可以提供更多好的建議,讓修正草案更順利進行,而且這次排審的情工法與特勤條例修正都有行政版本,首長出席是必要的;但在新聞裡提到國安局長已不是第一次缺席,這當然不好但他已照著程序請假且派副局長出席就代表他並未不尊重,只是很不巧都有公務在身,我認為蔡適應立委不需要這麼大動作,只需要盡快安排下一次的開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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