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正一B 蔡謦丞(1)

姓名:蔡謦丞
班級:正一B
學號:07114207

【標題】 民法擬增「意定監護」 同性伴侶也適用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7854
【內文】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案,新增意定監護制度。未來當事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可先和受任人約定,等受到監護宣告時,讓受任人來擔任監護人,不限於配偶或四親等內的親屬,同性伴侶也適用。

當民眾喪失行為能力、無法進行意思表達時,能否指定配偶或親人以外的人選來擔任「監護人」?現行法規並沒有明訂,但行政院會27號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新增「意定監護制度」。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提到,「(發生)精神障礙跟心智缺陷以前,他自己先擬定;(等到)監護宣告以後才生效。那我就可以依照我先前的規劃,來對於做身心或財產上照顧的監護人。」

有別於以往,由法院選定監護人,「意定監護」制度是在當事人還有「意思能力」時,就和「受任人」訂定契約,不限於配偶或四親等內親屬這些範圍,指定未來喪失行為能力後,由「受任人」擔任監護人。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湯麗玉對此表示,「他還健康的時候,他就可以去選擇說將來我的監護人是誰,去尊重到個案本人的一個自主權;(可惜)就是目前的一個失智者來說,其實是幫不上忙的。」

社福團體認為修法確實可以為還沒有失智的人,提供更多保障。但未來還有失智者申請監護的「時程過長」等相關議題需要討論。另外法務部表示這是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要尊重個人意願、建立更完善的監護制度,同時也因為指定人選,不限定範圍,所以同性伴侶也適用。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提到,「對於同性伴侶,也是他選項的一部分;因為這樣他的受任人較不受限制,但假如說他選的是一個阿里不達的那這個法院可以把他(解任)。」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權益部主任 杜思誠則認為,「這個是一個好的修法方向,可以解決的,其實真的就是伴侶關係中很小的一個部分;比如說像是職場上的勞動權益,這些等等,或比如說繼承等等,這些其實都還是必須要靠婚姻平權的修法才能夠達到。」

同志團體認為「意定監護」是好方向,但同性伴侶的其他權益,還需要更健全的法律規範。至於指定了監護人之後,如果受任者有不利於本人或不適任的狀況時,法院也可予以解任,全案後續將送立院審議。
【相關憲法條文】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心得】
台灣的性別平權運動已經歷經數十年,直到2015年蔡英文競選總統時宣示支持婚姻平權,讓同志的人權受到重視,今年法務部新增意定監護制度時,將同性伴侶也考量進去,可說是性別平權的一大進步。

明年5月24日就到了大法官748號解釋文的期限
,行政院在此時通過修正案,正好證明了民法能同時保障異性與同性伴侶,不必為了同志另立專法,算是替主張婚姻平權應修民法的團體打了一劑強心針,即便仍有數百條涉及配偶的權利義務的民法條文仍未修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台灣正走在平等的道路上,對於建構一個更加民主、自由、多元的社會,台灣正在進步當中,將來的台灣對於人權的保障一定會愈來愈完整,成為世界的典範。


政一B 陳俊宏 (1)

姓名:陳俊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9

【標題】
簽和平協議也沒用 南蘇丹內戰5年超過40萬人喪命
發稿時間:2018/09/27 16:45 ETtoday新聞雲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927/1268056.htm

【內文】
  非洲東北部的南蘇丹自2013年爆發內戰以來,至今已近40萬人死亡,其中暴力傷害致死就佔了半數。內戰的主因為種族差異,總統Salva Kiir Mayardit和副總統Riek Machar不同族,導致國內兩族群長年武裝衝突,雖然2015年曾簽署和平協議,但隔年協議破裂,戰亂又再度爆發。

據Ravalli Republic報導,南蘇丹內戰造成的死亡人數長期以來都是未知,因為龐大到難以估計,每天都有數百人喪命,死亡人數在2016和2017年達到巔峰,大多發生在國家南部和東北部的成年男性身上。

在混亂的局勢中,人權也嚴重受到威脅。反康軍曾在醫院大肆屠殺,甚至強暴難民營中的女性,各種性暴力事件每天不斷在上演,還有1.9萬名兒童被迫成為殺人工具。

聯合國多次呼籲國際加強施壓,曾起訴南蘇丹超過41名高官,美國也在7月通過「武器禁運」的制裁。總統與副總統連續在8、9月簽了和平協議,要共組聯合政府,但內戰是否會到此為止人就是個未知數。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心得評論】
   
  即使南蘇丹獨立,戰亂仍沒完全脫離這個新興國家,自從2013年陷入內戰後,已有數以萬計的家庭破碎,南蘇丹政府也無法阻止此現象的發生。簽過的和平協議一而再的被撕毀,每當嶄露出一些和平曙光,頓時就被戰火密布的濃煙覆蓋,在位者不斷的持續著權力鬥爭,始終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反將人民的基本權益置之度外。經統計全國有1/3兒童嚴重營養不良,25萬兒童面臨飢荒威脅;婦女甚至淪為雙方軍人的洩慾工具,被強暴殺害的女性更是多數,此舉嚴重藐視了女性該有的自主權。而內戰至今已有超過150萬人逃離南蘇丹,形成規模僅次於敘利亞與阿富汗的難民危機。

  此刻的我們,應該想想自己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無論是實際體驗飢餓三十的活動,又或者是參與國際志工的行列,盡可能透過任何方式讓大家能夠重視這些議題。現今只盼望在南蘇丹的人民能早日迎來安逸的生活。

政三A 諸井未來(1)




姓名:諸井未來

系級:政三A

學號:05114181



【標題】

韓國瑜喊「母語回家學」 高雄原民團體要他Minokay回家

發稿時間:2018/9/28 21:55

出處: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65001



【内文】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韓國瑜主張「母語應該回家學」,高雄市議員俄鄧殷艾與原住民團體今天出面抗議,要韓國瑜Minokay(阿美族語,回家之意)!



議員張豐藤隨後也在臉書貼文說,俄鄧殷艾議員教韓國瑜學族語「Minokay(回家)」,我也教韓國瑜一句客家話:「轉去(回家)」。

俄鄧殷艾說,在學校學習母語,一直被認為是延續原住民母語的重要手段與方式,是現階段面對拯救瀕危的原住民族語情況中,所採行最有效的重點執行政策。

俄鄧殷艾說,韓國瑜的母語主張,無異剝奪了族語教師多年所爭取的教學權益,一旦母語教學退出校園,這群努力多年默默付出的族語教師將何去何從?參選人未多作功課,帶頭提出讓母語學習遠離學校的違法主張,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俄鄧進一步說明,目前高雄市有16個族群設籍,原住民語言使用多元,其中更包括瀕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及魯凱族下三社等,都非常需要學校教學,協助延續發展。

原住民團體呼籲,高雄市在族語推動上,已奠立了豐碩基礎,唯有在這基礎上持續推動,才能讓美麗的原住民語言存續使用。更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參選人政見,是否做足功課、了解市政?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9條

【心得評論】
在學校不念母語的意思是父母或是周圍大人只教給孩子,如果父母不常用那個地方的語言,他們的孩子就不會懂他們的母語。而且每個家庭出現各種意思的話,每種語言的字都可以有不同的意思。如果不使用,語言就會消失
這篇文章中俄鄧殷艾指出的那樣,現在世界上被視為一個問題的是,到現在有的語言爲了使用人的老化會消失。所以我考慮不必現在以上的情形但是應該繼續做我們的事情。
好像第10條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的事是國家有幫助的責任,更多的語言必須以不減少。
我認爲會説有很多語言是非常强大的觀點,因爲透過獲取語言,我們可以與該國的人們交談,瞭解思維方式,觀點,我們可以從各個角度思考問題。

所以我覺得韓國瑜的「母語應該回家學」的意見是非道理。

政一B 張琨智(1)

姓名:張琨智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16

【標題】蔡總統:過去政府曾禁母語 我們應記取教訓
發稿時間: 2018/09/28 18:06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928024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8日電)總統蔡英文今天說,轉型正義是為了給下一代更好未來。過去的政府曾錯誤地限制人們使用母語、享有自身文化生活權利。「我們應該記取教訓,讓我們的孩子不會遭受到類似的對待。」

蔡總統今天主持「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

她說,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原住民族自身的文化、語言跟歷史觀點,並沒有受到國家足夠的重視。以前的政府甚至還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採取貶抑、禁止的措施。

蔡總統提到,過去2年多以來,政府已經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開辦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現在,原民會跟教育部也正在全面研擬翻修「原住民族教育法」;在教師節這天,安排關於文化、語言教育的報告跟討論,格外有意義。

她說,轉型正義是為了還原真相。談論原住民族受到壓抑的歷史,將有助於大家明白,現在對原住民族教育或語言文化的保障,並不是「額外的補助」。相反地,這是公平正義的彰顯。

蔡總統強調,轉型正義也是為了給下一代更好的未來。過去的政府曾經錯誤地限制人們使用母語、享有自身文化生活的權利。「如今我們應該記取教訓,讓我們的孩子不會遭受到類似的對待。」

她說,要請大家一起思考「到底台灣社會為什麼需要落實轉型正義?」她認為,誠懇面對歷史,誠懇反省國家曾經犯下的錯誤,這一點,不論是對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或是對範圍更大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來說,都是共同的課題。

今天原轉會文化小組召集人林志興報告戰後「同化教育」政策如何壓抑原住民族文化;語言小組召集人童春發的報告則呈現戰後政府推動「國語運動」過程中,禁止原住民學童使用族語,所造成的影響;為強調族語的主體性,童春發全程使用排灣語簡報,同時現場口譯。

童春發報告時提到,過去學校教育直接禁止「方言」社會氛圍普遍對原住民族身分的歧視,自然影響家庭不使用族語。禁說族語,多數族人失去民族自信心。

有原轉會委員表達,「從學校失去的,要再次從學校教育做回來」;另外,有原轉會委員認為,回顧過去的歷程,前一段是「外來政權的謀殺」,但後一段,他擔心是「自殺」,應該要關注家庭的母語教育。

蔡總統則認為,要對現在的教科書總檢討,把歧視的部分刪除,這是最要優先處理的事情。(編輯:蘇志宗)1070928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心得評論】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原住民族才是台灣這片地的主人,他們的文化是台灣的珍寶。但是,也因為歷史發展,外來民族前後入侵,為了管理方便卻不人道的同化政策,摧毀了他們所擁有的寶藏。
我相信當今社會,對原住民的歧視與偏見已不像過去嚴重,政府也有為原住民文化的復原在努力。但我發現,我們這輩的原住民族,他們父母為了融入社會,早已忘根,導致他們也對自己的傳統文化,百般不了解,這就是原轉會委員提到的「自殺」。
我不認同蔡總統表示要「優先對教科書做總檢討,把歧視的部分刪除」的想法。我認為現在最優先的事,應該是把原住民課程列入12年國教的必修課程,並聘請各族的教師傳承母語以及傳統文化。這不才是最實際的做法嗎?
原住民文化的復原是重要的課題,鑒於過去社會打壓的如此嚴重,這些寶藏是否還能流傳下去,政府扮演著重要角色。

政延A 鄭淇丰(1)

姓名:鄭淇丰
班級:政延A
學號:02114174

【標題】牢房沒冷氣 德州被判違憲
    時間2018-09-29〔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35622

【內文】
       沒冷氣不公平,美國德州監獄全得裝空調!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賴擁連指出,德州監獄一名受刑人Yates認為,舍房沒有冷氣恐造成熱衰竭,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德州有3成監獄有空調,7成則否,確實違反比例原則,判獄方違憲;德州刑事司法局粗估,一監一冷氣的成本約為美金3.5億元,折合台幣約107億元,目前正在與州議會協商中。

賴擁連表示,Yates向法院主張,夏天拘禁在華氏88度(攝氏31度)的舍房中,恐構成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中的「殘忍而不人道」懲罰,2017年間獲美國第五巡迴法院判決獲勝。法院判決指出,德州刑事司法局對受刑人的處遇,已構成「故意的冷漠(deliberate indifference)」,原因是過去的20年間,每年都有22到24名受刑人因熱衰竭身亡。

每年22至24名受刑人熱衰竭身亡

判決提到,根據德州1977年的法律規定,監獄舍房的溫度應控制在華氏65到85度間,足認超過85度卻沒有冷房設備,有侵害人權之虞。
此外法官還發現,德州目前約有100座監獄,收容約14萬名受刑人,但具有中央空調的監獄僅有30%,其餘70%均無,違反比例原則。
德州監獄還給受刑人有限度的行動自由,讓他們配戴名為PASS的腕環,若要通過圖書館、健身房、教堂等閘門,就得「刷卡」記錄,便於掌握受刑人的所在地。賴擁連認為,仍應給予受刑人相對自由的環境,將有利他們未來復歸社會。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我國歷年對監獄改革的大法官解釋,對於在囚人士的人身自由、言論著作自由、秘密通訊自由、訴訟權利,均持開放態度,不斷進步中。另外根據美國法院相關判決,例如對未褫奪公權的收容人開放行使公民投票權,另外對於目前監獄人滿為患、舍房擁擠的狀況,德州矯正局被宣告違憲的案例,說明「經費不足」不能當成政府不改善舍房的理由,因為這種「冷漠」的態度,將不被美國法院所接受。

而對受刑人是否給予有限度的行動自由,德州監獄為例,獄方讓收容人配戴RFID(無線射頻識別系統)手環,收容人只要事先申請,就可以在自由活動時間內,到教堂禮拜、圖書館唸書、健身房運動,這種有限度的自由,有利收容人在出監前回覆正常生活,有利復歸社會。





政三B 葉怡彤 (1)


姓名:葉怡彤
班級:政三B
學號:05114287

【標題】
將婆婆套住脖子綁在陽台 媳婦處境堪憐卻觸法
2018/09/30 聯合新聞網 https://tw.news.yahoo.com/%E5%B0%87%E5%A9%86%E5%A9%86%E5%A5%97%E4%BD%8F%E8%84%96%E5%AD%90%E7%B6%81%E5%9C%A8%E9%99%BD%E5%8F%B0-%E5%AA%B3%E5%A9%A6%E8%99%95%E5%A2%83%E5%A0%AA%E6%86%90%E5%8D%BB%E8%A7%B8%E6%B3%95-230506103.html

【內文】
彰化縣鹿港鎮一棟大樓有一位老婆婆長期被媳婦用繩子綁在陽台上,影像被PO上網後,引來網友撻伐,鹿港警方會同社工人員前往了解,在解開老婦人後,老婦人媳婦哭泣說,婆婆瘖啞且有精神疾病,常會自傷,綁住她是為了方便照顧與保護她,警方及社工雖然了解媳婦的苦處,仍將依強制罪移送法辦。
鹿港派出所所長陳東宏說,依民眾爆料內容,警方派員了解,查出老婦人住在2樓,立即按門鈴,由老婦人的媳婦開門,員警先趕到陽台,將被紅色塑膠繩套在脖子並綁在陽台的老婦人解開,在安撫後,安置到房間裡。雖然老婦人頸部被套上紅色塑膠繩,留有空隙,但如果跌倒,仍有被勒住的危險。
社工人員了解,老婦人因晚報戶口,實際年齡約78歲,兩年前,才由金門遷到鹿港目前的租處,由媳婦照顧,同住的還有兩名讀國中的孫女,她的兒子則到大陸工作,一年才回來一次,且很少寄錢回來,全家生活除了靠老婦人榮眷補助外,還常要借錢度日。
社會處指出,老婦人的媳婦稱,老婦人患有多重身心障礙,包括精障,智能障礙等,並常有失禁行為,有時病發時,會走來走去 ,一晚不睡,還會有自捏的自傷行為,常會破皮流血,綁住她是為了保護她,方便照顧,套住脖子的繩子留有空隙,不用擔心會勒住她,絕對沒有傷害她的意圖。
社工打算將老婦人送往安養機構,並由政府負擔費用,老婦人的媳婦說,她答應丈夫要照顧婆婆,也捨不得婆婆離開身邊。社工則建議她要給自己喘息時間,建議先將老婦人送到安養機構暫時安置。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黃荻說,因老婦人有自傷的行為,媳婦用紅線將她套住脖子並綁在陽台上,也許真的出自保護她,沒有傷害意圖,但方法不對,也違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22條(基本人權保障):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8條:你的人權受到法律的保護。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第13條:行動的自由。在我們的國家哩,我們都有權利到我們想去的地方,並且去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第25條:所有人都有食物與居所,我們有權利過好的生活。母親和孩子、年老的人、失業殘廢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第29條:責任。我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第30條: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心得】
會選擇這篇新聞來撰寫心得是有原因的。新聞中的媳婦心地其實並不壞,也不是虐待,但是在長期照顧婆婆且無人幫忙的情況下,他的耐心與心靈也到了一個疲累無法負荷的地步。丈夫長期在外工作,鮮少聯絡也很少寄錢回家,家中還有兩個女兒要照顧,光是等著她照顧的人就照顧不完了,更何況是自己呢?尤其婆婆還有一點精神疾病,長期下來,媳婦也累了。
為了防止有精神疾病的婆婆落跑並且打擾到鄰居,媳婦這次用了很不正確的方法。他將婆婆用繩子套住脖子,綁在陽台,雖然在前述原因下,我們可以知道媳婦並不是虐待或者傷害意圖,但就算有再多理由,新聞中也講到了重點:媳婦仍然違法了。
憲法與人權保障宣言就是在保障屬於「人」,的基本權利。
不論有甚麼原因甚麼苦衷或理由,即使大家都知道你並非惡意也沒有要傷害他人,但是方法不正確,就是不正確。我們不應該因為任何原因不合理的剝奪他人的權利,即使是真的有精神疾病或者可能會傷害他人的婆婆,我們都不該這樣用自己不正確的方式處理,最好的方式就是尋求社會協助,這樣,不管對自己或者對他人,都是一個有效的處理方式。

政一B 古馨怡(1)


姓名:古馨怡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4

【標題】政治受難者團體至國民黨抗議 國民黨:早在執政時期就開始賠償、道歉

【內文】

前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因「打侯」發言惹議,中國國民黨趁勢翻轉加害者身份站上受害 者位置,批判促轉會為「東廠」,更在促轉會招牌上貼上「東廠」,今(27)日多個政治害難者團體與政黨至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針對此事件,國民黨發出聲明表示,請民進黨不要為了政黨私利鬥爭在野黨,撕裂台灣社會,這是對台灣最不負責任的行為。
今天「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與「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等團體,以及基進黨、時代力量議員參選人今日到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
國民黨表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促轉會「張天欽們」自比東廠,企圖用政治操作的手段干擾選舉,打擊政治對手。國民黨批評這種利用公權力,把立委當側翼,是完全違背程序正義的作為,也是對轉型正義最大的傷害。國民黨稱,台灣人民期待的轉型正義,必須拒絕「張天欽們」。
國民黨說,1995年3月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2007年3月立法院修正通過將「補償條例」改為「賠償條例」,整部條例經過多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是在2013年馬政府時期。另外,1998年6月17日立法院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國民黨強調,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對於228與白色恐怖時期相關事件,早就開始賠償、道歉。國民黨稱,如果至今還有遺漏者,應該請促轉會調查清楚並予以賠償。
最後,國民黨說,鬥爭只會製造衝突,仇恨只會撕裂社會。他們請民進黨不要為了政黨私利鬥爭在野黨,撕裂台灣社會,這是對台灣最不負責任的行為。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9-27 13:07

【相關憲法條文】

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心得評論:

轉型正義的初衷在於強化國家團結社會,應公平公正調查過去社會的不公不義並給予補償和施害者的懲處,如今卻變為政黨鬥爭的機關,更自稱為「東廠」令人不剩唏噓。

聯合國定義轉型正義的五大要素;(1)調查真相、確定並起訴元凶,按國際法律精神與法條受罰,(2)確保獲知真相的權力,(3)賠償,(4)重整參與迫害組織與制度,(5)全國性討論與諮商,以促成和解。

如果說真要懲處過去的不公正那又何止是白色恐怖時期呢?日本的警察制度就不算?徵收慰安婦也不算?

在我看來現在的轉型正義委員會只是為了選舉鬥倒政黨而設置的,並非真正實行轉型正義。

如真要實行轉型正義應向德國學習,面對過去的錯誤,使全體人民一起省思, 這過程也必須遵守國際法則和國內法律,避免地下處理受害人和加害人。這些應該是全民都需參與也必須了解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