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美參議院「有條件通過」大法官提名 FBI將調查36年前性侵犯案 ,2018/09/30

【內文】
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目前正在舉行任命聽證會,不過他日前遭指控曾在高中時期意圖性侵女性,替原本就已經氣氛火爆的聽證會再投下震撼彈。經過昨(28)日整天的聽證會,參議員們聆聽了指控性侵的福特的控訴和卡瓦諾的辯駁後,委員會表決通過將提命案送交全院,但卡瓦諾必須接受FBI為期一週的調查。
(中央社)白宮今(29)日聲明,應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要求,他指示聯邦調查局調查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遭控涉性侵案。美國總統特朗普稍早說,他相信指控者可信度,但無意撤換卡瓦諾的提名。
聯邦參院司法委員會昨天經過整日聽證,分別聽取卡瓦諾遭控涉性侵案兩造證詞後,戲劇性轉折出現在司法委員會今天下午的表決。委員會通過,將卡瓦諾提名案送交全院,但共和黨籍參議員佛雷克(Jeff Flake)是有條件投下同意票。
佛雷克要求參院進行全院表決至多延遲1週,這段期間,由聯邦調查局(FBI)調查福特(Christine Blasey Ford)指控35年前疑遭卡瓦諾性侵未遂的案件。
特朗普稍早透過白宮發言人桑德斯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他已指示FBI照參院要求,在有限範圍及時間下,調查並更新卡瓦諾的背景查核檔案。
而卡瓦諾則透過白宮副發言人沙阿(Raj Shah)指出,在提名過程中他已接受FBI訪問及參院多次的背景調查,他昨天也已回答參議員詢問的所有問題與要求,他將「持續合作」。
卡瓦諾昨天在民主黨議員輪番逼問下,對是否同意接受FBI調查不願鬆口,直到特朗普今天下午作出決定後,他在聲明中不忘強調自己已一再配合
"司法委員會有條件通過卡瓦諾的提名案後,特朗普下午在白宮接待來訪的智利總統皮涅拉(Sebastian Pinera)時一反常態地冷靜,他說,指控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曾性侵未遂的女教授福特是「非常可信的證人」、「非常優異的女性」,但又說自己「一點都沒想過」要撤換卡瓦諾的提名。
白宮同意指示FBI展開調查,成為左右卡瓦諾提名案的重要關鍵,而卡瓦諾任命案的發展,被喻為是「2018年版關鍵判決」。"
大法官性侵疑雲,已不是第一次
美國輿論多將此案與1990年代、時任總統老布希提名非裔保守派的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擔任大法官相較。
1991年,湯瑪斯獲提名擔任大法官後,他的女助理希爾(Anita Hill)指控他性騷擾。在那個較保守的年代,希爾勇敢面對白人男性為首的國會輪番拷問,不過,湯瑪斯最終仍以52票的低票數獲國會同意,擔任大法官至今。
希爾案後,美國女性參政風起雲湧,1992年的選舉,女性聯邦參議員從2人增至4人、聯邦眾議員則一口氣有24位女性當選,也創下單次選舉中、女性眾議員當選人數最多紀錄,堪稱美國勇於公開對抗性騷擾運動「我也是」(#Me Too)的開端,希爾的故事2016年改編拍成電影「關鍵判決」(Confirmation)。
福特昨天在聽證會上提到,卡瓦諾高中同學賈吉(Mark Judge)事發當時也在場,醉醺醺的兩人試圖性侵她的過程中不斷訕笑,以她為樂,是她此生最難磨滅的陰影。
不過,卡瓦諾昨天激動喊冤,否認所有指控,他還指責這是民主黨的政治意圖,毀了他一輩子努力建立的清譽,他說:「你們可以對我的提名案投反對票,但你們絕不可能逼退我。」
美聯社稍早報導,賈吉願在保密情況下接受FBI的調查,不過,他日前送交司法委員會的信函中否認福特的指控,更說從未見過卡瓦諾做過有如福特所描述的行為。
賈吉昨天未到參院作證,高中時曾酗酒的他曾罹患癌症,他指出,成功對抗酗酒及癌症後,他曾深陷憂鬱與焦慮,是他不願公開作證的原因。賈吉透過委任律師強調,他不記得任何事件,但他會配合FBI與任何執法機關。
《聯合報》報導,美國聯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表決結果是11比10,民主共和兩黨均無人跑票。最終投下關鍵一票的佛萊克參議員提出附帶條件,要求推遲全院表決最多一周,讓FBI在有限範圍內進行調查,否則就拒絕在全院表決支持卡瓦諾,此舉獲得柯林斯(Susan Collins)、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與曼欽(Joe Manchin)等3位尚未表態的參議員支持。
兩黨最後達成妥協,認為FBI應調查該局認為「當前可信的指控」,特朗普總統的聲明也指出,參議院要求補充調查的調查範圍「應有限度,並在一周內完成」。
但FBI最後只會將結果向白宮匯報,不會斷定指控可信與否,也不會告訴白宮應否撤回任命,加上卡瓦諾的背景調查並非犯罪偵查,司委會也拒絕傳訊賈吉,FBI探員無法強制證人作證或交出文件。
特朗普總統後來上推特指稱,卡瓦諾終究會通過參議院表決,成為偉大的聯邦大法官。
《中央社》報導,隨著期中選舉僅剩6週不到,可以預期性別平權議題勢必成為選戰攻防重點。民主黨希望女性的憤怒能為他們帶來選票,共和黨將升高政治惡鬥聲音,鼓動支持者出外投票。不論哪一方都會大規模使用民粹語言煽動各自支持者,美國社會也將更加分裂。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憲法第 24 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第 41 條: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憲法第 79 條: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
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心得評論】
而隨著女性平權意識高漲,越來越多人關心性別結構不平等的問題。我們不在如同過去的父權社會將女性視為"物品",而是法律理所當然要保護的對象,亦即在有諸如此類的新聞發生時,我們會下意識的直接將矛頭指向男性。然而這篇新聞也隱含了一個扭曲的社會現象:只要給予其類似與性掛鉤的罪名,無論是否為真都能讓其立刻成為社會唾棄髮指的對象,用於政治角力中更能對執政者或競選者產生劇烈的影響。而群眾對此事的重心也只會持續一段時間,若是真是不名譽的指控對其人生往後的影響非常嚴重。儘管我國有無罪推定原則,但是這類新聞在台灣也不少見,卻鮮少有新聞播報後續發展,讓識讀者只流於事件的表面。因此我認為若真正對一項事件感興趣,那持續去追蹤後續消息會是良好公民的表現。

政一B 張語珏 (1)

姓名:張語珏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1

標題 :【選前掃黑】防暴力介入選舉 警政署逮54名黑幫份子
發稿時間:2018.9.29 13:29
出處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929soc001

內文 : 
年底九合一選舉即將到來,警政署和高檢署合作,從9月25日起,實施今年第二波「全國同步掃黑行動」,針對依附在政黨的黑幫及旗下堂口進行掃蕩。警政署指出,掃黑行動截至9月28日下午,已將54名治平目標逮捕到案,瓦解三餘名手下,另查獲4把制式手槍、18把改造槍枝及357顆子彈,也查扣不法金流219萬餘元。

警政署分析這次打擊的黑幫目標54名,均為幫派內的幹部要角,包括竹聯幫仁堂弘仁會、平堂、月堂、南堂、文武堂、太極堂主要幹部共9人、天道盟太陽會、同心會7人、四海幫海南堂、海巨堂2人,以及各縣市的地方暴力犯罪組織36人。其中更有竹聯幫、風飛砂幫份子,特別參與統促黨等政黨,欲以暴力方式介入選舉,共逮捕嫌犯5人。

警政署表示,為了防範幫派以暴力方式介入選舉事務、陳抗活動或公共議題而影響選舉結果,因此鎖定重點各大幫派內的重點份子打擊,希望還給民眾一個乾淨的民主選舉過程。

相關憲法法規:
第8條:Ⅰ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Ⅱ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32 條: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其他相關法規: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警察職權行使法



心得 :
每到選舉,總會有許多違法的選舉行為出現,有可能是候選人為了綁樁腳,或是黑幫份子為了各地勢力而介入選舉事務,這些原因的共同點之一,就是權力。權力是影響、甚至控制別人行為的能力,可以用來作為讓社會變得更好的手段,也是可以讓整個社會更加民不聊生的毒藥,好與壞端看掌權者如何操作。但在現今的社會裡,由於權力天生的強制性和不平等性,人們常常將權力與惡相提並論。但是權力也是人類社會維持運作的必然手段,當權力作為力量的正當性失去後,往往會蛻變成赤裸裸的暴力,如同今日所見到的各種賄選、貪污、選舉暴力等行為。如何改善這種情況,我認為是值得社會大眾與政府一起省思的一大課題 。

政一B 卓葳(1)

姓名:卓葳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9

【標題】 抗議總統候選人波索納洛仇女 巴西婦女團結上街頭 2018-09-29 22:39中央社 里約熱內盧29日綜合外電報導(譯者:羅苑韶/核稿:劉淑琴)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39473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內文】
   


     巴西今天全國各地預計會見到女性上街抗議,反對民調領先的右翼總統候選人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指稱他仇女、恐同,還是個有種族偏見的人。
一項以#EleNao(不要他)的標籤在社群媒體發起的活動,籌劃在聖保羅和里約熱內盧在內約80個城市舉行遊行。

批評人士稱63歲的波索納洛有種族歧視、仇女和恐同等特質。支持者則稱讚他堅定對抗巴西高漲的犯罪率,並承諾維護傳統家庭價值。巴西訂下週舉行總統大選。

參與活動策劃的泰謝拉(Ludimilla Teixeira)說:「巴西女性、巴西以外的女性、全體女性,現在該加入我們了。現在就加入戰鬥,不然稍晚就得一起哀悼了。」

這批女性發起的活動9月初即展開,臉書社團名為「女性團結起來對抗波索納洛」,呼籲各路政治理念的女性一起「對抗大男人主義、仇女、種族歧視、恐同和其他偏見的進展和強化」。

這個標籤在網路上迅速散布,已有超過400萬人跟隨。

泰謝拉說:「我們不能容許法西斯主義在巴西蔓延。」她稱波索納洛為「糟糕透頂」的候選人。

波索納洛6日在一場集會中,被一名左翼激進分子刺成重傷。

他最近企圖合理化男女間的薪資鴻溝,激怒女性。他先前還曾反對僱用可能將懷孕的女性。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
  等。
     第十一條(表現意見之自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四條(集會結社之自由):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七條(人民之參政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平權"一詞一直是現代社會時常出現,也是大家所追求的理想境界,而男女平權,更是近幾年來被大力提昌的議題
        在政治上,我們所支持的政治人物,在某種層面上來說即代表我們自身所信服的價值觀,一個疑似有許多歧視之候選人,在民調上竟會領先,這場政治選舉的背後其實有著更加需要人民擔心的問題---在國民的意識或認知中,所謂平權,究竟有沒有被重視?
        雖然有許多有志之士願意站出來反抗歧視,但更重要的還是要讓社會大眾普遍的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一個政治人物固然有其好壞面,但如果一個領導者不明白換位思考,忽視社會上與其不同之聲音,這樣領導出的社會與國家,恐怕會有許多的遺憾及撕裂吧!

政一B 簡立晴 (1)

姓名:簡立晴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7

【標題】被性別歧視惹火 巴西女性上街反民調第一總統候選人
 出處:新頭殼newtalk | 洪聖斐 編譯報導
發稿時間:2018-09-29

【內文】南美大國巴西將於10月7日舉行總統大選,有「巴西版川普」之稱的右翼議員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民調領先。然而他的言行讓許多女性無法接受,數十萬人高舉「#不要他」(#EleNao)的標語從亞馬遜森林遊行到聖保羅。

波索納洛以主張強硬打擊犯罪、講話沒有修飾,以及從政以來沒有貪瀆問題而獲得許多民眾的支持.但他合理化男女同工不同酬,以及對性侵的態度惹惱許多女性。諸多的言談被認為具有性別歧視、仇女和恐同等問題。

巴西政壇長期有貪瀆問題。前前任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前總統總統羅賽芙(Dilma Rousseff)、接替羅賽芙的代總統泰梅爾(Michel Temer)、眾議院議長古尼亞(Eduardo Cunha)、參議院議長卡列羅斯(Renan Calheiros),全部捲入弊案中。出身軍官的波索納洛形象清新,且其自由市場的政策廣受企業界支持。但其言行也使女性難以認同,使他在前進總統府的路上可能遭遇麻煩。

根據 Ibope的最新民調,在所有的女性受訪者中,願意投給波索納洛的比例為16%;只有男性願意投給他的比例(36%)的一半。

在所有的候選人中,最可能與波索納洛一起進入第二輪投票的是前聖保羅市長哈達德(Fernando Haddad)。在第二輪投票時,男性願意投給波索納洛的比例為47,願意給哈達德的比例為37%;女性則只有30%願意投給波索納洛,47%將投給哈達德。

【相關憲法條文】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男女平等在近年來是一項備受關注的議題。越來越多人訴求無論在工作等領域,不分性別,大家都能夠自由公平的選擇。

雖然巴西總統候選人波索那洛呼聲極高,但卻評價兩極。
他直言不諱,且從沒有貪腐紀錄,並主張恢復酷刑來打擊犯罪,的確深得長期飽受貪汙、治安動盪之苦的人民喜愛;但反同且仇女的言論,卻也令部分人厭惡。

男女或許生理上有差異,但我認為許多工作,比起以性別區分優劣,我們更應該尊重每個人不同的專業性。

打擊犯罪與希望兩性都能獲得尊重,正是這次總統大選中,巴西人民必須面對的抉擇。

出生在法治社會的我們很幸運,如果擁有想法,並希望發揮自己的力量,我們能夠走上街頭,將想法訴諸社會;也能夠通過選舉,自由決定希望代表國家的人選。一個人的力量或許渺小,但積沙終能成塔。

政一B黃于珊(1)

姓名:黃于珊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5

【標題】學生不交功課 美國老師「給零分」遭校方解雇  香港編輯 Alvin報導
               https://hk.thenewslens.com/amparticle/105066
【內文】
美國一名中學老師因拒絕執行「不打零分」制度而被解雇,事後,學校更舉行記者會,找來其他老師解釋他們執行這個制度的原因。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52歲老師Tirado,已經有17年的教學經驗,她早前轉到一所新的學校West Gate K-8 School任教,但她卻在試用期內兩個月就遭到解雇。

Tirado說,因為她還在試用期的關係,所以學校沒有解釋原因。但她說,這與她拒絕執行學校的「不打零分」制度有關。
她表示,任教社會研究科時,她要求學生模仿15世紀的探險家,寫兩周日誌,期間學生要做筆記及劃一張地圖,Tirado叫這種為「探險家筆記」。然而,後來有學生欠交功課,Tirado直接給他們打了零分。

不過,Tirado後來被召到校長室,指有家長不滿她,又指課業太重。而就在此時,Tirado第一次聽說學校的「不打零分」制度。
她說:「我也有遇過不交功課的學生,但我會催促他們補交。但我不會給欠交功課的學生任何分數。」結果,Tirado今個月14日被解雇。她在課室白板留下了一段話:「孩子,再見了。老師愛你們,也祝你們一生順利。我拒絕給向欠交功課的學生打分,因此被解雇。」

Tirado將字句拍下並上傳Facebook,結果引來大眾關注,事件甚至登上當地電視台頭條。

她指學校要求老師執行「不打零分」制度,學校在家長及學生手冊上清楚寫明,最低的不合格分數是50-59分,永遠不會有零分這回事,「我覺得這很荒謬,也將毀了孩子的一生。」

學校曾一度否認要求老師執行「不打零分」的制度,但由Tirado提供的照片看到,手冊上清楚標示了「NO ZERO’S – LOWEST POSSIBLE GRADE IS 50%」這句話。事後,校方召開了記者會,請來學校的四名老師說明他們對「不打零分」制度的看法。有老師指,有人會認為這個制度是鼓吹「不勞而獲」,但他們表示,不做功課的學生不可能輕鬆得到50分就混過去,老師有足夠的時間與學生及家長溝通,瞭解學生課業問題,「教育是一起努力才能成功的事。」
也有老師為制度護航,指是不希望學生因得到零分而一沈不起,「失敗,不是我們要的結局。當你給學生打了幾次零分,他們就會放棄了,⋯⋯但我們不希望他們整個學期都在困擾。」
而此事還未完結,Tirado在Facebook上表示,聽到愈來愈多人認同自己、支持自己,她正發起「抗爭」,呼籲不滿這個制度的家長到學校及教區反映意見,推倒這個荒謬制度。
   


 
【相關憲法條文】
     第二十一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百五十八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心得評論: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所謂權利,就是我們受法律保障所享有的利益;而義務就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假如義務教育包含完成功課,而這位沒有完成作業的孩子就沒有盡到他受到教育的義務,他也正在糟蹋自己所享有的教育權。那位老師並非沒有提醒過他,給予零分我覺得是十分合理的事,也能給這個孩子一個警惕與勸告。

完成作業可以培養孩子自主管理、對自己的負責的態度,作業評分裡也能學習「一分耕耘, 一分收穫」的處事道理,明白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是虛妄。以上皆與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所指不謀而和。

文中家長卻和校方投訴,認為課業太重。當其他同學都有完成的時候難道不是該檢討是不是自己小孩太過懶散,怪不得老師們都說一屆比一屆差,有時候錯不完全在孩子,而是這些溺愛過頭的家長。

而校方不能打零分的規定也十分匪夷所思。學校是家庭外第一個正式社會化的機構,在這裡要讓孩子們除了增長知識也要讓他們學習正確的價值觀。不打零分的制度是間接抹殺小孩努力進取精神。有做作業的孩子感到不公平,對做作業失去熱忱;不做作業的孩子認為不努力也能收穫也就不幹了。

希望校方能檢討這條規定,並與家長、老師或是學生一同想出其他鼓勵孩子向上的方法。畢竟,教育是一起努力才能達成的事呀!

2018年9月29日 星期六

政一B 許詠晴(1)


姓名:許詠晴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2

【標題】留美韓國女生陷入邪教 BBC講述來龍去脈

【發稿時間】2018年 9月 28日
【出處】Yvette TanBBC記者/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5656659
【內文】
留學美國的女生李素娟在全家被韓國邪教控制搬到斐濟後,終於隻身逃出,向BBC記者揭露了這個邪教控制信徒觸目驚心的詳情。
李素娟(Seoyeon Lee)終於得到了千載難逢的逃跑的機會,她沒有放過這個機會,穿著睡褲,趿著拖鞋,她已經在斐濟的一條公路上狂奔。
她說:"我一邊哭泣一邊跑,簡直就像歇斯底里。"
一群人在她的後面追趕,他們是韓國恩惠路派(Grace Road)教會的信徒,其中包括她的母親。李素娟說,正是這個邪教把她騙到了這個太平洋的島國來。
她說:"如果他們要是把我抓回去的話,我恐怕早就自殺了。"

"這就是個邪教"
在此一年之前,也就是2013年,正在美國留學的素娟暑假的時候返回韓國家裏。當時她媽媽患上了子宮癌,但她拒絶醫治。
她告訴素娟說,如果素娟同意和她一起去恩惠路派的教會,她才會去看醫生。
素娟說:"這個教會非常怪異。有人尖叫,有人哭泣,有人說著聽不懂的話,而布道的內容是關於末日即將來臨的情況。"

"我告訴我媽媽,我感覺這就是個邪教,但她不相信我。"

素娟返回美國的大學後,她發現她媽媽仍拒絶就醫治療。她要求素娟答應她一個條件才會就醫,即素娟退學返回韓國。
素娟的父親也死於癌症。於是素娟向學校請假後回到了韓國家裏。在素娟的母親接受了手術治療後,她告訴素娟希望能搬到斐濟去療養康復,並堅持要求素娟同行。最終,素娟同意陪她去兩星期幫她在斐濟安頓。
她說: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是個精心設計的騙局。"
"但是,當我到了斐濟並看到我們被車送到一個群居的公社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我怎麼會這麼愚蠢?"

"大饑荒"的謊言
韓國的基督教徒佔總人口比例相當大,在近幾十年來,許多小型的邊緣教會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一些教會發展出具有類似邪教的特徵。
據釜山基督教長老會大學的卓志日(Tark Ji-il,音譯)教授是研究韓國邪教的專家。他說,恩惠路派堅持說它並不是邪教組織。它2002年成立的時候規模不大,但現在已經大約有1000名信徒。
卓教授說,這個教會的創始人兼首席牧師申玉珠(Shin Ok-ju,音譯)認為,一場大饑荒即將來臨,她呼籲她的信眾"需要尋找一個新家,來為耶穌的第二次降臨做凖備"。
2014年,韓國的基督教主流教會將恩惠路派劃為異端。同年,恩惠路派將基地遷往斐濟,宣稱那裏將是上帝從饑荒中拯救的少數幾個地方之一。
目前,約有400名韓國恩惠路派信徒住在斐濟,其中多數為該教派管理運營的公司恩惠路集團(GR Group)工作。
素娟說,那些人是教主"親自挑選"的,"可能取決於他們捐贈了多少錢"。
她說:"我父親去世時,給我們留下了一筆錢。我可以肯定,我的媽媽把所有這些錢都拿去捐給了教堂。他們讓你賣掉你的財產,辭掉你的工作,切斷你與朋友的聯繫。"
恩惠路集團已經建立了一個相當大的商業帝國,涉足領域包括從建築到餐館再到農業等等。
恩惠路集團(GR Group)總裁丹尼爾·金(Daniel Kim)也就是申玉珠女士的兒子。他對BBC說:"我們最初的使命就是農業,因為我們需要為大饑荒做好凖備,我們需要自給自足。"
該集團的建築業務也贏得了回報豐厚的合同,包括贏得翻新斐濟總統官邸及其國賓館的招標。金先生堅持說,這都是通過法定招標程序獲得的合同。
為表明他的良好關係,金先生還有與斐濟總理弗蘭克·拜尼馬拉馬的合影,此前該集團獲得了總理頒發的國際商業獎。

"被迫居留,別無選擇"
但在過去的一年裏,恩惠路教派裏面一幅陰暗的情景曝光在公眾面前。5名該教派成員逃回韓國後,指控申玉珠女士沒收他們的護照,違背他們的意願,強迫他們居住在斐濟的居住點。他們聲稱,該教會強迫信徒勞動,並在舉行的儀式上要求信徒相互毆打,以至於一名信徒因此死亡。
2018年7月,在申玉珠女士返回韓國之際,韓國當局立即以非法攻擊和囚禁他人的罪名起訴並逮捕了她。她被控丟棄教會信徒、沒收他們的護照並主持管理著一個野蠻的體制。
同年8月份,斐濟和韓國當局以調查奴隸案的名義,對恩惠路教派在斐濟的定居點實施了聯合突襲搜查行動,逮捕了金先生和恩惠路教派的幾名高級成員。
之後,這幾人都在沒有受到指控的情況下獲釋。但斐濟的警察總監說,有關調查"還在繼續"。
8月份,韓國首爾廣播公司(SBS)播放了一部有關恩惠路教派的紀錄片,裏面包括了一段申玉珠女士毆打她的信徒的錄像視頻。
韓國國家警察廳的一位負責人告訴首爾廣播公司說,恩惠路教派的很多信徒"把他們所有的財產都捐給了這個教會,所以即使他們回到韓國也將會是身無分文……所以說,他們別無選擇,只有居留在斐濟。"
斐濟衛理公會發言人威爾弗雷德·雷古納馬達最近對新西蘭媒體表示,恩惠路教派的成員們都生活在恐怖氣氛中。他呼籲斐濟政府應該講清楚政府是怎麼和這個教派產生那麼多聯繫的。
斐濟政府沒有回應BBC提出採訪的要求。

否認指控
申玉珠女士的兒子金先生堅決否認有什麼過錯。在談到他母親時,他說:"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韓國政府)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她。"
他說:"這是那些從教派裏逃跑的人髮動的一次非常惡毒的攻擊。他們說我和其他教派高級成員就像統治一個邪教。這真是瘋了。"
他堅持否認舉行儀式毆打信徒的事。他說:""如果有人犯下大錯,他們可能會被我們的牧師打耳光...... 但這就像母親責備自己的孩子一樣。"他說,有關信徒死亡是因為癌症,"沒有證據可以將信徒的死與毆打聯繫起來"。
金先生表示,現在在斐濟的所有人都是自願前往,"不論他們是否帶錢來都沒關係。"
他迴避了教會成員是否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問題說,他們的"住宿,食物和旅行都由公司承擔",並補充說他本人"每個月也都沒有固定工資。"
那有關400名這個教派成員基本上是違背他們的意願被軟禁的指控呢?
他說:"那不可能,如果我們真的扣住他們的護照的話,解決起來很簡單。他們直接到韓國大使館就可以獲得一本緊急情況護照。"
這恰恰是李素娟最後的救命稻草。

"如果跑不掉,我會自殺"
在李素娟原定離開斐濟的前一天,她突然發現筆記本電腦和護照都找不到了。她的母親承認她把它們拿走了,就是要阻止她離去。
她說:"我要回到大學上學,我想見我的朋友。"
她試圖打電話給警察,但卻接到這個教派其他信徒打回來的電話,說這是開玩笑。
她說:"他們試圖阻止我離開,但我終於跑到了公路上。我當時要瘋了。"
她終於攔住一輛警車,把她帶到警察局,最終設法從韓國大使館獲得了一本緊急護照。
她說:"那些追趕我的信徒一路也乘一輛車跟著我,從警察局到韓國大使館。就在那時候,我的媽媽試圖從精神上讓我崩潰,她告訴我我是被領養的孩子。我這才明白事情真相有多可怕。"
素娟說:"我媽媽說,我的全家族的所有人,我的姨姑叔伯,我的祖母和表親堂親,都搬到斐濟這裏,我們家的房子早就賣掉了。她想讓我相信我回到韓國就會無親無故,孑然一身。"
她說:"但我永遠不會被洗腦加入這個教派。如果我跑不出去,我就會自殺。"
李素娟終於回到韓國,但因為身無分文,已經沒辦法回美國的學校繼續學業。但她努力重建生活,已經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
她說:"我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我還愛我的家人,雖然這聽起來很冷漠,我不能原諒他們的所作所為……經歷了這一切之後,我永遠不會再請他們回到我的生活中。"
她說:"他們在邪教中陷得如此之深,以至於我根本無法改變他們的想法。……如果他們都已經人在斐濟,難有善終。"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3 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宗教的問題在世界各地其實都是值得令人關注的事情,前陣子在台灣,就出現像是引起民眾熱議的「妙禪」事件,其主要是在財務收支上有不當的運用以及不夠透明化的資金動向而引起社會關注。
    在韓國,各式各樣宗教的分支或團體不勝枚舉,然而並不是每一個團體都如同我們所想像那樣的慈悲及大愛,想反地,有些團體的所作所為則是相當駭人聽聞,而關於邪教這點,似乎在韓國算是常見的議題,許多知名的韓國電影多半是以此為背景進行拍攝,不難看出此議題的重要性及普遍性,然而在看完這篇報導後,更是讓我們不得不重視此項議題。
    文中素娟母親多次利用不肯就醫的方式試圖使素娟信教並搬遷至斐濟,而在斐濟的恩惠路教派領袖及高層人員不僅被控沒收信徒護照,使其不得不被迫住在他們所安排的居住所,還違背信徒意願,強迫信徒勞動,還有雖然領袖及高層人員否認,但仍然令人髮指的就是他們舉行一種儀式,要求信徒在儀式上互相毆打,最終還造成信徒因此死亡,種種行為缺乏人性並侵害身為人應該要有的基本人權。
    我認為雖然宗教是人們在混亂的政局或紛亂的生活中的一種心靈慰藉、依靠,但過度的沉迷及依賴將會種下因為人的貪婪和慾望而導致的災難的種子。許多人篤信教義,認為宗教可以幫助他們賺大錢或者是能令重症好轉,因此對那些不肖的宗教領袖付出大量的金錢、時間與體力,壯大這些不法團體的勢力,但人們常常都忘了有句話說:「再長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邁開雙腳也無法到達。」與其投注精神在求神拜佛希望能夠升官發財而荒廢事業,不如好好腳踏實地的努力工作,或者能夠靜下心來好好學著理財而致富,這兩者之間的人生走向將會有大大的不同。再者是一心祈求神靈能自己身體有所好轉的人,雖說有個信念能夠支持你活下去是件好事,但若病情到最後並未好轉呢?是否人生到了盡頭卻有諸多的遺憾尚未完成呢?與其如此,不如好好的分配時間,讓適度的信仰支撐意志力,然後去盡情的享受人生,讓人生不留遺憾,豈不是活得更加有意義呢?
    宗教信仰固然是個人自由,並且有時還能讓人有歸屬感,但社會上常常發生的一些憾事往往源自於人們的貪婪,凡事適可而止,切勿因過度沉迷及過分貪心而丟了自己的理智,才是上上之策啊。

政一B李佩穎(1)

姓名:李佩穎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4

【標題】:
半數保母抵制準公托 家長無奈托育福利縮水 
發稿時間:2018-09-29 08:58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85/3393604?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內文】:
托育補助新政策8月上路,不少保母認為政府不尊重工作權,至今僅53%保母加入準公托。孩子的保母不簽約,家長夾在政府與保母中間,被迫補助縮水,相當無奈。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月1日上路,所得稅低於20%的家長將0到2歲孩子交給跟政府簽約的私托或保母照顧,每孩每月托育補助新台幣6000元,否則只有2500元育兒津貼。政策甫宣布,保母界尤其反彈,9月14日更跨縣串連上街「野餐」抗議。

不滿工作權遭綁架 保母簽約率僅53%

上路之初,衛生福利部信心滿滿,喊出將有85%保母加入準公共化行列;結果到了9月21日,全台2萬2589位合格保母,只有1萬2006人簽約,簽約率約53%。

不願加入準公托的台北市林姓保母表示,據她了解,有的保母是經不起家長千拜託萬拜託,才妥協加入準公共化,她認為準公托政策根本就是給保母「貼標籤」,願意和政府簽約就是優質保母,不簽約的就不是。

同樣不願簽約的高雄市保母協會理事長張美寧也批評,政府推動準公共化政策根本不尊重保母,也沒有保障保母的任何權益,只是利用家長綁架保母的自由工作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解釋,和政府簽訂行政契約的保母,過去不可有違規紀錄,才能確保照顧有一定品質,訂定2年不漲價的規定也是為了確保花了大把補助款,真的能夠減輕家長負擔。

對於保母抗議收費不能跟著物價漲,祝健芳澄清,實施2年過後就能回歸地方審議機制進行討論,視物價指數波動適度調整。

8月上路至今,不少有意托育的家長為了6000元補助,一開口就問「你簽約了嗎」、「等你簽了我們再來談」,讓反對加入的保母既想捍衛自身工作權,又擔心遭到排擠。

苗栗縣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科長高瑜苓認為,準公共化托育新政對家長利多,但保母立場反映出的是相對剝奪感,希望能夠放寬限制、增加額外得收費項目,而且有的保母目前照顧對象也並非2歲以下幼兒,這些有待中央納入考量。

不過,也有保母早早就簽約加入準公托,台北市周姓保母受訪時說,由於台北市過去就有友善托育政策,和準公托合約內容都差不多,因此她認為影響不大,又能讓家長減輕負擔,更願意把孩子送來,所以早早就同意簽約。

保母抵制準公托 家長也無奈

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台0到2歲孩童約有40萬人,高達89.3%由父母自己照顧或由親屬照顧,另有6.1%送給保母照顧、3.7%由私立托嬰中心照顧,幸運抽中公托的僅1%。

家住新北市的黃小姐受訪時表示,家中寶寶出生3個月後就給保母帶,托育新制上路後,她的保母就是抵制政策的一員,雖然領不到6000元補助很無奈,但畢竟孩子在保母手上,「身為家長也不敢多說什麼」。

她認為,政府在制定新政策之前,本就該找保母協會討論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約,把疑問講清楚、說明白以後再上路,才能讓保母有安全感、願意配合政策,否則保母不願加入準公托,即便補助再多也是「看得到、吃不到」。

像黃小姐一樣情況的父母就像是夾心餅乾,夾在保母和政府之間,對於解決托育難題的幫助不大。

台南市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長郭元媛認為,保母或私託會有怨言,主因是拿到托育補助的是家長,為何卻要他們簽約。

郭元媛指出,台南市考慮優惠鼓勵簽約意願,例如保母可免費接種流感疫苗、每2年補助健檢費用1000元、每年補助500元加保專業責任險等,私托則是補助托育人員健檢費及提供私托評鑑獎金,都在研議中。

面對保母抵制,祝健芳坦言,這確實是準公托政策推動以來的一大難題,過去政府在推動保母培訓時,經常透過社群媒體群組讓保母互相交流,也讓保母界變得更團結。

祝健芳表示,新政策上路以後,許多錯誤訊息在保母群組流傳,即使政府大力澄清,保母們仍然相信他們群組裡傳的訊息,導致很多誤解。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156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相關法律條文】: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心得評論】:

政府為了解決托育費過高、保母品質良莠不齊的問題,因此推動了<準公共化托育政策>,然而,卻造成不小的反彈。我認為,政府的立意良善,但在推動的過程中,有一些瑕疵,造成部分保母不願意簽約。

首先,政府要求保母在過去不可以有違規紀錄,才能簽訂行政契約。但過去沒有違規紀錄的保母,並不能確保他確實是優良的保母。在新聞上,我們很常看到嬰幼兒遭保母蓄意或過失傷害,甚至造成死亡的消息,而那些保母,很多也是沒有任何違規紀錄的。第二,政府要求簽約的保母在兩年內不得漲價。但有些家長願意付出較高的托育費用,以換取較優良的托育品質。如此一來,等於變相減少保母的收入,也難怪有些保母不願意簽約了。

這幾年,台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問題,但發生政策制定和人民權利衝突時,政府與人民都應該多溝通,在兩者取得平衡,才能達成多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