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政一B 楊若渝(2-2)

班級:政一B
姓名:楊若渝
學號:07114226

[標題法務部修法祭重罰再犯酒駕致死最重判死刑
[出處] Yahoo奇摩(即時新聞)2019227

[內容]
法務部今天公布酒駕政策規劃,就加重刑罰部分,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修法新增本刑為10年以上,最重為死刑;沒收車輛部分,增訂沒收條款,不論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法務部長蔡清祥與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今天在法務部與媒體茶敘時,針對酒駕政策規劃進行說明,王俊力以簡報方式,做上述表示。

[相關憲法條文]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酒駕一直是很令人頭痛及受大眾撻伐的問題,許多人不遵守及無視法律及紀律,喝酒後照樣開車,社會上也常常因為酒駕,而發生慘痛的悲劇,將無辜的路人或用路人撞死等等。有些人甚至是累犯,犯了一次被罰錢還不記取教訓,發生事故後才後悔當初。其實我贊成這條修法案,酒駕真的是很令人髮指的問題,此動作(
增重罰則)能使人民意識到此嚴重性,不在輕視這個妨害社會秩序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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