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姓名】:吳仲喆
【學號】:07114247
【標題】: 嘉市舉辦二二八追思紀念活動
受難者家屬要求落實轉型正義
【時間】:2019.2.28
【內文】:
二二八事件72週年前夕,為悼念二二八事件死難同胞並安慰受難家屬,嘉義市政府今(27)日上午舉辦二二八追思紀念系列活動,在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前舉辦「愛•公義•和平」紀念追思會,一名受難者家屬出示蔣介石批示的槍決令,指蔣介石就是二二八事件元兇,期待政府儘速落實轉型正義。
市政府並在二二八紀念館舉行檔案史料展,呈現相關歷史珍貴檔案,藉此讓年輕世代更瞭解先人對這塊土地的付出。嘉義市長黃敏惠、監察院長張博雅與受難者家屬均出席,表達對受難者的追思與緬懷。
黃敏惠表示,在二二八事件72週年紀念前夕,以無限哀思的心情和,感念民主先賢先烈為公義、為愛護台灣這塊土地不畏強權,追求民主的壯烈犧牲精神。同時,藉由追思活動撫慰受難家屬心靈,希望大家記取歷史教訓,不再重蹈覆轍。
一名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上台致詞時,出示四張蔣介石的手諭文稿影印本,其中一張內容顯示,一名名為徐會之的政治犯,原本被判有期徒刑15年,蔣介石批示「應即槍決可也」因而遭到槍決,證明蔣介石就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凶。
追思紀念會中,由天主教嘉義教區趙永吉神父共同為二二八受難者與家屬祈禱,並安排愛樂合唱團演唱追思歌謠來緬懷昔日為台灣犧牲的前輩,並撫慰受難家屬。現場與會來賓於二二八紀念碑前默哀,並以鮮花向每位受難者及家屬表達真誠敬意。
【相關憲法條文】: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今天是228事件的72周年,全國各地都在為這歷史上發生的悲劇哀悼,對於228受難者家屬而言,這無疑是一年中最黑暗的一天,228也成為了落實轉型正義的重要關鍵。但對於年輕一帶的人來說,這天的意義可能只剩下愉快的國定假日,完全看不出在72年前曾經發生了如此令人悲傷的事件。
有趣的是,與228有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人,次乎將其當成了無限上綱的求償理由,也只有在今天能聽到家屬出來喊著轉型正義、歷史真相等字眼,這種心態早已從令人憐憫的受害者轉變成貪婪的求償者,究竟是出了甚麼問題,導致台灣的大部分人,對於應該是十分遺憾的歷史悲劇,居然抱持著隨便甚至是認為有利可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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