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 星期五

政一B 張詠婷(2-2)


姓名:張詠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5


【標題】中研院組改 立法院要求6個月內提進度報告(2019-02-27 14:12中央社)
【內文】中研院組改案暫緩執行,立法院今天則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研院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進度報告。中研院副院長黃進興說,院方立場不希望匆促決定以提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組改版本。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多位立法委員關心中研院組織改造的相關進度,不過中研院院長廖俊智說,由於意見分歧,因此暫緩組改,先把研究做好。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因此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研院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組改相關進度報告,避免組改案一拖再拖。

會後,中研院副院長黃進興受訪說,組改過程相當複雜,一時沒有辦法跟外界說清楚,但其實相關組改案已經討論過好多次,雖然最後有一些結論,但大家意見仍然相當分歧。因此為了謹慎從事,就決議暫時擱置,等到有共識後再提出來。

黃進興表示,院方立場是不希望匆促決定,造成眾人之間的分歧,這樣有時候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變成社會甚至是政治問題,所以處理這個案件,一定要非常慎重,希望可以拿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版本。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五十七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
    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心得評論:
中研院直接隸屬於總統府,受總統有限之監督,根據憲法第五十七條和上述新聞所述立法院有權質詢中研院並要求中研院提交進度報告,此新聞議題是要求中研院要盡快完成組改,不要一拖再拖,然而中研院卻表示不希望倉促決定,期望能達成共識再進行改革。
從新聞中,站在非專業人士的角度,我們確實很難直接評論到底是哪一方出現問題,也許中研院遲遲無法完成組改是因為有它的難處或不為人知的困擾,畢竟中研院為台灣學術的一個最高殿堂,他們所做得每一個決策或改變,都不能大意,但相反的,我們也很難推斷說是不是其實中研院的效率出了問題,也才導致立法院要催促他們盡快解決問題。
我覺得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中研院不希望問題造成了內部的分歧,而演變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立法院卻又不希望事情耽擱住,而遲遲無法解決,若雙方都願意花費較多的時間彼此溝通商量討論,在從眾人的意見中,找出一套最適合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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