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政一B 毛詩雅(5)


姓名:毛詩雅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3
【標題】細數東南亞各國同志現況,台灣公投是亞洲婚姻平權的一大希望
【出處】https://asean.thenewslens.com/article/106952
【發稿時間】2018/10/27
【內文】
2018年11月24日即將進行地方公職選舉及公投,「婚姻平權」及「愛家公投」受到高度關注,台灣每年10月策辦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2018年以「性平攻略由你說,人人十八投彩虹」為號召,主辦方結合公投及性別平等教育,作為遊行主要訴求,鼓勵大家投下「兩好三壞」,三振反同,媒體更報導台灣已是亞洲平權燈塔,台北訂房量暴增兩成,預計超過16,000名外國旅客特別造訪台灣,參加台北同志遊行。
鄰近的東南亞,社會或歷史對於性別開放,但政治立法卻顯得保守,東南亞研究文獻當中,早有同性戀、跨性別的存在,更有神職祭司要由跨性別人士擔任,但在社會平權層面,卻仍有一段路要走。
充滿差距的東南亞國家,有2006年在印尼通過的「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由國際法學者及非政府組織主導,呼籲遵照聯合國文件和精神,促進並保護同性戀、跨性別等不同族群,在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等,不應受到差別待遇。但印尼卻在近年對於同性戀族群的態度越顯保守,2017年更取消在雅加達辦理多年的印尼同志影展「Q! Film Festival」。印尼不是特例,平權仍舊在東南亞各國政府與人權工作者之間不斷拉扯。
東南亞同志運動高度差異與衝突
東南亞各國的同志運動及規模差異頗大,與經濟發展程度或宗教文化沒有直接相關。雖可料想伊斯蘭信仰為主的馬來西亞、汶萊、印尼,對於同志的態度較為壓抑,經濟發達的新加坡在同志議題亦顯得保守;在共產國家越南,以及天主教為主的菲律賓,卻有東南亞較為大型的同志活動。
而外界以為開放的泰國,仍存有許多制度歧視,同性婚姻也成為軍政府用以展示開明的工具,遲遲不見立法的討論。在泰國,跨性別人士即使可以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卻無法更換身分證,相關國際人權報告也指出泰國LGBT族群面臨教育、就業等歧視。
東南亞早有數個知名公開同志活動,在近年則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打壓,新加坡每年舉行的「粉紅點」(Pink Dot)活動,都吸引超過萬人參加,擠爆星國唯一允許集會的芳林公園。近年,新加坡政府卻下令活動僅限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參加,變成外國人只能在限制區域外吶喊加油的奇特現象。
今年7月,已故前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孫子,現任總理李顯龍的姪子李桓武(Li Huanwu)公開出櫃,大方公開與男友的合照,宣告自己的同性戀身分,一時成為話題,是否會再一次推動新加坡性別平權,仍有待觀察。
東南亞較早進行的同志影展位在印尼首都雅加達,從2002年開始的Q! Film Festival取名顯得隱晦,並在2017年遭到官方要求取消。此外,印尼的同志桑拿也被政府查緝,透過媒體報導,試圖貼上特定標籤。
馬來西亞高齡93歲的總理馬哈迪,在近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演講回應關於LGBT的議題表示,馬來西亞不會接受,也認為這是西方價值,並不適合馬來西亞,而2011年,馬來西亞政府更因為「社會秩序」為由,下令取消在吉隆坡舉行多年的LGBT活動Seksualiti Merdeka,馬哈迪的說法,卻也代表東南亞社會的保守取態,短期之內仍會主宰東南亞政府走向。
國際連結與台灣因素
同志運動在近年在東南亞面臨各國政府的打壓或忽視,卻沒停止,也仍有希望。緬甸在2014年開始辦理的唯一同志影展「&PROUD Yangon LGBTI Film Festival」,還擴大到曼德勒辦理。但緬甸現今仍未對於同性婚姻有熱烈討論,佛教極端主義對於同性戀也偶爾有歧視性發言。
天主教信仰為主的菲律賓卻是東南亞特例,根據2013年民調顯示,高達7成民眾支持同性婚姻,早從1994年就開始在首都馬尼拉舉行東南亞最大型的同志遊行Metro Manila Pride,2018年有超過2萬5千人參加,創下東南亞國家同志公開活動人數最多的紀錄,而因為「毒品戰爭」造成數千人喪生的總統杜特蒂,飽受國際指責,卻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
至於共產國家越南,則從未將同性戀定為犯罪行為,對於認定公開舉行同性婚禮是非法行為,在2013年也廢除,讓公開的同性婚禮不再非法。雖然仍無承認同性婚姻的可能,但越南立法機構曾討論同性婚姻,在首都河內也舉行同志遊行,數千人出席參加,卻沒有遭到越南共產黨的打壓,胡志明市也在近年成為東南亞同志旅遊的城市之一,而許多中國同性戀者,更開始熱衷到越南購置房地產。
面對東南亞高度差異的同志平權,各國的人權工作者早已透過國際串連進行交流合作,也有許多國際非政府組織協助策劃各類型的電影或座談活動,希望先提升各國民眾的性別意識,才可能討論更長遠的平權立法。
東協跨國公民會議近年也將LGBT議題作為熱門關注的議題之一,跨國的區域非政府組織,也經常發布關於性別及同志議題的報告。而性別議題,與環保、移民 / 移工,並列為東南亞政府普遍不想處理,卻也不會過分打壓的灰色議題,也是台灣可以與東南亞公民社會著力交流的重點。
台灣再不到一個月就要舉行婚姻平權公投,以及大法官釋憲期限即將在2019年5月屆滿,同性婚姻勢必將要在民法或專法擇一。台灣性別議題已經是許多東南亞人權工作者非常羨慕的案例,婚姻平權跟台北同志遊行更是關注焦點,透過性別議題深化台灣與東南亞的關係,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
而公投一關,需要台灣社會以理性態度去面對。即使困難,卻也是台灣能展示不同於「亞洲價值」揭示那套家父長威權模式的「虛假」,提供另一條可行的亞洲成功故事。

【相關憲法條文】
第 5 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一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二條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
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第三條  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爲。
第十二條 任何個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訊不容無理侵犯,其榮譽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爲防止此種侵犯或侵害有權受法律保護。
第十六條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之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及成立家庭。男女在婚姻方面,在結合期間及在解除婚約時,俱有平等權利。
二.婚約之締訂僅能以男女雙方之自由完全承諾爲之。
三.家庭爲社會之當然基本團體單位,並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心得評論:
雖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寫到人人皆享有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而第十六條卻只規定了「男女」能不受任何限制而結婚或成立家庭,並沒有保護到同性婚的範疇。
雖越南對於認定公開舉行同性婚禮是非法行為,在2013年也廢除,但其他國家在社會上仍有隱性歧視的行為,例如同性戀玻璃天花板的現象發生。對於社會的不接納甚至是排擠,一般跨性別者都會想要隱藏原本的性別來保護自己,然而泰國即使進行男變女的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在身分證和護照上面,登記性別仍然是「男性」。泰國法律仍不允許後天性別變更,我認為性別認同和性向不應是他人能隨意立法限制的,因為一個人的價值並不取決於此,也妨礙到了生而為人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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