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政一B 顏郡婷(5)

姓名:顏郡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2

【標題】「XXX上台民生沒一點改善」 中國男微信抱怨政府被逮
發稿時間:2018-10-23 21:41 自由時報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589879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吉林有名男子,日前透過手機微信在自己的朋友圈或群聊天裡,發言抱怨中國當局部分相關政策,結果在10月20日被吉林警方逮捕,隔天遭到刑事拘留。

綜合媒體報導,這名郭姓男子,疑似不滿吉林市新的政策,日前在微信上先以不雅的字眼辱罵,稱「尤其是XXX上台後民生問題沒有一點改善,相反還變本加厲的搜刮民財。我家的車庫以經申報了要停止供熱,還要交20%的供熱費,以前沒有過!」,結果被人向警方舉報,在10月20日遭警方逮捕。

中國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表示,今年10月初,有位50多歲的郭姓男子遭人舉報,涉嫌在網路散播「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和「詆毀國家相關政策」等言論,結果在網路警察的協助下,當地警方循線在10月20日將郭男逮捕調查;驚方調查後發現,郭男目前無業,平時靠打零工維生;他在今年5月至10間,因為不滿吉林市在今年開始徵收基礎供熱費,為了宣洩不滿,就在微信上發表「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大量不當言論。

郭男被捕後,對在網上造謠誹謗、尋釁滋事的行為坦承不諱,已遭吉林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正在做進一步調查;有中國網友在微博針對此事進行討論,但消息來源已被發布者自行刪除,有網友表示「想了半天,我覺得我要說的話也夠刑拘標準了!算了,不說了!」、「現在已經沒有隱私了」、「不是說言論自由嗎?」、「有本事來拘留全中國」。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條: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第十九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心得評論】
當我們在台灣,大肆地批評政府與總統時,對岸卻有人民在手機裡抱怨政府就被拘留,很難想像在這言論十分自由的年代,居然還會有人民因為發表言論而被拘留。況且郭男是發表在手機裡,還是私人的聊天程式,這也說明對岸人民是完全沒有隱私,一舉一動皆在政府的監視下。

雖說中國政府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所要表達的發表自由之權,也重重侵犯個人的隱私權,但因政治因素,這樣的問題似乎也無從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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