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政三B 葉怡彤 (4)

【標題】
公投綁九合一大選 勞動部:有公投權勞工都可放假
2018/10/22 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22001225-260405
【內文】
合一選舉將在下個月登場,勞基法規定選舉日為應放假日。另外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行政院也已發函告知,公投日同樣是應放假日,勞動部預計在11月上旬透過解釋令或函釋予以公告,雇主不可有妨礙勞工投票的行為,若當日需要勞工出勤必須提供雙倍薪資,不給假或給薪者,依法可處2到30萬的罰鍰。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凡是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無需出勤者則不需另外給假。雇主若須勞工於當日上工,除須獲得勞工同意,同時也須給付雙倍薪水。

而今年的九合一大選日同時也是公投日,許銘春表示,行政院已發函告知,依照公投法規定,公投日當天具有公投權的勞工也應放假一日。中選會預計11月上旬將公告公投日確定日期,屆時勞動部將同步透過解釋令或函釋予以公告。

許銘春說,年滿18歲、具有公投權的民眾都可以放假,雇主不可有妨礙投票的行為,若需勞工於公投日上班須先徵得勞工同意,並給付雙倍薪資。另外因投票權僅能在投票日行駛,性質與一般休假日不同,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若雇主不願給假或給薪,依法可處2到30萬的罰鍰,並須補給工資。

另外針對昨日晚間發生的台鐵普悠瑪翻車事故,許銘春表示,檢察官已介入調查,相關單位正在釐清狀況當中,昨日已開始調查是否有勞工出勤狀況超時等問題,今日勞動檢查員也將出動調閱勞工出勤紀錄,目前情況仍不明,希望外界不要多加揣測。


【相關憲法條文】
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選舉將近,這時候在不同立場與支持下,可能會有些地方產生爭執與糾紛,大家都希望自己心中所支持的候選人與自己認為的正確立場可以獲勝,人人享有平等的投票權。
這時大多民眾會返鄉投票,實踐自己的參政權,參與社會公民議題,但有些人可能因為工作與一些事務在身而無法投票,這時其實就侵害到當事人的參政權了。勞動部為了表示支持人民投票表示,投票日當天為例假日,所有人都有權利放假回家投票,可能有些惡雇主與不良資方會因為對方與自己立場不同而惡意阻止員工投票,這是不對且犯法的!這個新聞便是清楚的傳達了每個公民都有平等且被保護的投票權,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的參與社會上的議題,投票表示自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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