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政一B 張語珏(6)

姓名:張語珏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1

標題:到美產子將拿不到國籍 川普將終止「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
出處: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1013
發稿時間:2018年10月31日 07:01:00

內文:
由來自全世界的移民組成、自稱為「大熔爐」的美國,多年來考量勞動力等社會經濟因素,經常對於邊境非法移民採取「睜眼閉眼」的態度。

但近年來,隨著美國先前自身經濟衰退與失業率攀升,開始讓國內民眾和政客注意到人數愈來愈多的非法移民。

從川普(Donald Trump)出馬角逐總統開始,他不斷地對非法移民展現強硬態度,美墨長城、加強逮捕非法移民、強化邊防等作為,都為迎合保守派和共和黨的取向。

如今派出5000名現役軍隊、赴墨西哥邊境防堵大批北上抗爭「移民」的他,似乎又將採取更嚴厲的手段,來制裁這群他眼中的危害。

以行政命令終止憲法修正案?

 美國《福斯新聞網》(FOX News)報導,川普接受HBO電視台專訪內容,30日首度曝光,訪談中的川普表示,他計畫以簽署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來終結,美國行之有年的「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斬斷那些非法入境的外國人,藉由此規定「偷走」美國的公民身份。
川普認為,「我們(美國)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國家,允許任何人來此生產一名嬰兒,而該名嬰兒即刻享有所有的權利與福利。這實在太荒唐、太荒唐!必須盡快廢除終止才行。」

但美國公民出生地原則,承襲自英國普通法、早在1868年明文寫入憲法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規定「任何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州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保守派想繞過條文進行限制

川普想透過行政命令來終止或限縮憲法法條,政大法律系廖元豪副教授指出,「其實川普他、是要用「解釋」的方法重新定義憲法上的『生於美國即為美國公民」,過去保守派一直有人,試圖解釋這個條文,把『非法入境」說成『並不在美國領土管轄範圍內』,因此不適用該法規的說法,也被法院駁回很多次。』

廖元豪認為,這恐怕只是期中選舉(Mid-term election)前,川普用來吸引更保守選民支持和關注的手段。「但如果川普真的簽了這個令,未來非法入境者所生的孩子,就有可能拿不到由聯邦政府核發的美國護照,恐怕還真的需要打官司才能解決。」

加拿大也開始有限縮的聲音

事實上,華人也算是川普眼中「濫用權利」的一群,共和黨前佛州州長傑布布希(Jeb Bush)和川普,都曾在2016年競選時用了「定錨嬰兒」(Anchor Baby),來攻擊那些雙親沒有美國國籍,透過赴美生產快速取得身份的人。

而美國鄰近的加拿大,從2017年開始、部份該國保守黨政治人物也開始煽動此類議題,因此引發不小的爭議。

不論川普此舉是否能成功,但他的態度、實際已反映出部份美國民眾的想法,該如何在依法取締非法移民和保留人才勞動力之間取捨,或是否修改憲法條文,未來都將成為美國政府的一大難題。
相關法規:

憲法

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70 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1 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第 173 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第 174 條: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
    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
    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第 175 條:本憲法規定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
本憲法施行之準備程序,由制定憲法之國民大會議定之。

世界人權宣言

第13條:一、人人在一國境內有自由遷徙及擇居之權。 二、人人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
第15條: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之國籍不容無理褫奪,其更改國籍之權利不容否認。

美國憲法修正案

第14條:任何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州公民

心得:

許多台灣人也會到美國生產,讓自己的小孩取得美國國籍,因為擁有美國公民的身分,日後生活就能多種福利、多些選擇。而這種到美國生小孩取得綠卡的情況並不只發生在台灣,很多國家都有這種狀況,加上大量人口非法移民美國的問題,這都造成美國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發生很大的問題。縱使這些是川普為了選舉用來吸引選民注意的手段,但是他的實際行動已經反應出部分美國民眾的想法,而這也將是美國政府未來必須面臨的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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