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7
【標題】「這些猶太人必須死!」美國匹茲堡猶太教會堂化為屠場 白人槍手大開殺戒至少11死6傷
【出處】 https://www.storm.mg/article/577169?utm_source=Line%E6%96%B0%E8%81%9E&utm_medium=%E6%96%B0%E8%81%9E%E9%BB%9E%E6%93%8A&utm_campaign=Line_today
【發稿時間】發布時間 2018年10月28日08:36
槍枝泛濫的美國27日再度發生大規模槍擊案,賓州大城匹茲堡一座猶太教會堂化為屠場,至少17人遭到槍擊,其中11人死亡、6人受傷;傷者之中包括4名警員。逞凶的白人男性槍手包爾斯已經被逮捕,行凶動機顯然與反猶太種族仇恨、宗教仇恨有關。這是美國近年最嚴重的反猶太暴行。
包爾斯現年46歲,沒有犯罪前科,拿著一把類似AR-15的突擊步槍闖進生命之樹會堂,大喊「這些猶太人必須死!」警方在大約20分鐘之後將他制伏,但會堂已化為屠場。以色列政府對這樁血案表示震驚,並強調願意為匹茲堡的猶太人社群提供協助。
台灣: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美國:
憲法修正案第二條:美國政府允許其公民可以擁有和攜帶武器的自由。
【相關法律條文】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ERD):
˙消除一切煽動種族仇恨和歧視的行為《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ERD):
˙不分種族、膚色或民族地保證人人享有權利
˙保障有效的司法保護和賠償;以及採取措施打擊種族偏見,促進種族或族裔群體間的諒解和容恕。
【心得評論】
種族仇恨在美國一直是個很大的問題,如果以中華民國憲法來看,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達到實質的平等在世界都是我們企及達到的目標。在納粹時期,就有對猶太人迫害的情形,至今這個問題仍無法消弭。而這次事件的擴大,其實也跟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 「美國政府允許其公民可以擁有和攜帶武器的自由。」有關。
擁有槍枝權利受到位階最高的憲法保障下,不管是美國聯邦,還是各州,就只能對槍枝為管制,卻不能立法將槍枝列為違禁物品。對於槍枝買賣所為的管制,雖有必須申請並嚴格審查才發給執照者,卻也有只要出示身分證明,甚或郵購方式即可為購買者。這樣的寬鬆制度,使美國槍枝的氾濫不停歇。
對於這次新聞,可知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有存在其問題面。這次的問題剛好是美國,而同樣的種族歧視問題也可能在台灣發生。對於他國的問題,我們應該抱持著我們如果發生問題該如何解決,而不是將自己置身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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