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 星期日

政一B 黃玟瑄(5)

姓名:黃玟瑄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3


【標題】融入社會還是宗教歧視?穆斯林女性有權表達信仰 UN人權委員會:法國「面紗禁令」侵犯人權
發稿時間:2018-10-25 09:10 風傳媒 鍾巧庭報導
出處:https://www.storm.mg/article/567618

【內文】
法國在2010年立法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穿戴遮掩臉部的衣著,成為全歐洲通過「面紗禁令」的國家,雖然法規中並無明確提及穆斯林傳統服飾,但該國穆斯林女性因此不得穿戴遮蓋臉部的罩袍或面紗,否則將面臨罰款,也引發融入社會和宗教自由孰輕孰重的爭論。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23日發表聲明批評這項禁令,認為其嚴重侵犯穆斯林女性穿著面紗表達宗教信仰的權利,呼籲法國重新審視此項立法。

穆斯林婦女受到的影響「不成比例」

法國2010年立法之後,奧地利、比利時、丹麥等國也陸續跟進,在國內實施面紗禁令。儘管贊成禁令的世俗主義者認為,蒙面服飾不僅使穆斯林難以融入歐洲社會,也是女性遭到父權壓迫的象徵;但部分人權團體則認為,這樣的禁令形同歧視穆斯林,也侵害她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

目前法國境內約有500萬穆斯林人口,是穆斯林數量最多的西歐國家,但僅約2000名穆斯林女性會穿戴遮蓋全臉的「Niqab」(音近:尼尬伯)與「Burqa」(布卡),她們也是首當其衝受禁令影響的族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委員布蘭茲-克里斯(Ilze Brands-Kehris)表示,絕大多數被攔檢並處以150歐元(約合新台幣5300元)罰款的對象,都是這些穆斯林女性,「法規對她們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

Niqab」包含一般常見的頭巾,加上完全遮住臉部的面紗,只留下眼睛露在外面;而「Burqa」則是「覆蓋率」最高的罩袍,從頭頂套上後全身都被包覆,連眼睛部分也僅留一條「紗窗」,以供走路時勉強能看到外面。本次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申訴的2名法國女性,便是在2012年穿著「Niqab」而遭起訴和罰款。

面紗禁令反而使女性足不出戶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雖然政府可在特定情況下要求民眾露出臉孔,但這項禁令太過籠統。法國政府則辯稱,實施面紗禁令是出於安全理由和「社會上共同生活的目標」,但這些原因不被委員會所接受。委員會更近一步指出,這道禁令非但無法保障遮蓋全臉的婦女,還可能產生反效果,將她們被限制在家中,「阻礙她們獲得公共服務的機會使她們更加邊緣化。」

委員會主席沙尼(Yuval Shany)也補充:「這項決定未違反法國政教分離的理念,更不是認可一種在委員會許多成員(包括我自己)看來壓迫女性的習俗。」他解釋,決議表達了委員會的立場,認為此項禁令並沒有在公共利益和個人權利間取得平衡。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由18位獨立專家組成,負責監督各國是否恪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做成的決議並無強制約束力。接下來,法國必須在180天內向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之後對面紗禁令採取的補救措施,包括對受罰者的賠償及重新審查法律等,避免侵犯人權的情況再度發生。

【相關憲法條文】
5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3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16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相關法律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2條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第3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8條  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
18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其改變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其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私自以教義、躬行、禮拜及戒律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心得評論】
 在上述文章所言,我國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皆保障了人民的人身自由與宗教自由,不受侵害。但在此篇文章所言,法國政府明立法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穿戴遮掩臉部的衣著,雖然法規中並無明確提及穆斯林傳統服飾,但其嚴重侵犯穆斯林女性穿著面紗表達宗教信仰的權利,也藉此許多國家響應跟進。

嚴重影響穆斯林女性的人身自由,導致許多穆斯林女性們因遵守教宗規範,而致使足不出戶,也因此被罰款。針對此權力希望法國政府能積極看待,不讓她們權利睡著了,或是進而一步侵害她們的權利,因該針對其他宗教信仰而有所區別,施以別種法條做補充。使她們能做自己,不受法律限制,更該尊重其他宗教文化的差異,別讓少數人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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