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 星期日

政一B 鄭晟莛(5)

姓名:鄭晟莛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

【標題】長灘島—6個月的蛻變。
出處:聯合新聞網-新聞專題
出稿時間:2018-10-28 16:24

【內文】


長灘島位於菲律賓中部,以長達4公里的細長「麵粉白沙灘」馳名,屢獲知名國際旅遊刊物的好評,去年吸引逾200萬人次造訪,全年觀光收益估計達560億披索(約新台幣323億元)。


但是,遊客及外來就業人口的暴增,使得這座面積僅10.32平方公里的小島環境急速惡化,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2月怒斥長灘島淪為「化糞池」,政府部門4月下旬起封島整頓。


經過6個月,島上的汙水排放以及垃圾處理獲得改善,長灘島於26日做了第一階段的開門迎賓,但首日登島的觀光客只有3068人次,遠低於觀光部與環境部設定的1萬9200人次的許可量。


一名在長灘島上已經居住11年的林姓台商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重新開島後的遊客以菲律賓人居多,其次是歐美人士,他們靜靜地躺在沙灘上曬太陽或散步,至於中港台日韓人比較少,或許是直航班機未完全恢復的關係。


根據菲國電視新聞轉播,一名歐美人士受訪時說:「沙灘很漂亮,海水也乾淨多了。」另一名外國遊客也說:「沙灘上很寧靜,只有海浪的聲音,我喜歡這樣」。林姓台商表示,長灘島上的D'mall商場已有8成商店營業,因封島而暫時離開的居民也回來了,大家相見都興奮地互打招呼。


封島6個月,長灘島的沙灘更為白淨、海水更加清澈,但這並不是一切水到渠成,特別是針對島上的居民來說。


早在杜特蒂宣布封島之初,長灘島上的居民就已經提出多次陳情,甚至有數百人在沙灘上靜坐,要求政府慎重考慮,以免影響民眾的生計,但政府還是說封就封,居民的生活一時之間陷入困頓。


在長灘島開三輪車的麥可在電話訪問中告訴中央社記者,政府承諾提供就業機會,讓島上居民參與改造工程,但工資卻太低,說好的生活補助也突然變成必須償還的貸款,島上的居民只好離鄉,投靠親人或是另謀高就。


至少有兩家台灣人經營的餐廳,就因封島期間店面租金沉重,加上廚師及員工各奔東西,而忍痛停業;許多接待台灣團的台灣導遊,也要等明年初台灣直飛長灘島班機復航後,才能回到工作崗位。


菲律賓政府為了追求永續觀光的目標,訂出許多新措施,包括:沙灘上不得飲食、亂丟垃圾、辦派對、表演火舞,也不准擺設桌椅和安裝電燈,水上及水下活動暫時禁止,島上不能出現賭場。


此外,島上商家、旅館及渡假村不得為消費者提供「單次性塑膠用品」,如塑膠袋、礦泉水瓶、拋棄式塑膠杯、塑膠梳、牙刷、塑膠吸管和保麗龍容器等。


為有效管控遊客人數,政府初步把島上旅館及渡假村的房間總數限制在6000至9000之間,遊客在碼頭就必須出示訂房證明,如果所訂旅館不在觀光部核准名單之內,遊客將被拒絕登島。


如今在長灘島的沙灘上,能做的就是純粹享受曬太陽、看海景或放空。但遊客還是可以在室內飲酒、辦派對,夜店只要不是開在沙灘上而且具隔音設備,一樣可以營業。


林姓台商說,長灘島管理部門可望於11月3日重新開放風帆船及跳島遊等水上活動,至於潛水則需等專家完成海底生態勘驗,才會決定是否開放。


至於長灘島改造工程是否可以作為台灣旅遊產業的借鏡,林姓台商坦承,台灣與菲律賓情況不同,長灘島的經驗不可能完全複製,台灣政府不會在沒有配套措施之前動工,任何景點也不可能說封就封。


但他認為,菲律賓政府的環保意識、永續經營觀念以及政治魄力,值得讚賞。


林姓台商指出,台灣部分觀光景點同樣過度開發、人潮過多,導致旅遊品質下滑。此外,許多地方缺少特色,老街、夜市賣的東西都一樣,不像菲律賓雖然很多島嶼都是玩水,但都有不同的玩法。


杜特蒂政府的鐵腕整治,已讓其他地方的旅遊業者開始自律,相關部門還考慮以後每年封島一個月,讓環境休養生息。


所有的努力都只是希望長灘島能夠永續經營、長久發光,但這個目標能否達成,能持續多久,菲國環境部長希瑪圖(Roy Cimatu)就說:「我們已經把長灘島變乾淨了,但要如何維持下去,就要看遊客的素質與態度了。」


【相關憲法條文】
第10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142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
第143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第145條 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 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
第152條 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相關法規】
1、 空氣汙染防制法
2、 水汙染防治法
3、 海洋汙染防治法
4、 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檢測法
5、 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21)
6、 里約宣言
7、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心得評論】
台灣身為一個海島國家,無論在環境保護或是開發上都應該多多借鑒他國範例。菲律賓政府為了保護珍貴的海島資源,使出封島修整這種激烈的手段。雖然台灣並非菲律賓,不需要完全效仿他們,但是這也無聲地提醒了我們,是否更應該重視我國對於海島,更甚至是海洋的保護程度?身為半個小琉球人,我深刻的體會到海洋環境逐漸死去的過程。開放觀光後,對小琉球來說,或許金錢進來了、人進來了、更好的日子也進來了,但是某些在記憶中無聲的美好也漸漸消失了。看著墾丁的環境被遊客摧殘殆盡,環保的法規、遊客和政府的態度卻都沒有太多的改變或是進步,許多小琉球人都害怕著小琉球成為下一個墾丁。或許在日後,我們會發現,即使四面環海也尋不到一隅白色的沙灘,尋不到一片清澈湛藍的海水,我們才會後悔,卻已成為失去海洋的可悲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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