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政一B 黃晨瑜 (5)


姓名:黃晨瑜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3
【標題】魏應充漏繳稅額 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全部認罪」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42128
【內文】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漏繳稅額達6000萬元,彰化地院去年以違反商業會計法逃漏稅捐,共44罪將魏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魏的辯護律師羅閎逸表示魏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全部認罪」,也尊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的裁量權,撤回退稅申請。
    彰化地檢署查出,頂新在1995年至2013年間,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魏應充另在員林華南銀行開立私人帳戶,7年內共逃漏稅24867萬元,國稅局因此裁罰16882萬,事後頂新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金與罰鍰。
    一審查出,頂新作帳每兩個月申報一次計算,魏應充所涉,觸犯逃漏營業稅捐罪共犯37罪,又觸犯商業會計法,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罪,7年共犯7罪,合計44罪,依一罪一罰,應執行3年,但因每罪都不滿6個月,得易科罰金。
    彰化地檢署以原審認定的逃稅金額比起訴查出的少,針對此部分上訴二審,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今天由合議庭開庭審理,法官提訊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魏應充,他「全部認罪」。
    魏應充的辯護律師羅閎逸表示,魏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就漏稅一事「全部認罪」,同時也尊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的裁量權,撤回退稅的申請。
【相關憲法條文】
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心得】
  身為中華民國的人民,納稅是我們的義務,若是非法逃漏就應該要受處罰。台灣的稅率採量能課稅原則,其所指為相同經濟能力者,課徵相同之稅;不同經濟能力者,課徵不同之稅,這是一種達成正義的方式,所以魏應充逃漏稅的行為,影響了稅收入,間接地也會影響政府的行政作為。
  世界各國幾乎都有繳納稅的制度,尤其是在福利良好的國家,會透過課高額度的稅,來配合這些福利政策的進行。當然,世界上各國也幾乎都有逃漏稅的發生,尤其是高收入的人,越是喜歡利用特殊管道手法逃避繳稅。我覺得這是不好的行為,一是因為這件行為屬於犯法,二是因為這樣會破壞社會上的正義,所以無論魏應充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方法如何,逃漏稅都應該被遏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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