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俊宏 (5)


姓名:陳俊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9

【標題】
傳確定走人成最短命交通部長?吳宏謀:沒接獲消息 去留長官決定
發稿時間:2018/10/27 12:19      ETtoday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27/1291616.htm

【內文】
                普悠瑪翻覆造成18死、210輕重傷悲劇,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才表示救災優先,是否要交通部長下台負責日後再討論,今天(27日)就傳出已確定要吳宏謀走人,成為最短命的交通部長,對此,吳宏謀表示自己沒有接獲消息,目前還是以救災為優先。
《中時電子報》今天報導引述府院高層透露,吳宏謀將確定走人,恐成最短命交通部長。報導指出,吳宏謀走人時機會視普悠瑪事故調查和預算審議進度,但若繼任人選熟悉交通部事務,換人時機將更無銜接考量。

                 不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稍早受訪時強調,「沒有這個事情」,一切等調查結果出來之後再議。《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吳宏謀,他也表示,沒有接獲消息,自己的去留還是給長官決定。但現在最最重要的是完成普悠瑪事故善後跟改善台鐵行車安全、振奮員工士氣。

                針對普悠瑪事件帶來的重大死傷,行政院長賴清德26日曾表示,政府會痛下決心檢討改革,解決台鐵多年來的沈屙,避免不幸的事再度發生。至於吳宏謀已提辭呈,賴清德說,會等事件檢討完畢後再做決定,「等行政調查完成後,行政懲處還會再繼續,該負責的一定要負起責任」,現又傳出吳宏謀確定走人,讓外界霧裡看花。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心得評論】

                發生這種事故,另我們實感悲痛,嚴重的傷亡是大家都不想見到的,但哀傷過後,必須檢討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當初看來是普悠瑪司機因誤點而加速導致失控,但調查後發現是臺鐵裡的上級官員扯謊,將責任全推給司機,想藉此卸責。這時,不只台鐵要受到懲處,待事件處理結束告一段落後,交通部長也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做出請辭的行為。

                不過,發生這種事真的就要部長負起責任嗎?是的,畢竟這個職位是隨政黨進退的「事務官」,能得到這個職位是執政者給予的,不是經由國家考試而來,所以應當自己請辭。如果不請辭也可以,就必須承受外界給的壓力及民眾排山倒海而來的批評,也會連累到當政者,進而影響後續選舉結果。多半,識相的人就會主動請辭或是被政黨逼宮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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