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社二A 劉恩圻 (5) 補


姓名:劉恩圻
班級:社二A
學號:06116102


【標題】勞動部︰公投日將定放假日
【內文】2018-10-21〔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將在下月二十四日登場,今年除了具選舉投票權的勞工,投票日當天可放一天假,未滿二十歲、滿十八歲具公投資格的「首投族」,勞動部也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日」,不但「首投族」可以放假投票,未來任何全國、地方性公投投票日均可放假,今年估計約有六十萬人受惠。
根據勞基法規定,選舉日為應放假日。今年將公投門檻從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但滿十八歲卻不具選舉投票權的民眾,卻不具放假資格。勞動部表示,這個問題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九合一選舉前公告,將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日。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40971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136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公民投票法
     勞動基準法

心得評論:
    雖然公民投票的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還給全國近60萬青少年公投的參政權利。然而《憲法》所規定的選舉罷免投票年齡還是為20歲,時常也被討論是否要跟著下修。放眼全球,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投票年齡皆訂為18歲,而台灣20歲才能選舉投票的規定顯然在國際中是吊車尾的。當然不是說,國外怎麼樣,台灣也應該怎麼樣。但我們可以思考,為何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是把投票年齡定在十八歲,而非二十歲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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