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政一B 許漢陞(4)


姓名:許漢陞
班級:政1B
學號:07114253

【標題】深澳電廠歸零 經濟部2個月內撤銷環評結論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2525/3423338?from=udn_ch2cate6638sub12525_pulldownmenu

【內文】行政院長賴清德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不過,卻被外界質疑是打假球,持續要求應撤銷環評結論。今天經濟部、環保署於立法院同意,將於兩個月內廢止該案2006年的環評結論,若正式廢止,等於終結深澳案,若未來經濟部要再開發深澳燃煤電廠,就必須要重新啟動環評程序。
環評大會爭議持續延燒,也成選戰議題,環保署長李應元等人今天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觀塘環差、環評相關內容。會議一開始,藍營十多位立委拿著「藻礁再見、應元詐騙」牌子,高喊「選前騙騙騙、選後變變變」,砲轟民進黨能源政策以及政治介入環評制度。

會中藍綠立委共同臨時提案,內容指出,未免民進黨政府再髮夾彎,再度騙票,讓人民無法再相信,因此要求台電放棄深澳電廠籌設申請,並於一周內完成應有行政程序後,將此案送至經濟部,再由經濟部廢止開發許可後,由經濟部將此環差、環評案及報告書再送至環保署,最後由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防止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廢止環評通過結論,再由環保署公告先前環評案及今年通過的環差案無效。

提案立委指出,完成以上,才算走完程序,才能真正停建深澳電廠,否則只要電廠籌設許可、環差及環評處分尚未廢止,行政院長賴清德操弄下的深澳電廠隨時可復健。不過,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該案於過去通過環評,環保署無法廢止,必須由開發單位台電或者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撤銷環評結論申請才行,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代表則皆表示,因該案還未籌設,現階段應沒有提出廢止環評結論的必要。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在上周表示,沒有撤案計畫,但環評規定3年內未開發自動失效後。今天又於會中解釋,深澳案還沒申請到電業籌設許可,就經濟部來說現在是該案的籌備階段,在這階段就會要求台電停止所有準備行動,因為深澳案經濟部目前還沒核准,因此認為沒必要廢止任何許可,因為本來就還沒成案。

因立委皆無法接受此說法,召委陳宜民要求經濟部長沈榮津到場說明,半個小時過後,沈榮津到場,沈榮津同意經濟部於兩周內提報撤銷該案環評結論,並指示台電公司兩周內依程序檢具不開發之理由送經濟部,經濟部轉送環保署後,由環保署依法公告廢止環評結論。以上程序要在2個月內完成,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

至於外界關切,經濟部所說撤銷環評是今年3月環保署環評大會在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一票之差下通過的環差結論,或者是2006年通過的環評結論,因若只是撤銷環差,深澳仍擁有「尚方寶劍」,可能隨時復活,對此,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於媒體追問之下表示是「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

【相關憲法條文】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6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67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心得評論】
深澳電廠,一直是接近選舉期間,最受到環保團體以及人民重視的議題之一,也是很多政治人物一直被要求表態的議題,到底停建與否哪一種,對於大眾的利益會是最大而這又牽扯到民進黨政府所承諾的2020非核家園,因為我自己在政治學這堂課研究的是以核養綠,我認為若之後核一核二除役了,卻沒有其他替代的能源能夠提供充足的電力給大台北地區,到時候就會造常經常缺電的窘境,但把問題回到深澳電廠,我們又該如何在不傷害環境的前提下,去建造或是提供一個能夠充分解決大台北地區電力問題的設施呢?我想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應該去想辦法解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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