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政和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3
標題:司法院的憲法水平 陳師孟譏:像「驚悚片」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87405
內文: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監委陳師孟在最新的「尖尾週記」表示,他去年底提出的「監察權與司法權行使界面爭議」一案,監院副秘書長與司法院副秘書長代表兩院進行雙邊會商,沒想到司法院竟認為,「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法律見解」。
監委陳師孟在最新的「尖尾週記」表示,他去年底提出的「監察權與司法權行使界面爭議」一案,監院副秘書長與司法院副秘書長代表兩院進行雙邊會商,沒想到司法院竟認為,「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法律見解」。(取自網路)
監委陳師孟在最新的「尖尾週記」表示,他去年底提出的「監察權與司法權行使界面爭議」一案,監院副秘書長與司法院副秘書長代表兩院進行雙邊會商,沒想到司法院竟認為,「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法律見解」。(取自網路)
司法院認為,「憲政機關基於『機關忠誠原則』,彼此之間負有相互扶持、尊重與體諒的義務。因此,任一憲法機關於職權之行使,應給予其他憲法機關適度的尊重,不宜公開表達其他機關的職權行使是否妥適。審判獨立是司法權的核心,其他機關不宜公開表達反對判決所持的法律見解。」
陳師孟說,他以老粗的口吻來重述一遍:「五院應該要相親相愛、你儂我儂,今天你監察院怎麽背離相互忠誠的義務,老是找司法官行使職權的毛病,而且還大聲嚷嚷,唯恐天下不知,太不給人家面子了!」
陳師孟表示,他覺得驚悚的,不是因為被發現沒有尊重別人、品德欠佳,而是司法院做為憲法的守護者,其高層對憲政機關的瞭解竟是如此這般,這不只會嚇到尖尾,而且會嚇死創立五權憲法的孫文、還有最早主張權力分立的孟德斯鳩與麥迪遜兩個老外。
陳師孟認為,一言以蔽之,「機關忠誠」就是「官官相護」的同義字。試問這與專制極權政府有什麽差別?人民的權益由誰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也有許多所謂的憲政機關,它們奉行的倒像極了「機關忠誠原則」,不僅互相包庇掩護、霸凌百姓,而且一律向習皇帝效忠,不是嗎?
陳師孟指出,如果依司法院高層所見,孫文實在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只要各機關間「互相扶持、尊重、體諒」,三個院和五個院反正都是「一家親」,有什麽差別呢?只能夢想下一位新總統會任命一位夠格的司法院長,讓目前這部「驚悚片」早日回歸「推理片」。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憲法第84條: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
同意任命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
看見院際之爭,著實令人感到難過。本國目前之情形,可以說是國內分裂不斷,朝野相鬥,各自內容亦有諸多派系政爭;如今,就連國家中央之兩院,也發生爭執,教人唏噓。令人不禁思索:中央既亂,政府與民間亦該如何處置?
個人認為,總統應以憲法所賜與之能力,去妥善處理院際關係,以達到中央之和善。司法院所言,無非也是為院際關係著想,但這同時也不被他院所認同,總統應當處理的就是院與院之間的認知差異問題,以達到中央之一致,民方有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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