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儀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1
【標題】: 防中滲透台媒
立委︰修法規範
出處: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
【內文】:中國全國政協主席汪洋要求台灣媒體要努力宣傳「一國兩制」,中國勢力滲透台媒的問題備受關注。對於如何防範台灣媒體遭紅色勢力入侵,立委坦言現行法律很難防範,但必須強化法制作為;律師周武榮則具體建議,台灣應考慮引進「外國代理人制度」,對報導方向已明顯被中國滲透的媒體做出一定程度的權利限制。
立委李俊俋指出,近來雖有一波國安相關修法,但針對中國滲透台灣媒體的問題,目前仍缺乏能予以約束的法律,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廣播電視法」都沒有明確規範,這是因為政府若用法律去限制媒體接觸中國,將會有侵害新聞自由的疑慮,實務上非常有難度。
李俊俋認為,如果要防堵中國滲透媒體,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從資金部分著手,也就是用法律去加強限制中資挹注媒體,不過具體上如何解決還很難說,他也會考慮是否要在研擬中的「反統戰法草案」裡加入相關規範。
立委吳思瑤也坦言,基於對新聞自由的保障,相關法規都定得較為開放,目前確實沒有法律能有效防堵中國滲透媒體。不過她強調,對於中國有系統地滲透台灣媒體,會嚴肅看待,未來將借鏡各國防範中國「銳實力」的做法,全面盤點法令有無可調整之處,也呼籲媒體要秉持基本良知,不要淪為敵國統戰工具。法界︰可引進「外國代理人制度」
周武榮則建議,從限制「資金」著手,效果恐怕不會太好,台灣應考慮立法引進美國的「外國代理人制度」,直接從媒體的「行為」去做認定。例如有特定媒體不斷宣揚統一、一國兩制等言論,只要經NCC等主管機關認定有「為他國宣傳」之行為,就要求該媒體改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並對其採訪權作出一定限制。至於此規定是否會讓NCC等主管機關握有太大權力?周武榮表示,只要法規設計救濟程序,讓各級行政法院來判斷處分是否適當即可。
【相關憲法條文】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 62 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評論】
中國近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去滲透台灣的媒體,不管是中資的媒體或者是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台籍藝人要表達自己支持統一的立場及發放居留證都會影響到台灣的主權的維護,政府這邊應該也要做出相關的因應措施去保護我們的主權不受到任何的侵害,不管是修法還是立定草案也好,適當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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