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 星期日

政四A 周孟瑤(2-9)


姓名:周孟瑤
班級:政四A
學號:04114156

【標題】蘇貞昌籲列席行政院院會 韓國瑜仍缺席
發稿時間:2019/04/25 11:59
出處: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4250073.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5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呼籲高雄市長韓國瑜若有時間可來列席行政院院會,韓國瑜則表示會盡量出席;今天行政院會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中市長盧秀燕列席,高雄市由秘書長楊明州代理列席。
蘇貞昌昨天說,韓國瑜只忙著選總統,他1月上任至今,韓國瑜沒來過行政院會,若有時間可來列席院會。韓國瑜回應,「會盡量出席院會。」不過,今天高雄市是由楊明州代理韓國瑜列席院會。
行政院會每週由行政院長召開,閣員出席院會,六都市長列席,有時會由副市長代理列席。
蘇貞昌上任後,包括台北市長柯文哲、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鄭文燦、台中市長盧秀燕、台南市長黃偉哲皆曾親自列席院會,僅韓國瑜未列席過。(編輯:楊玫寧)1080425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58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107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108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省縣自治通則。
  行政區劃
  森林、工礦及商業。
  教育制度。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航業及海洋漁業。
  公用事業。
  合作事業。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109
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
  省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省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省市政。
  省公營事業。
  省合作事業。
  省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
  省財政及省稅。
  省債。
  省銀行。
  省警政之實施。
十一 省慈善及公益事項。
十二 其他依國家法律賦予之事項。
前項各款,有涉及二省以上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由有關各省共同辦
理。
各省辦理第一項各款事務,其經費不足時,經立法院議決,由國庫補助之
110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五 縣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
六 縣財政及縣稅。
七 縣債。
八 縣銀行。
九 縣警衛之實施。
十 縣慈善及公益事項。
十一 其他依國家法律及省自治法賦予之事項。
前項各款,有涉及二縣以上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由有關各縣共同辦
理。
111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
,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
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
決之。


【心得評論】
  我國的縣市首長,有到行政院開院會的義務,不只是法律上的規定,藉由出席院會,也能使中央與地方交流,成為一個縣市首長與中央的溝通平台,許多政策的推動,其實需要的市中央與地方的共同努力。
  韓市長自上台之後,出訪等行程不斷,對外宣稱是對了高雄地方的經濟在努力,然而實際上,從未到過行政院院會,這說明了韓市長其實未善盡縣市長實際應該該做到的,期望他在為高雄拼經濟之餘,也能把自己分內該做的做好,再來談其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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