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7日 星期六

政一B 張詠婷(2-9)


姓名:張詠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5


【標題】法官法草案停審 民間團體連署抗議(2019-04-25 16:57台灣醒報 記者張朝瑋╱台北報導)
【內文】法官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停擺,引來民間團體不滿。司法改革基金會25日前往監察院抗議,批評法官法若不修正,只會讓法官評鑑機制一再上演官官相護,為此他們將發動連署,要求總統蔡英文盡速督促立院修法。

法界憂破壞司法公正
原本法官法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等共11人組成。而立委提出的修正版本則為法官1人、律師2人、檢察官1人、法律學者1人,及長期參與司法改革議題的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6人。

針對此修正版本,法界人士紛紛憂心恐破壞司法公正,檢改團體「劍青檢改」23日亦發表聲明指出,草案中對於非法律學者的描寫過於空泛,缺乏公正客觀的篩選可行性;而提高非法界人士參與評鑑委員會的比例,恐會讓民粹或特定利益人士團體凌駕專業。而立法院也在24日詢答司法院及法務部的意見後,決議暫停法官法修正草案的審查。

官官相護問題嚴重
司改會25日在記者會中舉例說,2017年的台中地院陳秋月法官在審查消債案件時,常當庭對債務人惡言相向,並強迫其撤回案件,比例高達70-80%,遠高於全國平均撤回率。

「事件爆發後,陳秋月遭調離消債專庭並進行評鑑,然而在1年多的調查後,評鑑委員會卻裁決評鑑不成立!」司改會指出,這類個案不成立的情形屢見不鮮,明顯有官官相護,顯見修法勢在必行。

司改會表示,蔡英文競選時做出的司改承諾,隨著本屆立委任期接近尾聲,恐將胎死腹中。司改會強調,不修法導致官官相護一再上演的問題相當嚴重,為此他們發動全國連署,支持立委提出的草案版本,提高非法界人士參與評鑑委員會的比例,並要求蔡英文展現魄力盡速通過修法,以確實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六十二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憲法第七十七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憲法第一百零七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評論:
法官法在立法院延宕遲遲無法重新修法,引來了民間團體和社會的輿論壓力,法官是一個國家中極為重要的角色之一,若沒有他們社會上的形式ˋ民事案件便沒有人可以審判ˋ執行,然而並不是每一名法官都適合於法官這個職位,有些法官可能沒有審理案件的熱忱,或是像新聞中指出的那樣何債務人惡言相向,逼迫其撤回案件,可是儘管有評鑑委員會,他們仍然不成立這些個案,不禁讓人懷疑這其中勢必官官相護,失去了所謂司法應該有的精神。

政府相關當局應該要正視於這個議題,避免有更多不適任的法官ˋ檢察官影響到人民應該享有的權益,若不修改只會讓這些問題一直存在,影響到台灣司法的環境,讓人民不信任司法對司法失望,因此,我認為修法官法確實有它的當務之急,但要怎麼修出一個讓民間ˋ現任法官都能滿意的新制度,就要看立法院是否能順利找出一個解決之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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