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政一B 余佳蓉 (2-9)(補)

姓名:余佳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4

【標題】藍委赴監院告發蘇揆 干預NCC、打壓新聞自由
【發布時間】2019/4/26〔韓瑩、陳昌維/台北報導〕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0009

【內文】
不滿行政院長蘇貞昌開罰特定媒體,以及認為ncc主委被請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到監察院告發蘇貞昌,箝制新聞自由,應該被糾彈,對此行政院回應,絕對沒有干預獨立機關運作,只是要提醒國人防範假訊息。

抗議行政院長蘇貞昌箝制新聞自由,國民黨立院黨團由書記長吳志揚率領黃昭順、林麗嬋等立委,到監察院告發蘇貞昌干涉獨立機關NCC運作,應該要被糾彈。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 吳志揚說,「把NCC變成髒CC也變成綠CC,所以我們今天一定要來捍衛我們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民進黨的政府對所有的獨立機關都把它曲解了。」

國民黨認為,先前蘇貞昌狠批NCC沒有作為,之後主委詹婷怡請辭,根本是受到壓力,又多次針對特定媒體開罰,是在打壓言論自由。不過行政院也鄭重澄清,絕對沒有干預。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表示,「行政院從未干預NCC獨立機關的運作,並且也不斷的不厭其煩的呼籲社會大眾要小心提防假訊息的問題。」

行政院表示,之後尊重監察院的調查,對於近來台灣優勢客服科技,受託執行的最新民調顯示僅有18.7%的民眾,相信NCC能不受政治力干擾,不相信的超過六成,行政院沒有評論,但只是要提醒國人還是要嚴防假訊息。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61條: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機關: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依組織法律或 命令(以下簡稱組織法規)設立,行使公權力之組織。 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三、機構: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 之組織。 四、單位: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於機關內部設立之組織。

【心得評論】
現今的媒體亂象越來越難以被掌控,越來越明顯的政治偏好立場、越來越不中立的新聞言論以及不實報導層出不窮的出現。甚至有造神運動之嫌疑,我個人認為NCC有權針對此現象開罰,面對不實的新聞以及過度吹捧某些政治人物的報導,我認為政府有必要介入,以防人民對某些議題有錯誤的認知,現今「帶風向」是媒體及許多政治人物、名嘴、利益團體等人士喜歡使用的手段,然而其風向是否是對社會有益仍然有待商榷,最近台灣的政治狀況似乎比過往更加混亂,也比過去更為複雜,背後恐怕參雜了不少政治因素以及一些我們不敢想像的巨大利益,媒體識讀能力越來越顯得重要,對於新聞和各種議題我們都應查證背後的資訊和證據,以免認知會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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