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1日 星期日

政一B林庭伊(2-8)


姓名:林庭伊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7
【標題】行政立法共識 長照扣除額12萬元納在家照顧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60670
【發稿時間】2019-04-16 16:06

【內文】
行政院今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副閣揆陳其邁與民進黨立委討論「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定列入長照扣除額並排富,扣除額度為12萬元,將在本週四行政院會通過。

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入長照扣除額是為落實公平正義,及政府長期照顧政策,顧及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租稅負擔。

Kolas Yotaka指出,主要兩大修正重點是確定納入「長期照顧費用特別扣除額」,並設有排富,排富適用在稅率20%以上民眾,換句話說,個人月薪10萬元以上是列入排富對象。

Kolas Yotaka提及,今日協調會報討論較多議題是納入在家照顧者,因為立委來自地方基層,有看到各式各樣照顧樣態,提出意見供機關討論。

經討論,決定不論是聘用外籍看護、把失能者送進長照機構負擔的費用,或純粹在家照顧者,都可以獲得扣除,採「定額扣除」制度,扣除額為12萬元,預估受益29萬人、稅損達20億元。

Kolas Yotaka也說,政院原先是提扣除額6萬元版本,經立委討論及建議後,最後共同決定扣除額為12萬元。民眾在家照顧父親或公公,是屬於經過衛福部認定失能者,就可列入長照扣除額。

她指出,該案本週四將排入行政院院會,立法院順利三讀通過後,預計從今年11日起開始算,適用明年5月報稅。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58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
3: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所得稅法》
17(節錄):
二、扣除額:
(三)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
        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
        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
        第一項第七類關於計算財產交易增益之規定。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
        ,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二十萬元為限。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
        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
        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
        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
        息,不包括在內。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為領有身
        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
        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二十萬元。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
        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
        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
      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
        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得扣除:
     1)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
          在百分之二十以上,或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
          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
     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
          額超過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扣除金額。
【心得評論】
  行政院目前議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定列入長照扣除額並排富。隨著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目前長照2.03.0政策推出,政府也更在所得稅將長照列為特別扣除額。

  所得稅法第17條中,所得稅的分類可以分為免稅額與扣除額,在扣除額中又分為標準、列舉與特別扣除額,在此不一一贅述。特別扣除額不外乎在照顧標準、列舉扣除額以外,所需要相對要被保障的族群。政府將長照議題列為特別扣除額的對象,在於老齡以及失能人口在照顧與花費上相對吃力。在家庭長期照顧下,已經不排斥將老年人以及失能障礙者,聘用外籍看護或是送進長照機構。也因此此立法也將獲得實質的效力,未來長照將採「定額扣除」制度,扣除額為12萬元,且有排富措施。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減免人民負擔的方式,且在於排富措施,排除在稅率20%以上民眾,也就是月薪10萬者。落實平等權中的非齊頭式平等,如同所得稅累進制度中,針對不同稅額者課以不相同的稅,此乃平等權的落實。對於國家資源分擔,排富措施,也將國家資源真正落實在需要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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