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
7旬老翁深夜瑟縮路邊 暖警背他回家
【內文】
[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7旬老翁,本周三被民眾發現瑟縮在路邊不斷發抖,民眾想幫他叫計程車,卻沒有任何司機肯載,只好向警方求助,一名派出所警員趕到現場,見老翁身體不適無法走路,先以巡邏車送老翁到家門口,在用揹負的方式,將老翁揹回家中,並買了便當、水果讓老翁補充營養,事後也通知社會局,希望能協助老翁。
台北市大安分局表示,被發現在路邊發抖的鄭姓老翁今年已高齡74歲,但他因為長期低血壓,導致雙腳麻痺、身體不適,當時獲報趕到的臥龍所警員江信賢見老翁不願去醫院,只好將老翁帶上巡邏車,並在老翁家門外揹著老翁進屋,江員當時發現老翁深夜還沒吃晚餐,趕緊跑去超商買了便當和香蕉,希望給老翁補充營養。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55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
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第157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相關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 一、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其家屬康樂所需之生活程度,舉凡衣、食、住、醫藥及必要之社會服務均包括在內;且於失業、患病、殘廢、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事故致有他種喪失生活能力之情形時,有權享受保障。
心得評論:
台灣於今年正式成為高齡社會,少子化為嚴重問題,但我們也應更加關注長照的議題,日前也有新聞指出曾讓我們引以為傲的健保也面臨破產的危機,所以從前年開始執行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更為重要,建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讓所有需要受長期照顧者,都可獲得人性尊嚴的服務是我們需持續努力的目標,而我個人也認同修法讓安樂死為合法,雖然政府能提供社會救助或社會福利等幫助,但畢竟也只是維持最低生活標準,且規定多申辦不夠簡易,若還生無可戀和飽受痛苦折磨,不如讓人至少有尊嚴地走上最後一程。
而新聞中我們也看到一開始為民眾注意到老翁,並幫他叫計程車期望能送他回家,這讓我們看到社會中的溫暖,雖然後面聚焦在真正送老翁到家,並為他準備晚餐及通報社會局的員警,但原先的民眾更值得嘉獎,若沒他關注到與他並無半點關聯的老翁,員警不會得知此事和處理此事,我們也應多關注平日裡需要幫助的人,他們可能不會主動求助,但若我們能多一點警覺,主動伸出我們的雙手給予幫助,世界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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