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延A 劉威億(2-6)
標題:韓國瑜首回應臉書明志文 「任期四年是常識」
出處:蘋果日報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401/1543412/
發佈時間:2019/04/01 14:30
內文:
鴻海總裁郭台銘今被拱選2020年總統,高雄市長韓國瑜今赴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時,在上午十一時許報告結束中場休息,在市長休息室接受媒體聯訪時,被記者問到他是否在等郭台銘表態,他未正面回應,僅說「我是覺得2020年藍軍這邊,除了既有表態之外,說不定還有其他人要出來參選,現在大家就靜觀其變,就像今早又有戲劇性變化,突然談到鴻海集團郭董事長,大家靜觀其變,反正還未開始領表,我的看法是這樣。」對於基層喊話要他選總統一事,韓國瑜則再次表態,「目前完全不考慮2020年!」受高雄市民所託,市長給的訊號很清楚,把高雄經濟衝起來,念茲在茲的就是這樣。
至於前晚臉書所講「這四年會讓大家看到」,是否代表市長會做滿?韓國瑜回應說,「一任市長的任期就是四年,這是一個常識問題!我當然希望未來四年整個高雄經濟能脫胎換骨,整個280萬高雄經濟巨人能夠站起來,我一定願意持續投入對高雄的建設與高雄的發展!」
對於中國軍機昨(3/31)穿越台灣海峽中線,被我政府指為是故意挑釁行為一事,他對此僅四兩撥千金地表示,「滿腦子在想芭樂如何銷售...」。
韓國瑜稍早前在議會備詢時重申,到目前為止2020總統選舉都不在他的考量之內,至於民進黨議員追問他,是否會接受黨內徵召參選,他則表示是假設性議題,未回應。(周昭平/高雄報導)
相關憲法:
第 45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第 46 條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
第十二條(選舉人之要件)
前條有選舉權人具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選舉人:
一、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二、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
民國護照,並在規定期間內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
辦理選舉人登記者。
前項第二款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同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另定之。
第二十條(候選人資格)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第二十七條(不得為候選人之人員)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一、現役軍人。
二、辦理選舉事務人員。
三、具有外國國籍者。
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
當選人因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總統、副總統補選候選人。
心得:
根據上一屆總統選舉的經驗也曾顯示過朱立倫曾經也放棄過新北市市長,而跑去選總統,敗選后則再繼續當回新北市市長一職。雖然憲法上也沒有特別明文規定,不能這麼做。但我認為這是一種政治責任,不應該隨隨便便的就離開自己的崗位,而去選另一個職位,只是對選民的不公。該區的選民選出候選人就是希望可以為自己爭取利益,為自己發聲,而不是選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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