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8)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 吳敦義暗喻陳菊「母豬」 黃偉哲:仇恨言論不該縱容 (2018/11/17)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17/1468326/

內文: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到高雄參加雲林同鄉會時,用台語暗喻總統府祕書長陳菊是一隻大母豬,引發爭議。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說,台灣的民主政治,不應該再繼續被踐踏,仇恨的言論,不應該再被縱容橫行。網友們則感謝吳敦義這位豬隊友助攻陳其邁,甚至有人直指吳敦義的言行是不想讓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

「花媽加油!」黃偉哲說,這些日子以來,看到恣意言詞霸凌抹黑的行為,傷害許多無辜善良的人。台灣的民主政治,不應該再繼續被踐踏;仇恨的言論,不應該再被縱容橫行。

黃偉哲說,陳菊(花媽)秘書長,是一位溫暖的民主前輩,昨天還收到她親自幫我拜票的錄音,內心十分感動。花媽一直是提攜後進的大姊,為台灣民主改革,無私奉獻心力。感謝花媽,花媽加油!


許多台南市民在黃偉哲的臉書發文下留言,「我看吳敦義是不想讓韓國瑜當高雄市長」、「我看國民黨已經選舉選到無步了,連他們的黨主席都口出惡言了!」、「白賊義你老婆是什麼豬」、「他是在愛河潛水白賊七市長」,眾人一面倒地挺陳菊。直呼感謝吳敦義這位豬隊友。(辛啟松/台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心得評論: 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能為所欲為的口無遮攔,在政壇這類公眾場合更是如此。猶如柯文哲日前稱台灣女性不化妝就出門嚇人的歧視性言論,吳敦義不只是引發了人身攻擊,更有性別歧視的疑義。這無疑會為整個黨帶來負面形象,然而有另一個現象是台灣人民對政治的態度:一種對公共事務毫不在意、卻能對偶發性的議題發起公審的正義。如果說一個政治人物要為他的失言負責,在網路上謾罵、批評甚至做出更甚人身攻擊的網友又如何?我們理解仇恨言論與偏頗立場,卻做出了那些我們所批判的行為並視為理所當然,那我們又要以什麼立場、什麼道理去要求檯面上的"政客"做出我們都做不到的行為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