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2)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1214非洲豬瘟》驚見七件肉品闖關!桃園機場中、台、越籍旅客攜帶肉品,從肉腸到酸肉都有!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5101/?fbclid=IwAR2aP0frb3wPJKURTmAwDtwC2YN68eh1H6yS7NTfvJHZP7ZCQ7aKZj4TsiA

內文:
(1214下午18:20最新資訊更新,內文已修正為最新數據)

提高罰金仍有人闖關!為防堵非洲豬瘟,違規從中國攜帶肉品最高罰款100萬,今(14)首日生效就發生七起違規闖關!關務署台北關與防檢局今日於桃園機場截獲七件分別由中國籍、台籍、越籍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三件豬肉火腿腸、兩件雞肉火腿腸、一件雞肉、一件筋肉團、一件酸肉(豬肉)闖關,其中有三件被處以五萬元罰金,四件被處以三萬元罰金,防檢局呼籲民眾勿攜帶任何肉品,不論豬雞牛肉製品都屬違規。

中台越籍旅客攜帶肉品闖關,遭裁罰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表示,今日截至下午4點,共有八件違規肉品闖關,其中七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另一為日本犬貓飼料未申報檢疫。詳情如下:

(1)罰5萬元者3件(1位中國籍、2位台灣籍)均攜帶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

(2)罰3萬元者4件(1位中國籍、2位台灣籍、1位越南籍)其中1名中籍旅客自中國攜帶雞肉腸、1名台籍旅客自中國攜帶雞肉;1名越籍旅客自越南攜帶筋肉團、熱狗,另1名台籍旅客自越南攜帶酸肉。

(3)罰1萬元者1件(台灣籍)攜帶來自日本的犬貓食品。裁罰原因是未申報檢疫。該例與非洲豬瘟無關。

來自中國班機嚴加檢驗,手提行李通關成決戰
今日違規肉品闖關途徑,包含托運行李以及綠線(免申報)櫃臺通關,關務署臺北關秘書室公關機要股長邱顯烈表示,目前託運行李都會經過X光機檢查,手提行李部分採取抽驗方式。因中台往來旅客人數非常多,若手提行李逐位檢查,將造成機場大塞車等問題,因此目前僅能以加強抽驗把關。

邱說明,部分旅客心存僥倖,認為只是帶個零嘴在飛機上就會吃完,但實際上卻帶入境,最好是不要帶上飛機以免觸法。

防檢局:窮盡一切努力宣傳,最高罰款100萬
防檢局新竹分局副分局長林崧表示,已經盡一切努力宣導勿帶肉品入台。下飛機以前,空服員就會幫忙廣播。下飛機後,一路上廊道都有宣導海報和螢幕播放宣導影片。經過發燒篩檢站,消毒毯旁邊和行李轉盤旁也都有宣導告示和棄置箱,旅客若攜帶肉品就要主動申報,或是丟在棄置箱內。

依據最新《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自非洲豬瘟疫區帶肉品入境,第一次罰五萬,第二次五十萬,第三次罰一百萬。我國口蹄疫剛拔針,故自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品入境者,第一次罰三萬,第二次三十萬,第三次一百萬。自禽流感疫區攜帶家禽肉品入境者,也是第一次罰三萬,第二次三十萬,第三次一百萬。

罰則對國外旅客也適用,今天這三位中國籍旅客在新法第一天上路就闖關,當場被罰了五萬、五萬、三萬元。防檢局呼籲大家不要以身試法,若不小心攜帶肉品,需到櫃台去主動申報,或是丟在棄置箱,之後會銷毀。



相關憲法條文: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持續成長的生產力和持續成長的破壞性結合;導致毀滅的冒險政策;人的思想、希望與恐懼都屈服於當權者所做的決定。在前所未有的富裕中,卻保留了不幸。」 (Marcuse,2015:31)與過去的美牛案例不同的是,非洲豬瘟的威脅不僅只是來自於出入境,更大的是國內對此問題嚴重性的重視程度。在兩黨惡鬥的現況中,總會看到對豬瘟警告或防疫簡訊的批評、嘲諷,卻不讓那些大眾看到中國現在的慘況。無疫苗可解決、100%的豬隻致死率與經濟慘重損失,仍然有人認為這「跟我沒關係」,認為這種宣導是在「擾民」。國內存在著太多信任著「根本不識自己所認為如此」的九二共識,卻對防疫政策不屑一顧的無知民眾,這才是要如何度過此次難關的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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