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廢核與減碳哪個優先? 馬英九:減碳
2018-10-11 17:29 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266/3416484
【內文】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到台北商業大學以「我國的能源挑戰」為題演講,現場座無虛席,馬英九民意調查「廢核與減碳那一個優先?」結果減碳獲得壓倒性票數。馬英九強調,這就表示世界已經變了,大家都認為減碳優先,而不是廢核,核能方便先進應能「以核養綠,希望核能與綠能並存,達到不缺電的前提」。
馬英九表示,台灣從颱風引發的電力問題、815全台大停電,到桃園觀塘天然氣接收站及深澳燃煤電廠爭議等,都凸顯台灣能源問題,他也舉例「現在的政府推動2025年的非核家園目標,全世界專家都認為不太可能,因再生能源還未成熟可取代核能,就像一般人都是先找到新工作,才會辭掉舊工作,以防兩頭落空,再生能源還未成長到一定程度的情況下就廢核,就如同棄馬找馬」。
馬英九也贈送4本著作「原鄉精神」、「傾聽與對話:感動台灣人的16個故事」、「81秒世紀之握-馬習會幕後大解密」及「看見馬英九」給校方圖書館,並與現場師生一一握手合影,致贈馬家家訓紀念書簽。
【相關法律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一、管制三十八個已開發國家及歐洲聯盟的溫室氣體排放。
二、管制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類(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FCCC)
一、抑制溫室氣體排放。
二、公約強調對應氣候變遷是世界各國責任,但因各國發展狀況不同,容許各國負有不同的責任。
里約宣言(Rio Declaration
一、揭示永續發展理念,強化公民參與並兼顧未來世代。
二、各國可基於主權且不損害他國的前提下使用其自然資源。
三、強化全球技術與資訊合作,慎用國際貿易手段達成永續發展。
海牙宣言(Hague Declaration)
一、必須採取強硬手段來推展地球溫室效應的防止對策。
二、組織具有決策力的國際性權威機構。
三、呼籲各國制定實施因應對策。
赫爾辛基宣言(Helsinki Declaration)
一、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要求氟氯碳化物在2000年前全部停用,盡可能迅速廢除海龍。
二、擬定防止地球溫室效應惡化的必要措施。
長距離越境大氣污染公約(Convention on the
Long-distance Tarnsboundary Movements of Atmospheric Pollution)
一、要求各締約國對越境大氣污染採取妥善防止政策。
二、規範防止硫氧化物等外洩技術,推展酸雨研究,促進國際合作,實施監控制度及加強資訊交流
【心得】
近來「以核養綠」的話題被炒得沸沸揚揚,引起「反核」與「擁核」兩方激烈討論。單就能源問題而言,我是站「擁核」的。相對於火力發電帶來嚴重的空氣污染及高度的二氧化碳排放,加速全球暖化,在所有非再生能源發電中核能是相對乾淨的能源。
反核方最擔心的兩點莫過於「核安」及「核廢料處理」。核安問題在日本311過後受到全球關注,不少國家因此採取逐漸廢核的能源政策。逐漸廢核的方式是加重火力發電的輸出比例,相對的得承受較高的二氧化碳排放,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國家也不得不放棄預期目標。
我認為核安問題是可以透過民間與政府力量合作監督的。舉法國為例:法國有70%以上的電力是核能發電,針對核能安全資訊透明化制定專法,要求核安監管機構及核設施營運商,誠實公開資訊,同時賦予民間團體查證的權利,制度獨步全球,也突顯民主成熟國家,以高度透明化與溝通,取得人民信任。台灣可以借鏡法國的方式,有效的提高核安,將危險程度降低。
而核廢料在科技日益進步的社會中不只是有掩埋這個方式可以選擇,再處理(reprocessing)與核種異變(transmutation)都是可行的方法,核廢料的再提煉空間很大,且值錢。這些技術都是可以向其他國家學習的。
跳脫火力與核能發電,台灣再生能源太侷限於太陽能與風力等不穩定的能源。位於地震帶上,我們有豐富的地熱可以運用,卻從沒看過政府對此有什麼目標。
除了「開源」我們更應該思考如何「節流」,節能減碳,減緩全球暖化才是第一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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