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政一B 蔡謦丞 (4)

姓名:蔡謦丞
系級:政一B
學號:07114207

【標題】

特派專欄 MeToo運動席捲印度 婦女權利改善仍未定之天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0170171.aspx?utm_source=site.facebook&utm_medium=share&utm_campaign=fbuser&fbclid=IwAR16rZTuEGJrtaJV6a3WPrXnlk-wn0-oKKuNN_PKT_UjmjEMpxGwARVO6eg
文】

正當印度人慶祝為期一週的杜爾加(Durga)女神慶典時,新一波的印度#MeToo反性騷擾性侵運動正方興未艾,但是否讓印度女性就此免去受性侵性騷擾的陰影,仍是未定之天
就在印度不分男女都向被認為是戰無不勝、所向披靡的印度教女神杜爾加跪拜祈禱之際,諷刺的是,印度女權仍無顯著進步,南德里某社區15日在杜爾加女神慶典展開的第一天發生一起性侵案。
犯案者是名富豪並擔任社區委員會副主委,他覬覦社區商店老闆娘的美色,進入商店把門反鎖,強暴老闆娘,完事後有恃無恐,想等待體力恢復再遂行第二次犯罪。
雖然鄰居破門而入,警察也趕到,這名富豪竟然還想再性侵老闆娘,死也不肯走,最後警方花了許多功夫才把這名現行犯架走。
但一到警局,富豪給了警方大筆賄賂而獲釋,又拿一大筆錢給被害人的家人,最後案子撤銷,只剩下被害老闆娘暗自垂淚。
在現今的印度社會氛圍,一旦成為性侵或性騷擾事件的被害人,不但沒有來自周遭的同情,甚至還可能被人閒言閒語。在男性主宰的印度社會,許多男性都認同婦女長得太美或穿得性感是「有錯」的。
被害婦女若想報案為自己伸張正義,也常因警方收賄釋放被告,被告再以金錢和恐嚇逼迫被害人撤告,或在法庭辯論時遭被告律師不斷羞辱,最後只能放棄。
這也就是為什麼這名強暴鄰里店鋪老闆娘的富豪,在達成目的後有恃無恐,還想再次犯罪。
這同樣是為什麼,德里女大生公車輪暴案發生滿4年後,新德里仍頻傳性侵案,性侵報案數持續上升,2016年的定罪率僅26.6%。
這些擁有財富和權力的印度上層社會男性,或是市井販夫走卒都認為,即使性侵、性騷擾案真的立案且進入法庭審理,他們仍可逃脫法律的制裁。
有報案的還算是有勇氣的婦女,更多的是在考量名節,或在擁有權力和財富被告的施壓下,擔心失去工作和家庭而放棄投訴與報案的被害婦女。
根據印度社群網路媒體「當地圈」(LocalCircles)在全印度進行的最新調查顯示,約有80%的印度婦女在職場遭到性騷擾後隱忍下來,不敢報案。
因此從美國好萊塢引爆的#MeToo運動延燒全球迄今,印度雖曾因某些性騷擾事件而至少兩度引爆#MeToo運動,但在輿論熱度過後,以男性為主宰的觀念未變,婦女也畏懼站出來控訴下,又是船過水無痕。
9月由寶萊塢女星杜塔(Tanushree Dutta)再度點燃印度#MeToo運動,被控者從寶萊塢的知名諧星、製片、導演等逐漸延燒到印度暢銷作家、媒體高層。甚至曾在媒體工作的印度外交部國務部長艾克巴(M.J. Akbar)也被多名女記者指控性騷擾,一些加害人因此失去工作、解散工作室,讓印度女性重燃希望。
一名不願具名的印度大報資深編輯說,如果這次的#MeToo讓婦女更有勇氣站出來,且讓這些擁有權力和財富的加害人失去名譽、工作、財富和權力,甚至獲得應有的法律制裁,很有可能改變社會風氣,洗刷印度被指為強暴國度的污名。
但在艾克巴被超過10名女性指控性騷擾後,印度政府和執政黨持續保持沈默,艾克巴更於15日控告首位指控他的女記者拉曼尼(Priya Ramani)涉嫌誹謗,讓原本對這波#MeToo運動持樂觀態度的人再陷悲觀。
一名律師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場誹謗官司最聰明的地方,就在於只控告對艾克巴開第一槍的拉曼尼。因為拉曼尼講述的是20年前的往事,在法庭上不易舉證,只要第一位開槍者被法院判定誹謗罪成立,可想而知對其他控訴者的心理影響有多大。
無論艾克巴遭控性騷擾的真相是否能透過法律釐清,確實有更多印度女性在這波#MeToo運動中覺醒,更願意站出來捍衛權利,但這樣是否真能改變印度根深蒂固的男性主宰一切下常發生性騷擾、性侵的社會現象,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聯合國宣言第7條: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心得】
印度性別歧視問題已經很多年了,在台灣一般民眾對印度的想像除了多元的宗教和種姓制度外,還有對於女性的嚴重歧視。

世界各國都有女性被性侵或性騷擾的問題,但是大部分有人權保障的國家都非常重視女權,這些國家的民眾認為女性與男性在社會上必須是平等的,所以國家會立法保障女性權利,國際上也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但是印度並不是個保障人權的國家、更不是個追求平等的國家,印度長期信仰種姓制度,人民從一開始就不平等,對於女權觀念更是薄弱,才導致如此荒謬的悲劇發生。
現在的台灣對於保障女性權利的觀念已經非常進步,台灣由於重視人權價值才有今天如此和諧的社會,這是經過多年努力才換來的成果。台灣的人權保障是亞洲國家的典範,身為台灣人應該引以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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