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政一B江薇如(2-7)


姓名:江薇如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4

【標題】
邱太三涉司法關說 馬英九辦公室怒斥:嚴重影響司法獨立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03/1414328.htm
【內文】
法務部前部長、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捲入名醫逃漏稅案關說,火速請辭國安會獲准。曾因揭發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涉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司法關說的前總統馬英九,3日也透過辦公室發表對此案的看法。

馬前總統辦公室表示,無論是企圖影響法官獨立公平審判,或是企圖影響檢察官依法忠誠執行職務的司法關說行為,都將嚴重影響司法的獨立公正,破壞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更妨礙司法發揮其定紛止爭、安定社會秩序的功能。

馬前總統辦公室指出,蔡英文總統3年前親自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已通過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的決議,但至今毫無進展。希望蔡總統能感受到社會渴望「拒絕司法關說、保護司法獨立」的迫切性,要求行政院和黨籍立委盡速將「妨害司法公正罪」入法,並推動落實。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37: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憲法第53: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憲法第56: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憲法第61: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第62: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憲法第63: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憲法第68: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憲法第76: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政黨法第1: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之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以健全政黨政治,特制定本法。
政黨法第3:本法所稱政黨,指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以共同政治理念,維護自由民主
憲政秩序,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團體

【心得與評論】
  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因涉及關說而請辭其職,前總統馬英九也發對此事件的看法,且強調司法獨立公正的重要性。
  我認為一個國家若要持續朝民主發展,司法獨立及其他各部不受外界誘因或壓迫影響才能確保民主的永續發展。以此事件為例,司法公正的可信度已大幅受到影響,先姑且不論邱太三是否真的關說,若司法真的完全的公正,又豈會受到任何一點的懷疑呢?以我之見,我認為司法並不可能完全的公正,充其只能盡量朝目標慢慢接近而已,因為在這個機制下運作並不可能完全捨棄人心的參雜,人不可能完全的公正的。
  另外,在這篇新聞中我看到馬前總統確實盡到在野黨或其他非執政黨的人士互相監督的功能,並提出一個解決方法供總統及立委們參考,此方法為將「妨害司法公正罪」入法。少了政黨之間的惡鬥,多些對人民的關懷,我想唯有這樣,台灣才有機會越變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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