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政延A鄭淇丰(8)

班級:政延A
姓名:鄭淇丰
學號:02114174

題目:憲法法庭通過同婚 哥斯大黎加2020年合法化

2018-11-16 23:40中央社哥斯大黎加聖約瑟16日綜合外電報導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160292.aspx

哥斯大黎加憲法法院做出判決,同性伴侶最慢2020年中開始將享有結婚權利。在社會觀念保守的中美洲國家中首開先例。

根據15日曝光的判決,哥斯大黎加憲法法院過半數同意,支持總部在哥國首都聖約瑟的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今年1月提出的意見,也就是中美洲國家應該允許同性婚姻合法。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5月上台的哥斯大黎加總統阿瓦拉多(Carlos Alvarado Quesada)承諾的一項重大政見。

近年來,阿根廷、巴西、哥倫比亞、烏拉圭和墨西哥部分地區,已陸續允許同性婚姻合法。

阿瓦拉多15日在推特發文表示:「現在只是遲早的問題。全面平權將到來,愛將戰勝一切。」

憲法法庭判決預計下週在官方公報正式發佈,並於18個月後生效。

阿瓦拉多的推文還說,法院判決「確認了禁止公民享有平等結婚權利的法條違憲。這是朝向社會公平邁進一大步」。他表示,法規將依據判決進行修改。

今年1月哥斯大黎加歷來首場同性婚禮受阻,因禁止同性婚姻的法條尚未修改,公證人拒絕承認婚禮效力。(譯者:張正芊/核稿:徐崇哲)1071116

相關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同性戀合法化是現代社會一大趨勢,其原因我認為最主要的是保障每個人能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力,同性戀在過去一直被視為違法不正常,在台灣近來也就同志議題議論紛紛,包括應否對下一代進行有關同性戀的教育,社會上意見有莫大差異,但我認為其實問題本質不是同性戀有沒有問題或者其他原因。我認為如果我們都認為身而為人應擁有自由權利的時候,在不傷害別人權利前題下,我們不是應該尊重每個人的選擇嗎?所以就這一點我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已的意願去結婚戀愛,這才算是平等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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