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諸井未來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81
【標題】東奧正名公投 中華奧會主席:會籍恐中止、取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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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 2018年11月6日
出處: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2168
【內文】
對於東奧正名公投案,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在體育發展會議中,表達憂心,認為公投案會迫使中華奧會面臨被國際奧會「中止或取消承認」的危機,公投案的提案人紀政則反批,明明台灣就不叫做中華台北,是國際奧會先違憲。
東奧公投發表會正方代表 朱孟庠於電視辯論中表示:「東奧公投沒有反方,長期以來他們沒有憑據沒有論述,今天面對歷史不敢出來辯論。」
日前東奧正名公投案的辯論,不見有反方代表,只有正方代表出席,講滿兩階段時間。但隨著公投時間逼近,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在5日的體育發展會議中,則提出隱憂,認為公投案會迫使中華奧會面臨被國際奧會中止或取消承認的潛在危險,中華奧會副主席陳士魁也擔憂此舉會衝擊台灣運動員的權益。
中華奧會副主席 陳士魁表示:「因為如果我們這邊被停權的話,其他的各個總會、各個單項協會的總會也會跟進,跟進的話,就是一連串的骨牌了,一連串就倒了。」
今年5月初,國際奧會執委會就已經決議,並且通知中華奧會「不予核准任何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稱的改變」,上個月,國際奧會又再電郵詢問正名公投一事,陳士魁表示,國際奧會將在11月底召開執委會,公投的結果,可能影響中華奧會的會籍,不過,東奧正名公投案提案人紀政則反批,是國際奧會先違憲。
東奧正名公投案提案人紀政表示:「假如說我們的國家叫中華台北,我想我接受,可是它不叫中華台北啊,IOC(國際奧會)先違憲,這是向政治妥協。」
隨著公投時間進入倒數,為維護選手的國際參賽權,中華奧會發聲點出隱憂,東奧正名的提案方,則主張交由民意來做選擇。
【相關憲法條文】
第6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相關法律條文】奧林匹克憲章
4. 體育運動是人類的權利。每個人必須擁有不帶任何歧視並依奧林匹 克精神而練習運動的可能性,這需以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相互理解。
5. 認知運動發生在社會架構之中,奧林匹克活動的體育組織應具備 自主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自由建立並管理體育規則、決定組織架
構和治理機構、享有免受外界影響的選舉權利和確保良善治理原
則的責任。
6. 享有奧林匹克憲章闡明權利和自由的樂趣應獲得保障,不受諸如種
族、膚色、性別、性取向、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見、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地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形式的歧視。
【心得評論】
我覺得如果用選舉選民主的事,其他國家應該允許那個國家自己選的事。中國只是試圖停止施加壓力,使其成為「台灣」。
但是奧林匹克憲章的第6條上有不受政治的歧視,但是應該受的國際奧會執委會不承認是我覺得行爲乖張。十月十日到處都看到台灣的國旗,台灣人應該是肩負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的台灣國旗,我也覺得日本人就是肩負日本國旗。
我想瞭解需要做些什麽才能反映國際的地方人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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