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政一B 羅詠聲(8)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幼稚園爆不當體罰 女童慘遭牙膏塗臉


【內文】
幼兒園再爆老師欺負孩童!桃園一間幼兒園才剛被家長出面控訴熱湯翻燙傷女童,園方事後不聞不問,沒想到現在又有家長爆料,自己的女兒受到老師不當管教,只因為午休睡不著翻身有聲音,就被罰一下午都得抱著棉被上課,甚至因為孩子太調皮,就被老師用牙膏塗臉,讓父母氣壞了,而教育局也表示,幼兒園已經將該老師解雇。
教室裡小朋友們圍成一圈上課,唯獨一名女童不僅被罰站,手上還抱著厚重棉被,只見女童身體不斷搖晃,雙手撐到頻頻發抖。10分鐘後,班上另一名男童也被老師罰,得邊拖床墊邊上課。
女童母親:「我去接孩子的時候,我孩子是雙手抱著棉被、腳是跪在地上,然後全身扭動嘴唇發白。」
女童母親控訴,只因為女兒午休時間睡不著翻身有聲音,就被桃園這間幼兒園的朱姓老師不當體罰,一下午的課走到哪都得抱著棉被,就連點心時間走去拿碗,依舊不能放下來,看著小女童走起路來都很吃力,母親眼裡滿是心疼。
女童母親:「有發生踩腳事件,對方孩子哭了,老師也沒有去求證這個過程,她回到教室,就請我的孩子把雙腳鞋子脫掉、襪子脫掉,然後她請全班的小朋友穿著襪子跟鞋子,對我女兒踩一人踩一腳。」
女童母親:「因為孩子罰站玩了牙膏,老師並沒有制止,反而把她的臉跟手塗滿了牙膏,我們有跟他的負責人張先生說我要告老師、告學校、說你們霸凌,他們的老闆對我講了一句話,媽媽你這樣如何構成霸凌。」
【相關憲法條文】
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56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相關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世界人權宣言第5條: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二、母親及兒童應受特別照顧及協助。所有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均應享受同等社會保護。
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二、教育之目標在於充分發展人格,加強對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教育應謀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團體間之諒解、容恕及友好關係,並應促進聯合國維繫和平之各種工作。

心得評論:
小孩本來就容易犯錯,且去學校就是為了學習,老師這樣不當體罰,只會造成孩童心靈的創傷,更何況是幼稚園的小孩,從小若是因此得到心理疾病,長大後人格也會不健全,如憲法第158條規定,教育文化應是讓學生培養德、智、體、群、美,而不是讓小孩去學校犯一點小錯誤,即受到不人道的對待,況且此事件中的女童只是稍微製造一點聲響,也沒打擾到其他小孩午睡,造成多大的困擾,就算今天小孩真的惹了麻煩,也不該受到體罰,老師應該秉持職業道德,有耐心且溫和的教導學生該如何修正錯誤,而不是一昧的責罰,尤其對待幼稚園的學生,他們的身心更是還沒發展完成。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虐童的事件出現,政府當局應正面處理類似事件,如憲法156條所保障的婦女兒童福利政策,不只是事前的預防,例如向孩童宣導體罰為不當行為,並設置體罰防治中心,若有看到或親身經歷需及早尋求協助,還有事後的處理及追蹤,追蹤尤其重要,許多孩童內心可能已遭受創傷卻不敢講,應讓專業的心理諮商師定期分析孩童的狀況並且適時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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