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政一B 李振鑫(7)

姓名:李振鑫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3

【標題】:脫北者池成鎬獲自由,拐杖象徵追求自由決心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6812/3473903?from=udn_ch2cate7225sub6812_pulldownmenu
【發稿時間】:2018-11-11 12:16
【內文】:

失去左手、左腳,從北韓逃到中國,再經寮國、緬甸到泰國,脫北者池成鎬在駐泰國南韓大使館協助下,終於抵達南韓。陪他走過這1萬公里的拐杖,象徵他追求自由的決心。
池成鎬的家是北韓北部的會寧市,與中國只有圖們江一江之隔;他歷經1990年代的北韓大饑荒,為求生存,他用偷來的煤炭在黑市交換食物;1996年,他在火車上偷煤炭時,因為肚子太餓、餓昏了而跌落鐵軌,慘遭火車輾過,失去了左手和左腳,2006年,他成功逃到南韓。

聽起來像是電影情節,卻是真人故事。今年36歲的池成鎬日前來台,參加首次在台灣舉辦的奧斯陸自由論壇,分享他追求自由的故事。

池成鎬回憶,他中學的時候,教室裡有許多空的桌子,因為那時候有很多人因饑荒而死;當時,他用偷來的煤炭交換食物,有天晚上,他跳上火車偷煤炭,竟然因為肚子太餓而昏了過去,醒來時,手、腳已被火車輾過。

當時才13歲的他大聲呼救,幸好妹妹找到他,在其他人幫助下將他緊急送醫,醫生在沒有輸血、沒有打止痛藥的狀況下,對他進行截肢手術,手術後,醫生沒給他一顆消炎藥或止痛藥,就要他直接回家。

回家後,手術的傷口每天晚上都痛得他生不如死,直到過了240天,疼痛終於逐漸舒緩,但他對生活仍然感到絕望。
2000年,池成鎬為了找食物給家人,渡過圖們江到中國,他被北韓警察逮捕,警察認為有殘疾的他跑到中國找食物,丟盡北韓領導人的面子,他被嚴重虐待自此,他就下定決心離開北韓。
20063月,池成鎬踏上脫北之途,先越過圖們江進入中國境內,再經寮國、緬甸到泰國,在駐泰國南韓大使館協助下,終於抵達南韓,獲得自由。
這趟脫北之路歷經1萬公里,追求自由的路程中,陪伴他的是父親親手為他做的拐杖,靠著這個拐杖,他完成了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池成鎬說:「這拐杖象徵我奔向自由之路,永不放棄的決心」論壇演講最後,他高舉拐杖,呼籲大家支持北韓人民爭取自由,全場掌聲如雷。

究竟是什麼原因,激勵他克服萬難、完成這趟艱辛的旅程,池成鎬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他當時只想著,「開始了,就一定要完成」。
池成鎬回顧,2006年,他跟弟弟一起脫北,泳渡圖們江時,好幾次他差點溺水,都是弟弟及時救他一命,兄弟倆抵達中國後,為避免行蹤被發現,決定分開行動,兩人約定在南韓會合。
20067月,池成鎬到了南韓,獲得南韓政府許多協助,包括提供義肢、安置費用、補助學費等;在新環境生活,難免有些憂心,但他有信心,既然能熬過在北韓日子,在南韓生活絕對不是問題。
池成鎬與弟弟在南韓順利重逢了,母親、妹妹如今也在南韓,但是父親在逃離時,不幸北韓軍人發現,隨後受刑致死。
即便歷經了許多痛苦,池成鎬總是面容帶笑,並積極發揮正面影響力,2010年,他創立「即刻行動人權聯合組織」,促進資訊流入封閉的北韓,以及協助脫北者安置於南韓。
現在,池成鎬在南韓東國大學攻讀法學碩士,他之所以研讀法律,主要是因為北韓民眾不懂法律,甚至不知道他們有人權,當兩韓統一的時候,他希望能幫助北韓人民了解他們擁有的權利。
池成鎬期盼,北韓人民有朝一日也能享有自由,為達這個目標,他會持續努力。
【相關憲法條文】:
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4: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 
    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心得】:
生活在環境優渥的臺灣,我們其實很想像脫北者的實際情況,在偷渡的過程中,除了要小心軍方,更有可能如新聞中的池成鎬一樣,差點死於邁向自由的路途上,但真的十分佩服他們的勇氣,千辛萬苦換取得來不易的人權,這些我們認為與生俱來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多麼珍貴,因為他們的政府不保障他們,甚至去侵害他們,在人權意識高漲的今日,我們應該對這個世界的各個角落多關心一下,甚至出一己之力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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