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 星期六

政一B 張詠婷(6)


姓名:張詠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5


【標題】意圖妨礙學生公投?傳學校投票日安排輔導課(民視新聞網
2018112日 下午10:08)
【內文】1124日公投綁大選,滿18歲就能參與公投,很多高三生就符合資格,但卻傳出有學校在選舉當天安排活動,學生投訴妨礙投票。教育部特地發函提醒全國高中職,要求學校不得以課業輔導等活動,影響學生行使公民投票權。
校園鐘聲響起,來往學生散發青春氣息。九合一選舉,這回還有公投一併登場,由於滿18歲就能公投,很多學生都很興奮,但卻傳出有學校在投票日安排輔導課。
李姓高中生表示:「就是九月的時候發現這個事情,我就是跟學校溝通說,看能不能取消或是改一天,他們一開始是很強硬,就是說都安排好了,實在是避不開所以才會安排,他們也知道那天要選舉」。
教育部10月底特地發函全國高中職,提醒不得因辦理活動,影響學生行使公民投票權,請學校確實遵照,說明還強調,因為只要年滿18歲之國民,均享有公民投票權。
國教署副組長張永傑也認為,「學校除了提供給學生這樣的活動,這樣的多元活動,參與機會,可是應該要考慮那天是投票日,如果這樣子的一個形式,會影響到學生去投票的話,就不宜啊」。
之前中選會拍廣告,就找來穿制服的高中職生宣導公投,這回公投多達10項,滿18歲的首投族大約有58.6萬人,但畢竟是全台首次18歲公民投票,台少盟認為還是有段長路要走。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年輕人的投票率低,是促成世界各國一直降投票年齡,很重要的因素,因為你不趁這個機會,讓他去投票、去參與,他可能就很難去參與到這個政治的運作上面,那久了就疏離,所以我覺得這個很重要,下修投票年齡可以反應的是世代平衡的觀點」。
呼籲教育部擴大清查,還有沒有學校誤踩紅線,希望加強青年世代對公共議題的參與感。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62條: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心得評論
這次的公投也是我第一次能參加國家的投票活動我相信很多的首投族也跟我一樣不想錯過這次的機會,對於學校此舉,確實有阻礙學生投票的疑慮,違背了憲法所保障人民的投票權,難怪會引起學生的不滿與社會大眾的輿論。
文中有提到說年輕世代的族群投票率低,可能意味著現在的年輕人對社會上所發生的事漠不關心,不願意浪費他們的時間去投票,如果這樣的情形越來越嚴重,那麼這個國家就會很沒有向心力,社會很難進步繁榮,當現在的年輕人願意去公投願意花他們的時間去關心時事時,學校身為一個教育機關,應該要多鼓勵學生去投票,鼓勵他們融入這個社會,而不是在那天還安排輔導課,試圖影響學生投票,我覺得有些時候參與社會活動是遠比在課堂上能獲得的還更多,畢竟身為一個現代公民,願意付出心力積極參與國家的大小事,最後獲得回報的一樣會是我們自己。
國高中時期的公民課,讓我們對人民的參政權有了初步的認識,現在,就是我們能回饋所學的第一次機會,如果在教育上,可以更積極培養每個人對社會的實際付出與關懷,而不是只單單告訴我們「公投」是什麼,通過標準是什麼,而當我們要實際去執行時,又疑似要干擾學生去公投,這樣不是跟教育的本意背道而馳了嗎?因此,我希望此舉不會影響到那些學生投票的意願,每個人都是社會重要的一份子,絕對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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