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周庭語
班級:政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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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一身皮包骨象徵殘酷內戰 葉門7歲女童過世
發稿時間:2018-11-03 17:41 中央社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459344
【內文】
葉門什葉派激進團體青年運動治下的衛生部表示,葉門女童胡笙(AmalHussein)已經過世。「紐約時報」先前刊登胡笙瘦骨嶙峋的照片,成為這個長期陷入衝突國家的象徵。
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網站報導,這張由普立茲獎得主、「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攝影記者希克斯(Tyler Hicks)拍攝的照片顯示,這名骨瘦如柴的女孩10月18日躺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在葉門阿斯拉姆(Aslam)的移動病床上 。
胡笙生前嚴重急性營養不良,這張如此年幼孩童極度痛苦的赤裸裸照片,象徵殘酷內戰將數百萬葉門人推向饑荒邊緣。
紐約時報1日報導,胡笙的母親阿里(Mariam
Ali)表示,她「心碎」了。
阿里在電話訪談中告訴紐約時報:「阿瑪爾(胡笙)總是面帶微笑。現在我擔心我其他的孩子。」根據紐約時報,胡笙10月26日去世。
胡笙照片刊出後,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JimMattis)和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呼籲,葉門交戰各方「接下來30天內」停火。
美國支持的沙國聯軍和與伊朗結盟的青年運動(Houthis)之間戰事衝突,至今已達3年,讓葉門受到破壞而舉國荒廢,據傳已有至少1萬人喪命。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2條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第3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心得評論】
在看見這篇報導前,已經看過了葉門女童胡笙的照片了,看到照片的當下只感到十分的痛心,為何在現代重視人權的社會中,還會有這種的社會案例呢?
文中所提及的青年運動已持續了三年之久,在這三年的期間,還有多少跟葉門女童胡笙的事件發生,只是沒有被發現呢?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衝突,為甚麼總是會牽扯到人民身上呢?國家的義務不是應該要保護人民、維持社會之安定嗎?
我覺得營養不足以致死亡的案例,不應該一再的出現在新聞之中,國家政府應該積極的保障人民所應被保障的權利。讓類似的社會案件逐漸減少。而減少國家之間的衝突也是政府所應該去做的,這樣才能讓人民擁有一個使人感到安全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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