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級:政一B
學號:07114245
姓名:鄭喬尹
2歲童餓死…1歲妹也身亡 母無感:我媽生5個也死2個
編輯 何文君 報導2018/11/10 07:43
【內文】
北市驚傳虐童案!中山區林森北路一間出租套房,傳出疑似有虐童致死案件,一名2歲男童陳屍廁所,被發現時體重不到5公斤,全身皮包骨,遺體還沾滿排泄物,疑被生母關在廁所活活餓死。警方封鎖現場採證,並將20歲林姓母親和21歲的蕭姓同居人帶回偵訊,調查後發現,男童還有一個1歲多的妹妹,不久前在嘉義也不幸身亡,是否也有受虐情形仍在調查。
昨晚7點多警消接獲林女報案,表示男童沒有反應,警方抵達後,發現小男童身體蜷曲全裸倒臥浴室,身體已經僵化,且非常消瘦成皮包骨,經救護人員初步檢查,並無明顯的傷口或虐待痕跡。蕭姓同居人第一時間否認和男童的死亡無關,林女則表示並無虐童,只是半年前開始男童就不太吃東西,有帶去就診,但都查不出病因,認為孩子是營養不良才會餓死。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20歲的林姓母親在酒店上班,男童是和前男友所生,不久後2人分手,後來才和蕭姓男友在一起;警方也發現,2歲男童還有一個1歲多的妹妹,日前在嘉義也不幸身亡,是否受虐仍在調查,對於林姓母親和蕭姓同居人的說詞,警方保留存疑,將調閱相關就醫紀錄釐清。不過林女對兒子的死似乎不以為意,偵訊時還語出驚人:「我媽生5個死2個」,言外之意似乎對兒子身亡感到沒什麼大不了,讓警方也傻眼。
據《蘋果》報導,同住一棟公寓的鄰居表示,這棟公寓3、4、5樓的套房都是不同房東,3樓隔成4間房,平常跟其他樓層的房客不常來往,鄰居都不認識這對情侶,而樓下飲料店員工則指出,平時都是蕭姓同居人和林女來買飲料,根本不知道林女有個2歲兒子,是看新聞才知。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條: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
第4條: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維護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對於需
要保護、救助、輔導、治療、早期療育、身心障礙重建及其他特殊協助之
兒童及少年,應提供所需服務及措施。
第49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心得評論】
在學齡前的孩童是法律中最難顧及保障其權益的,該孩童長期受虐挨餓致死,
卻無任何人發現,其中一個原因乃是社區保護網路不夠緊密及學齡前孩童少了老師學校這一道防線,是否政府應該更積極的介入學齡前孩童的人權保障,使其生存權受到保障,更在兒少法中第4條: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維護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對於需要保護、救助、輔導、治療、早期療育、身心障礙重建及其他特殊協助之兒童及少年,應提供所需服務及措施。應尋求一個更明確的介入標準及早期預防,例如:孩童通常須施打疫苗,若法律強制孩童需定期至衛生所等等,以及政府應對父母實施教育,藉由強制參加講座使這些父母能夠正視自己對孩子的義務及責任,防止孩童持續地受到這樣不人道之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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