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政一B 吳嬿妮(12)

姓名:吳嬿妮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1

【標題】一則豬瘟國家級警報簡訊 引爆藍綠吵翻天


【出處】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13/1482974/


【內文】
為了防疫非洲豬瘟,農委會昨天中午罕見發出國家級警報簡訊,提醒民眾勿攜帶肉製品入境,意外掀起正反輿論。今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前對此表示贊同,並透露未來若發生新興疾病可能比照辦理,但藍委卻批警報無區分類型,恐形成「狼來了」效應,綠委堅稱防疫須透過各種方式,一則警報簡訊意外引爆藍綠口角。

近40天內,已陸續驗出5起國外攜回肉製品帶有非洲豬瘟病毒事件。昨天中午農委會針對非洲豬瘟發出國家級警報,但有網友表示傻眼,認為是擾民,但多數網友表示認同。

今早陳時中被問及此事,他認為能即時發出簡訊是非常好的做法,讓資訊透明更好,重大訊息需要讓民眾知道,應也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至於衛福部管轄的疾病、食安等事件是否可能運用?陳時中表示,食品已有追溯追蹤制度,只要掌握下架速度,相較之下,新興疾病使用的可能性較高,但他也強調,現有的相關疾病已有良好管控措施,並有醫療體系協助,使用警報的必要性相對低,除非是大規模、超出預期情況的新興疾病,就可能這樣做。

事實上針對疫情發出警報已有先例。截至今年7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曾5度針對地區發出警訊,分別是2016年因應南部登革熱疫情發出2則警訊,當年還因尼伯特颱風侵襲台東,發訊提醒民眾淹水後的相關傳染病;去年也針對高雄登革熱疫情發警訊提醒。今年則因應新北市新莊瓊林里登革熱群聚疫情,也曾2度發出警訊。

綠委吳焜裕質詢時指,根據2008年通過的「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中,規定雙方的訊息通報機制,但中國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卻未照協議規定處理,包括核實發布訊息、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等,但中國方面完全沒有做到。對此,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吳秀梅僅簡短回應「大家都很努力在做。」

另有網友在淘寶購買寵物牽繩,開箱卻附贈「1根火腿腸」,形同防疫漏洞。對此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馮海東表示,目前正在聯絡當事人了解詳情,非洲豬瘟是重大動物疾病,行政院已二度召開院級會議,已加強電商平台與邊境查驗。關務署說,近期海關X光機已建檔相關肉製品形狀樣態,以便判讀。

藍委王育敏批,目前政府竟還未開設非洲豬瘟的緊急應變小組,質疑防疫鬆散,卻冒然發出警報,質疑難道是現在沒有農委會主委才做出發出決定?馮海東澄清,昨天的警報有簽報到災防辦公室,經同意才發出;至於緊急應變小組,須待國內有疫情時才會依法成立。

王育敏追問,國家級警報簡訊到底是是否被濫用?若防疫相關訊息都要使用該系統,恐形成「狼來了」效應,民眾難分辨哪些訊息該逃跑。陳時中表示,各部會有權通知,但是否發出是由災防辦公室決定,如何做清楚區隔訊息類別,將會予以檢討。

王育敏等藍委提出臨時提案,現行警報通知並未針對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與警訊通知等狀況區分其警報方式,讓民眾收到此類訊息無從區分其嚴重性,進而影響告警效益,要求應提出檢討報告。

但綠委林靜儀反駁,指防堵非洲豬瘟疫情是國安議題,若未用盡各種方式讓民眾知道疫情嚴重性,導致疫情蔓延,該如何對民眾負責,她並質疑「民眾難道手機一響就逃難,看都不會看?」

針對一則非洲豬瘟警報簡訊,藍綠爭論不休吵翻天,綠委批藍委為何要怕非洲豬瘟警訊,藍委則控綠委青紅皂白不分,場面一度混亂,召委吳焜裕只好宣布休息3分鐘,最後協調決議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在2個月內提出告警訊息警報方式區分報告。

(江慧珺/台北報導)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七條: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
   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世界人權宣言第22條:人既為社會之一員,自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個人尊嚴及人格自由發展所必需之經濟、社會及文化各種權利之實現;此種實現之促成,端賴國家措施與國際合作並當依各國之機構與資源量力為之。

【心得感想】
 幾乎所有擁有手機的人只要有發布國家警報都會收到,且警鈴大作、大幅震動,先前幾次地震有收到,每次都有被嚇到,但我認為不至於到擾民,畢竟是有作用且某個層面上是必要的。這次豬瘟事件發出國家警報被大幅解度可能是因為大部分人民認為豬瘟跟我們的生活關係並不密切,也無明顯影響,其實如果有查過資料或活過那年代應該知道上次台灣爆發豬瘟時的慘況有多嚴重,豬肉是台灣無可或缺的糧食之一,大大小小的料理不管多或少都需要使用到豬肉。豬瘟的致死率是100%且至今無藥可醫,傳染率極高,只要發現一整個養豬場的豬全面撲殺,上次爆發如此慘況的經濟損失不在話下,若這不是國家災難甚麼才是國家災難?
 也有人說可以做其他推廣或宣傳讓大眾知道,但就是宣傳不彰才導致不斷有民眾從大陸帶回豬肉製品,是無知且根本不知其嚴重性,且中國也不配合,甚至有人在淘寶購物店家竟然送豬肉條。
 狼來了效應也很荒謬,民眾沒有辨識能力或大地震感覺不到嗎?雖然說大震逃不了,小震不用逃,發個警報沒必要這麼反應過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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